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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说




  在中国的土地上,很早就有人类生存。除了著名的“北京人”(约生活于五十万年前),考古工作者在云南、四川、陕r西、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江苏等地,都发现了比“北京人”或早或晚的旧石器时代古人类化石或活动遗迹。
  旧石器时代,人类尚处于蒙昧野蛮的阶段。同民族文化起源有直接关系的,是大约始于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文化。迄今为止,国内已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有几千处。地下发掘证明,我国新石器文化的晚期(约相当于公元前四千年至公元前二千年间),已经发生显著的阶级分化,上层人物拥有远远超过常人的财产,以及标志身份、权威的器具(如墓葬中精致的玉斧)。这表明原始氏族社会正在瓦解,国家机器开始形成。关于中国的古史,古人一般认为始于“三皇”或“五帝”,以后是夏、商、周三代。现在看来,“三皇”、“五帝”都是无法证明的传说。夏王朝的存在,虽为许多学者所相信,并有不少人认为传说中禹的儿子启以子继父,改变领袖由公众推举的惯例,标志着国家的产生,但这些至今未有确切的文献可供证明。我们只能说,传说中夏王朝的开国,大致相当于新石器文化的晚期。中国长期存在的大一统思想,使得前人习惯于把中国的远古社会就看成是一个完整的实体,并为之虚构出某种政治、文化的中心(“三皇”、“五帝”之说,便由此产生)。其实,这并不符合历史的事实。目前已发现的我国新石器文化遗址,如星罗棋布,分散在极其广大的地域内,相互之间并无从属关系;相隔较远、不同类型的文化,往往有显著的区别,说明彼此之间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以中原的仰韶文化与长江三角洲的河姆渡文化相比,前者的主要粮食作物是小米,后者是水稻;前者的居室是半地下或地面上的木结构建筑,后者是架设在木桩上、地板高出地面的“干栏”式建筑;前者出土的陶器,多为彩陶,后者多为黑陶。所以,仅仅将黄河流域视为中华民族的摇篮,显然过于狭窄;应该说,中国文化的起源是多元的。而且,即使在中国统一以后,不同地域的文化差异,也始终存在。
  但是,在中国早期多元文化相互融汇的过程中,黄河流域的文化显然占了主导地位。
  进入新石器时代晚期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各个族群、邦国之间,为了夺取土地、人口、财富,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发生战争,导致相互兼并和国家机器的成熟。这个过程,在北方比南方来得剧烈。在中国古代的南方,气候湿热,多山林湖泽,天然物产相当丰富,维持生存也比较容易。因此,发展集中的农业生产,从事大规模的战争,既没有很迫切的必要性,也没有充分的自然条件。于是分散的自然群落,便得以在长时期中维持下去。在天然物产缺乏、却便于发展集中的农业生产的黄土高原和黄淮平原上,更需要把分散的人群凝聚为强大的群体,以展开生存竞争。我们可以注意到:无论传说中的还是信史记载的上古时代的大规模战争,如炎帝与黄帝之战,黄帝与蚩尤之战,商汤伐夏桀,周武伐商纣等等,多发生于北方。夏姑且不论,商、周作为中国最早的有信史可征的王朝,都是兴起于黄河流域。与此同时,也就产生了中国最早的用于维护统治秩序的思想学说、礼仪制度、文化机构。作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商、周的文化(尤其是周文化),相比于其他地域的文化要早熟得多;由于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它们所发生的影响也更大。
  商起初是黄河下游的部族,大约在公元前十六世纪,即传说中商汤伐夏桀以后,成为华北诸邦国之长,到公元前十一世纪为周所取代。它是一个奴隶制国家。
  商文化中引人注目的一点,是文字的使用。清末民初,在河南安阳小屯(商旧都所在地)发现了大批刻有文字、用于占卜的甲骨,证明汉字在商代已经基本定型,汉字最重要的特点——在每个单一符号中包含音、形、义三要素——也已经形成。甲骨文并非最原始的文字,在山东大纹口文化遗址的陶器上,就有了简单的文字符号,其年代要早一、二千年。但那种文字符号还处在雏形阶段,并且不能表达连贯的意义(不能组句)、所以至今难于识别。甲骨文虽然很简略,却是关于占卜结果的完整记录。使用文字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主要标志。从文学角度来说,文字既为书面文学提供了基本条件,也在某些方面决定了文学的特点。譬如,中国文学重骈偶的现象,就是从汉字的特点中产生的。
  现存所有卜辞,均是就战争、祭祀、农事等各项事件问卜于鬼神,以确定凶吉可否的记录,充满了原始信仰的气氛。商人所信奉的鬼神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帝”——君王的祖先神。在另一种商代文献——《尚书·盘庚》篇中,这一点表现得尤其清楚。《盘庚》是商代中期君主盘庚决定迁都时对臣僚发表的讲演记录,从中可以看出:历代先王和臣僚们的祖先虽已离开人世,却仍然在天界保持着君臣关系。如果人间的臣僚们违背了君主的旨意,他们的祖先就会要求先王对他们降下灾祸,以示惩罚;相反,如果他们顺从君主,就会得到先王的保佑。这表明在商人的观念中,君王的祖先神拥有最高的权威,是人间权力的来源。
  对鬼神的信仰和对祖先亡灵的崇拜,是原始人类最普遍的意识。商文化就是把这种原始意识转用来维护统治者的权威和统治秩序,成为最初的因而也是相当简陋的国家意识形态。
  周原先是主要活动于泾水、渭水流域的一个部族。以后沿黄河向东扩展,至武王伐纣,取代了商的地位。周王朝起初定都镐京(今西安市附近),史称西周。后因受到西戎族的压迫,至平王时迁都洛邑(今洛阳市),史称东周。东周习惯上又分作两个阶段,现在一般从周元王元年(前475)以前,称“春秋”时代,以后称“战国”时代。周的国家性质,史学界说法不一。通行的意见,把春秋、战国之交作为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分界。但有人认为西周已经进入封建社会,也有人认为直到魏晋(甚至更迟)中国才进入封建社会。周的国家组织要比商来得严密,文化也比商更为成熟。由于周王朝重视利用宗法纽带维系王室与同姓邦国、姻戚邦国之间的关系,以及统治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因而在其意识形态中,祖先崇拜仍有重要意义,祭祖也依然是王室和各邦国最重要的政治活动之一。但是,同商代比较,祖先神已不再是人间权力的唯一来源、人间是非的最高裁判和祸福的直接施予者。
  在周文化中,最高的主宰有时也称为“帝”或“上帝”,更多的场合是称为“天”。它不是某一宗族的祖先神,而是超越所有宗族的无上权威。它不像商人的“帝”那样,随时参与人间的活动,而是高高在上,监察下方,授“天命”给人间合适的统治者,并在必要时改变“天命”。“天命”的授受,取决于统治者的德行。在这里可以看到,“天”或“上帝”就其意志性一面来说,还近似于宗教神,但在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抽象化了,成为道德与公正的化身。同时,人本身的行为,有了更大的决定意义。
  随着对神的依赖逐渐减少,关于人的行为和人际关系的准则就变得更重要了,于是有“礼”的建设。在商代,礼只是祭祀礼节,而相传为周公姬旦所制定的周礼,则包含政治制度、典礼仪式、伦理规范等多种内涵。总之,通过礼,周文化在多方面摆脱了原始宗教的力量,而运用具有理性的政治手段和道德意识调节社会关系,确立等级秩序。这在文化的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意义。以后,随着时代的进程,经由孔子和后世儒家的改造、修饰,“礼”和“德”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并始终与政治保持密切关系。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中这几句诗,常被人们引用来说明周王的权威。但严格地说,这只是象征性的表述,绝不意味着周王享有后代集权皇帝的权力。除了开国之初的特殊时期,周王实际上并不能处置各个邦国的土地和人民。所以,自古以来各个族群,邦国以武力相兼并的过程,从未停止过。相传商有三千余国,周初也有一千余国,春秋时只剩一百余国,战国时更只剩十余国。周初所建立的邦国,范围都不大,经过不断兼并,春秋、战国时出现了一些大国。它们拥有远远超过王室的经济和军事力量,自然也就拥有了远远超过王室的权威。大国之间的武力争夺,导致中国最终走向统一。南方的国家,如吴、越、楚,原本处于中原联盟之外,同王室只有名义上的关系。到春秋时代,它们也投入了各国间的武力竞争,由此进入了民族大融合的潮流。
  春秋、战国时代,中国社会又出现一些新的重要变化。在此以前,学术文化完全是由官府掌握的。到了春秋中叶,出现了第一个由私人传授的学派,即孔子所创立的儒学。此后,各家各派,竞相涌现,并由此形成“士”这个新的社会阶层。士不仅以自身的知识专长为统治者提供服务,在当日竞争剧烈的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作用,而且也在相对独立的立场上,讨论哲学、政治、伦理、经济、军事、文艺等多方面的问题。战国时期出现的“百家争鸣”的局面,不仅标志了中国思想史、学术史上第一个辉煌时代,而且对中国文学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在文学史上,先秦是中国文学从萌芽状态到初步发展的阶段。这个时期,还没有形成独立的文学观念,没有区分文学与非文学的意识,也没有专门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在先秦留存下来的文字著作中,只有一部分诗歌的文学性质比较明确。但在其产生、收集、整理、流传的过程中,也受到非文学因素的影响,有时甚至并不当作文学作品来看待。诗歌以外的著作,就其本来性质而言,均非文学作品。但我们又要注意到,在文学史的开始阶段,不仅许多文学因素、文学成分掺杂在各类文章之中,得以培育生长,而且语言表达的一般技巧的发展成熟,也对文学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总之,这个时代,文学同许多东西混杂在一起,我们既需要扩大研究的范围,把许多哲学论文、历史著作包容在先秦文学史中,又特别需要注意从文学的意义和价值尺度来看待和衡量它们。
  一般认为,在人类早期生活中,文学不是单独地出现而是同其他多种艺术形态结合在一起的。那么,文艺是如何起源的呢?这又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过去有一种较为流行的理论,认为原始文艺起源于劳动。如果以“劳动创造了人本身”①为理由,这种说法当然可以成立:倘非劳动,人类本身就不可能形成,又何来人类的艺术?但从文艺产生的具体过程来看,则情况要复杂得多。例如在各地考古发掘中,常发现原始人类把贝壳、动物牙骨、小石片等钻孔串联,作为装饰品佩戴,这显然是原始艺术现象之一,但它与具体的生产劳动究竟有何联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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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恩格斯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页。

  应该说,文艺的起源问题,首先同文艺的性质有关,而文艺的性质,是人类情感的审美表现形式。当人们的生活情感不再仅仅用欢笑、哭泣、呼喊等简单方式来发泄,而表现为具有美感的、因而也是具有感染力的形式时,就产生了最初的文艺现象。这里面,情感和一定的形式都是很重要的。《淮南子·道应训》说:“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这一节文字常被用来简单地证明“艺术起源于劳动”的道理。其实、真正从事过这一类劳动的人会懂得,这里也有不同的情况。如果劳动者情绪很差,呼号声仅仅起到整齐步伐的作用,是难以说有什么艺术味道的;相反,如果劳动者的情绪强烈,其呼声不仅有节奏,而且会有意加上高低抑扬的变化,那就有了相当的音乐美感,令过路人也会为之兴奋。这种微妙的区别,正可说明生活实践、审美需要在艺术产生中的共同作用。进一步说,情感绝不只是在劳动中产生的,在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各样原始人类生活中,都有热烈的情感活动,也都需要找到一定的能够彼此理解、彼此感染的形式来表现。
  最早的文学,大约就是那种与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的歌谣。当然,其语言的内容必须丰富一些,否则不能成为“文学”。歌谣是在民众日常生活中不断产生的东西,自远古到秦统一,其数量简直无法估计;但歌谣又是随时消失的东西,倘非有意保存,也就不留痕迹。我国古书中记载了一些据称是黄帝、尧、舜时代的歌谣,明显是出于伪托。《易经》中也保存了若干简朴的类似歌谣的作品,有些学者认为它们产生于《诗经》以前。然而《易经》本身形成过程很长,其中各部分产生的年代颇难确定,而简朴稚拙更不是推断年代的直接根据,所以我们也难以恰当地从诗文的意义来讨论这些歌谣。流传至今而确实可信的歌谣,以《诗经》中作品为最早。但是,其中很大一部分,在艺术上已经比较成熟,不再具有原始的面目了。
  《诗经》中作品产生于西周初至春秋中叶的黄河流域(仅有小部分产生于汉水流域)。其中既有宫廷、官府的创作,也有经官方音乐机构收集整理的民间创作。总的说来,这些作品显著地反映出黄河流域文化,尤其是周文化的特点,注重理智,幻想成分少,感情比较克制,而道德色彩、政治色彩比较浓厚。
  早期文学的另一重要领域是神话。这里必须说明:从严格意义上说,神话并不直接等同于“文学”。神话是原始人类的综合的意识形态,是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和解释,是他们的百科全书式的知识体系,又是他们的愿望的表达。在现代人看来十分荒诞的描述中,包含着初民心目中的世界起源、宇宙模式、万物关系、民族历史、宗教观念乃至各类日常生活知识。
  那么,神话的文学意义又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其一,神话的思维,充满了幻觉的作用,是人类理性逻辑尚未发展成熟时期的思维方式。它本身虽然不是自觉地运用幻想,却仍然同文学的形象思维有共通之处,表现了人类不自觉的艺术创造力。所以,有的研究者把神话思维称为“诗性思维”。
  其二,当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神话会或多或少脱离原始状态,特别是摆脱它解释宇宙、自然的职能,而越来越多地反映人类社会中的生活情感、矛盾冲突,成为真正的“神话文学”。像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和不少悲剧都是这样的作品。神话文学的显著特点,是“神”具有丰富的人性。
  其三,神话故事、神话材料,常常被后代文学家所利用,创作出新的、具有特异色泽的作品。
  神话本来也是口头流传的东西,经过记录、整理,因不同需要而加以改造,会发生多种多样的变化。现存的中国古代神话,主要保存在《山海经》、《淮南子》、《楚辞》、《庄子》等几部不同类型的著作中,其中《山海经》成书于战国时代,是巫教中的地理书,但其“地理”知识,有许多是出于传闻和虚想。《淮南子》是汉代的思想论著,其中记录了部分古代传说。《楚辞》是战国时南方楚国的诗歌集。《庄子》是战国时一部哲学著作,常引用神话传说作为论证的材料。总之,这些都不是专门的神话书,其保存和引用神话材料的目的及改造程度也各不相同。
  从以上几种著作及其他古籍的记载中,可以看到大量神祇的名称和零散的事迹,由此推想,中国古代可能也曾产生大量的神话传说。但似乎并未形成完整的神话系统,各种神话故事、神话人物之间,只有相当松散的关系,而且各自都是以片断的形态被记载下来的。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当中国历史进入文献时代,重视理性、重视政治与道德之作用的周文化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因而古老的原始神话,一部分被改造成虚拟的古史和上古帝王谱系,其他部分仍然在口头流传,最终零零散散地被载入各种书籍。也就是说,原始神话材料既未经过系统整理,也未经过文学化的过程。很明显,在先秦的著作里,不存在以神话为素材的大规模作品。因此,那些古老的神祇,无法获得丰富的人类情感,无法转化为丰满的文学形象。
  不过,这里也有地域上的区别。在黄河流域文化体系中,至周代,神话消退的现象已经很明显。《诗经》形成的年代,大体与古希腊的《伊利亚特》、《奥德赛》,印度的《黎俱吠陀》,及《旧约·希伯莱诗篇》相当,但《诗经》无论叙事还是抒情,基本上没有神话色彩。北方的其他著作,也很少涉及神话。南方的楚文化体系则不同,一直到战国乃至汉代,依然受到神话的影响。只是除了《楚辞》中的《九歌》外,南方的著作也不过引用神话作为抒情或说明事理的材料,所以不足以改变前述中国古代神话的基本状况。
  现存的各种片断神话资料中,较有意义的是仍接近于原始状态、主要解释万物起源和人与自然之关系的部分,其中以有关女娲的神话最为著名。
  女娲的原始形象为人面蛇身。相传人类是她和伏羲兄妹结婚而生的,至今还保存有女娲、伏羲蛇体交缠的汉代画像。从文化史的角度判断,这种传说应当是相当古老的。在汉代应劭《风俗通》所记载的传说中,女娲于天地开辟之后,“抟黄土作人”,因“力不暇给”,又“引绳绽于泥中,举以为人”,前者成为富贵人,后者成为贫贱人。这故事是已经改造过的了。另外,《淮南子·览冥训》还记载了女娲救世的神话。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
  除此以外,诸如后羿射日、鲧禹治水、黄帝战蚩尤、夸父追日等等,都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神话。
  古代神话作为初民的幻想的结晶,往往能够激发后代作家的想象力,成为他们创作的素材,从而对文学的发展造成相当影响。但是,必须看到:中国自周代以后,以“礼、“德”为中心的国家意识形态,对整个社会文化具有强烈的控制作用。所以,中国古代神话对中国文学的影响,远不同于古希腊、罗马神话对欧洲文学的影响。也正是因此,中国古代文学才形成了不同于欧洲文学的特点。
  在先秦文献中,历史著作构成重要的一支。早在文化由官方掌握的时代,其中心就是巫文化和史文化。最初巫、史是合一的,即巫师不仅主持占卜、沟通人神,而且负责保存官方的文献典籍。以甲骨卜辞为例,它既是巫师占卜的产物,又是巫师收存的“窖藏”,其意义相当于后世的国家档案馆。到周代,巫的作用逐渐退化,于是才有了专门掌握文献典籍和记录统治者言论及国家重大事件的史官①。《汉书·艺文志》说,古者“君举必书,……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现存《尚书》大约是周王室史官保存的历代文献汇编,《春秋》则是鲁国官史。春秋时代,各诸侯国都有史官,也都有统称为《春秋》的史籍,不过只有鲁国的《春秋》保存至今。以后,随着文化下移到社会,官方的资料也有流传出来的,于是出现由“士”编纂的史书,即《左传》、《国语》、《战国策》一类,这可视为史官文化之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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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左传》中提到的占卜人:有时称“卜×”,有时称“史×”,说明直到春秋时期,仍然有巫、史相兼的情况。

  从文学史的意义来看,作为中国最早书面记载的甲骨卜辞,亦可视为中国散文的雏形。《尚书》中殷商时期的《盘庚》篇①,西周初的《牧誓》、《大诰》、《无逸》等篇,虽是统治者言论的记录,但并不完全是直录口语,而是经过史官的文字处理,可以看作最早的“文章”。从口语到长篇的书面记载,必然促进了文字的表达能力。以后的《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在语言表现方面越来越成熟。特别是作为叙事的作品,它们所包含的安排情节、描绘人物、渲染气氛,乃至某种程度上的虚构(尤以《战国策》为甚)等多种因素,都具有显著的文学性。这种情况到《史记》臻于顶点,构成中国古代文史结合的传统,并对中国古代小说的形成与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又为戏剧提供了许多精彩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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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盘庚》可能经过周人的处理,但大体上仍保存了原貌。以及通过语言的美化和感情的抒发直接打动读者,这本身就属于文学性的现象。

  从春秋中叶开始出现、到战国时期呈现繁荣的诸子散文,属于讨论政治、哲学、伦理等问题的思想性著作。因为它是在论辩争鸣的风气中发展起来的,所以愈是后期的著作,篇幅愈宏大,逻辑愈严密,使用的修辞手段也愈丰富。如果说历史著作主要发展了文字的叙事能力,那么诸子散文则显著提高了人们运用文字表述自身思想感情的能力,这对后代包括文学散文在内的各种文章,当然具有重大意义。而且,先秦诸子在论说事理的过程中,还经常引用寓言故事帮助说理,不但散文,诗歌在战国后期也得到重大发展。《诗经》所收作品,大致到春秋中叶为止。此后北方不会没有歌谣产生,但长期未见收集和整理。相隔三百多年的战国末期,在南方的土地上产生了以屈原创作为主体的《楚辞》,把先秦文学推向了新的高峰。间隔在《诗经》与《楚辞》之间的三百多年,正是先秦文化非常活跃的时期。任何一种类型的文字著作,都经历了从简约到繁富的变化。尤其是战国时期,在辞采方面的铺陈、夸张,已经成为普遍的追求。试以《左传》、《战国策》与《尚书》、《春秋》相比,以《庄子》、《孟子》与《论语》、《墨子》相比,我们会得到十分强烈的印象。这样一个总的时代气氛,对《楚辞》的产生必然有重要影响。
  同时,《诗经》与《楚辞》之间还存在地域文化的重大差异。尽管从春秋中叶开始,楚国与北方的文化交流已经日益频繁,在《楚辞》、尤其在《离骚》中可以醒目地看到原产于中原的“圣贤”谱系,但楚文化仍旧保持了自身若干重要的特点。丰饶的天然物产使南方人民的谋生活动较少艰难,曲奥多变的地貌和丰富多采的植被容易培养人民浪漫的情思,始终未曾消退的、相信人与鬼神共处的巫文化,更导致种种奇幻的想象。
  因而《楚辞》与《诗经》之间存在显著的不同。《楚辞》的篇幅通常都比《诗经》来得长;《楚辞》的文辞华美多采,不同于《诗经》文辞的简朴自然;《楚辞》的句式(也就是语言节奏),除了《诗经》普遍使用的四言句外,更多地使用五、六、七言句,富于变化;《楚辞》多奇思异想和神话色彩,不同于《诗经》大体局限于现实中人、事的范围。总之,《楚辞》表现了更丰富的情绪和美感。
  秦、汉统一以后,楚文化与中原文化的交流更加深入。但《诗经》与《楚辞》,始终作为历史上的两种不同的文学典范而存在。当人们需要强调文学的政治性与道德性,强调文学的社会功能时,往往标举“风雅”,同时也常常有人把《国风》——尤其是其中的爱情诗——作为抒发朴素的真情的榜样来推崇;而期望以美丽的语言抒发奔放自由的情感的诗人,多效仿《楚辞》。有时加上一部《庄子》,“庄骚”并称,更具有思想自由翱翔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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