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论高校隐性课程的建设

作者:李大健

的群体效应,使师生在人际交往角色互动中获得社会化的人格特征、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
  教师形象是校园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形象作为隐性课程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叶圣陶先生说过:“一个学校的教师都能为人师表,有好的品德,就会影响学生,带动学生,使整个学校形成一个好校风,这就有利于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对学生的成长大有益处。”加里宁在其《论共产主义教育和教学》中写道:“教师的态度都这样那样地影响着全体学生。这一点往往是觉察不出的,但还不止如此。可以大胆地说,如果教师很有威信,那么这个教师的影响就会在某些学生身上永远留下痕迹……”显然,教师的形象本身就是一面旗帜、一根标杆、一方坐标、一本无字的教科书:教师形象的影响本身就是一堂无形的教育课。学生的健康成长、健全人格的培养离不开教师形象的影响。
  笔者认为,高校教师要完善和养成良好的形象,关键是要不断进行自我教育,强化个性修养。教师的个性修养主要是指在工作中表现的态度和行为方面的比较稳定的品质特征。而自我教育是教师强化个性修养的有力手段。高校教师应以“学习一实践一反思”的方式展开自我教育,加强自身修养,锤炼优良人格。(1)养成良好的政治人格。应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是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执着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事业心,具有为实现祖国繁荣昌盛、人民富裕幸福而不懈努力的政治方向和坚定信念。(2)养成良好的道德人格。应努力提升自己的伦理道德素质,要诚实、公正、人道、宽宏大度、谦让容忍,不摆架子、耍态度、逞威风:将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溶化在自己的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对待利益先人后己,不沾不贪,不邪不恶,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增强教育工作的感染力、说服力、凝聚力。道德人格的自我塑造是教师高度自觉的一种道德建构活动,需要立志持志,知行结合,躬行实践,自省自检,且需持之以恒。(3)养成良好的学术人格。应具有热爱知识、热爱学习、勤于探索、勇于探索的学术精神,要有甘坐十年学术冷板凳的勇气和信心。以系统、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不断地汲取新知识,吸收新信息,活化新理论,开创新思维,充分展现自己的学识魅力。
  
  三、优化校园制度文化环境
  
  校园制度文化环境作为隐性课程的一部分,是高校重要的德育资源。它能创设一种唤起学生高尚情感、激发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教育环境和精神氛围,并感化和陶冶学生,以达到深层次的育人功能。一所高校的振兴,需要一种蓬勃向上、勇攀高峰、永不懈怠的精神。要培养这样一种精神,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但是,并不是制定了较多的规章制度就等于形成了校园制度文化。只有当规章制度这种外显文化“内化”为集体成员的“内隐文化”时,才算真正发挥了校园制度文化的育人作用,也只有当“校园制度”本身转化为“素质文化”时,才能真正成为高校校园制度文化。鉴于此,高校应在两个方面下工夫:
  首先,要抓好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一是要注重制度的体系性和时代性。高校的制度呈多层次、全方位分布的状态。在制度体系的建设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力争做到在制度的内容上相互衔接、思想内涵上相互贯通、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导向上相互一致、功能上相互补充。学生管理部门应通盘考虑,综合协调,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和完善跨部门跨单位的学生管理教育制度。制度设计也应该紧贴时代的热点和学生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把我们当前所倡导的文化理念和价值观念通过制度这种形式表达出来,对学生的现实生活加以无声的影响与引导,充分发挥制度文化隐性教育的功能。二是要注重制度的人本性和发展性。高校制度文化建设应将人文与科学相融合,以发展人的主体性、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提升人的生命价值为目的,致力形成学校特有的改革、发展、民主、科学、创新、包容的制度文化体系。高校制度文化建设应一切以人为出发点,一切以人为归宿,体现和张扬人的价值、需求和对人的尊重。校园制度文化环境建设中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学生能够接受的制度文化,能够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体现在学校各项教育活动之中。高校管理者应从实际出发,时刻关注学生的知识水平、能力状况、心理特征乃至社会环境的影响,从而准确地定位校园制度文化建设的目标。针对具体文化的伸缩性,制度建设还必须具有相对的灵活性,既不能囿于固有模式和规定,也不能抛开制度限制而任意放行。高校制度文化并非一成不变,制度本身要求不断完善和创新,要与时俱进。高校应常对各种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加强制度的整合协调性,要围绕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查漏补缺,健全制度,从而不断增强制度的体系性、时代性、人本性和发展性。
  其次,要抓好各项制度的实施工作。高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存在着一个从制度文本转化为制度文化、从带有强制性的约定转化为学生内心认同的文化的过程。要使高校制度文化发挥最大的效能,就必须要关注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要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在德育工作中的标准、约束和导向功能,促使学生产生一股内在的动力和压力,感到修德、治学无止境,进而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能。因此,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一方面,高校要关注学生思想的变化,应着力抓好学生对制度的学习内化工作,使学生正确理解各项规章制度的内容,明确遵守规章制度的作用,真正从内心深处认同它,只要提到某个制度或某个规定,学生就会感到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形成在自己的周围,这就会在潜意识中推动学生人格的完善。另一方面,高校应正确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制度的修改完善活动,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吸收学生的智慧。这样才能使制度更具有针对性、民主性和现实性,才是学生自主要求的反映,而不是学校单方面意志的表达。没有学生充分参与讨论并认可的一些守则、规范,本身就无视学生的主体性,将会削弱学生道德行为的自觉性、坚持性。尤其是学生在参与制度的修改完善活动后,有利于形成对学校制度的正确的情感态度和持久的心理定式,有利于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将带有强制性的要求变为学生的自觉行为,创造一种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保持千帆竞发的竞争态势。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高校人本性德育模式构建研究”成果之一)
  
  [责任编辑: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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