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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人才分层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作者:张 彬 余 振




  摘要: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对人才的培养起着决定性作用。随着我国外经贸形势变化,我国国际经贸人才的需求日益多样化,研究和探讨我国采用分层培养国际经贸人才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经过研究笔者认为,我国大学分层次培养国际经贸人才的改革势在必行,即重点大学培养偏重复合型国际经贸人才,而普通大学培养偏重应用型国际经贸人才。
  关键词:国际经济与贸易:人才分层培养;改革
  
  一、国际经贸人才分层培养的探索
  
  国际经贸人才的分层培养,是指培养国际经贸人才的高校根据自身教学禀赋,选择自己最具优势的国际经贸人才培养层次。具体而言,具备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教学体系、教师资源丰富的高校重点培养偏重复合型的国际经贸人才;拥有国际经贸业务经验丰富的教师、并已配备与国际经贸实务接轨的国际经贸综合实验室的高校重点培养实务型的国际经贸人才。然而,我国高校在国际经贸人才培养方面的具体分工还依赖于高校内部的分层。
  根据学校规模、学生质量、法律法规或行政主管部门所赋予的资格或权力、学科设置和专业门类、师资状况、科研情况、图书馆藏书、校园文化、学风和校风建设、学校历史等客观因素,以及社会公众和政府对高校的定位等主管因素,可以将我国的高等学校分为四种类型三个层次。四种类型是指综合类大学、财经类大学、师范类大学、理工类大学。三个层次分别指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高校、拥有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其他高等院校。第一层次,是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高校。这一层次上的高校,基本是国家重点大学或是综合性大学,多数隶属于教育部,少数隶属于地方政府。他们有以下特点:研究生数占在校生数的比重较大;科研经费占学校经费的比重大;师资格局中,高层次人才的比例大,并有知名教师:有一批很强的、具有特色的学科;科研成果丰富,学术水平高;社会声望高;历史比较悠久,形成了优良的学校传统;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第二层次,是拥有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这一层次的高校数量较多,学校类型和教学水平参差不齐,且大都是教学型大学,也有一些具有特色的重点学科和科研实力雄厚、拥有一些硕士点和少数博士点的高校。但总体上来说这一层次上的高校以教学型为主,是为我国培养中间层次人才的主力军。第三层次,是除以上两个层次之外的其他高等院校。这一层次上的高校数量庞大,培养社会急需的各种应用型人才、职业型人才,专业设置灵活,是它们的优势和特色,它们是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力量,是终身教育、全民教育的生力军。
  由于第一层次的高校是列入“211工程”建设项目的高校,属于国家重点投资建设的大学,故将其定义为“重点大学”。与此相对应,将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高校定义为“普通大学”。根据对三个层次高校特点的分析可以看到,重点大学具备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教学体系,并拥有相对资源丰富的教师,它们在培养偏重复合型国际经贸人才方面具备比较优势,因此可以将其定位为偏重培养复合型国际经贸人才的重点高校。而大部分普通大学主要以教学为主,在建设国际经贸综合实验室等硬件以及引进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等方面具备“后发优势”,可以将其定位为偏重培养应用型国际经贸人才的普通高校。
  
  二、国际经贸人才分层培养的实践
  
  (一)重点大学偏重复合型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
  所谓复合型人才,是指具有多种知识结构和能力的人才。复合型人才在知识结构上,应该是较宽的知识结构和精深的专业知识的统一;在能力上。应该是理论研究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统;在意志品质上,应该是创新精神和求实态度的统一。因此,这里的“复合”,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两门或多门学科、专业知识的“复合”,而是一种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复合”。
  
  1 培养目标
  重点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从知识结构、能力和综合素质来看,应该达到以下培养目标。
  (1)知识结构
  复合型经贸人才应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中国对外经济活动的基本法规,熟悉世界贸易组织各项规则和程序,能够较为全面正确地认识和把握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具有较高的数理分析能力,至少能熟练使用国际通用的外国语言,精通经济管理,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并了解经济地理及各国风俗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2)能力
  复合型经贸人才应具有熟练地进行国际经贸实务操作的能力: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认识和解释国际国内经贸发展及变化等问题:能够运用数理模型进行创造性的科研活动;具有良好的沟通、应变和协调能力。
  (3)综合素质
  复合型经贸人才应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备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深厚的民族情感,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和竞争意识,具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开拓创新的精神。
  
  2 培养方案
  结合目前对复合型国际经贸人才的需求现状,重点大学偏重复合型国际经贸人才培养可以从“经贸—管理”、“经贸—金融”和“经贸—法律”等方面制定培养方案。
  (1)经贸一管理型国际经贸复合人才的培养
  培养对象主要是指那些有志于从事外经贸业务的学生,使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掌握经济管理的基本方法,能在外经贸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关从事实际业务和管理工作。
  重点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应结合管理学专业的优势课程,增设管理学和国际营销管理等课程,详见表1。
  
  (2)经贸—金融型国际经贸复合人才的培养
  培养对象主要是指那些有志于从事银行、金融业务与外经贸业务密切相关工作的学生,使其具有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银行与金融专业知识和运作方法,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部门胜任工作。
  重点大学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可以结合金融学专业的优势课程,增设金融市场学等金融学课程,详见表2。
  (3)经贸—法律型国际经贸复合人才的培养
  培养对象主要是指那些有志于从事与外经贸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的学生,使其既具有扎实的国际经贸理论与专业知识,而且对法学(国际经济法与民商法)有较大兴趣,既懂法律知识,又通晓国际经贸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能在外经贸部门、外贸企业及跨国公司胜任工作。
  重点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可以结合法学专业的优势课程,增设能解决国际民商事务纠纷等法学课程,详见表3。
  
  
  (二)普通大学偏重应用型国际经贸人才培养目标及方案
  普通大学国际经贸人才的培养应突出“应用”。因此,课程体系的建立要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企业岗位的技术需要为主线,突出其适应性、岗位性、实践性。专业基础理论教学不应强求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学术性,而应强调其实用性和技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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