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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质量工程” 贯彻“2号文件”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作者:周 济




  2007年2月28日
  新学期伊始,我们召开“质量工程”启动会议,部署实施“质量工程”,贯彻“2号文件”,目的在于动员各地方和高等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到提高质量上来,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在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
  
  1.把握形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
  世纪之交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不平凡的时期,发展气势恢弘,改革波澜壮阔。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知识贡献。
  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540万人,是1998年招生108万的5倍;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达到2500万人,是1998年的4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发展阶段。高等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使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幅度增加,有力提升了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增强了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使我国迈出了由人口大国转向人力资源强国的关键性一步。在快速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我们始终把提高质量摆在突出位置,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高等教育整体质量不断提高。高等教育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贡献力度不断加大,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地位不断提高。高等学校连续多年保持稳定局面,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
  放眼几十年或者更长一段时间,再回过头来看,高等教育在这几年中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奠基工程,必将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在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我国高等教育面临着新的良好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当今世界,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面对这样的形势,中央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这就对我国高等教育提出了人才培养的更高要求,提出了科技创新的重要使命。
  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多次强调:“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2006年8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十一五’规划纲要对教育事业发展提出的三项主要任务,必须切实抓实抓好。”2006年5月1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高等教育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当控制招生规模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这一战略决策,完全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和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科学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对高等教育的要求,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和人民的愿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要切实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特别要努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2.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人才培养是核心,本科教学是关键
  第一点认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核心内容。从历史上看,最初社会赋予高等学校的职能就是人才培养,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高等学校才逐渐有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另外两个职能。高等教育的三个社会职能相辅相成,辩证统一,高等教育质量应该是三个方面质量的统一体。然而,必须清醒地看到,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尽管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内容和方式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人才培养作为高等学校的一个根本任务却始终没有变。当前,我国有2000多万大学生、2000余所高等学校,这些高校的类型、规模和特色有很大的不同,但无论是哪一所学校,都必须坚持育人为本,把立德树人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
  第二点认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本科教学质量是关键。牢固树立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是高等教育的内在逻辑和内在要求。通观世界高等教育,包括所有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都无不把本科教育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因此,必须坚持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必须确立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性作用。
  第三点认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责任主体在学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到高等学校内部改革、建设和管理的方方面面,也涉及高等学校外部的许多因素,但归根结底,高等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因此,高等学校必须以质量为生命线,以教学为中心作。
  
  3.实施“质量工程”,贯彻“2号文件”,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战略抓手
  我国高等教育在世纪之交快速发展过程中,质量是有保证的,总体情况是好的。教育部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重要的位置,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特别是先后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一是2001年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即“4号文件”,就加强教学工作提出了12条针对性很强的要求:二是2004年12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即2005年“1号文件”,强调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命线的基本认识,把提高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应该说,从那时起我们就开始抓“质量工程”了,我们狠抓了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开展“教学名师奖”表彰,建设“国家精品课程”,推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等等。2001年的“4号文件”和2005年的“1号文件”,在高教战线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各地和高校按照文件要求,创造性地开展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切实把高等教育的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决策部署,必须落实在具体行动上。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007年“1号文件”,决定实施“质量工程”,也就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同时,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作为2007年的“2号文件”,“2号文件”面向全国1000所本科院校、1000万全日制本科学生,目的是进一步推动本科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本科教育质量。
  “质量工程”是继“211工程”、“985工程”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之后,我国在高等教育领域实施的又一项重要工程,是新时期深化本科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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