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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组织文化特征的我国大学制度变革的模式选择

作者:董漫雪




  摘 要: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人文精神构成了现代大学组织文化的丰富内涵,是大学前进的动力。本文选择组织文化的视角解读中国大学制度变革的特征,从变革的路径、目标和模式等方面对中国大学制度变革的模式进行了阐述。
  关键词:大学组织;文化;制度;变革
  
  经过近几年的改革,我国大学按照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命令运作的局面已有所改变。然而,大学各方面的发展既需要外部的有利制度环境,更需要内部制度的良好运作;既需要改革以政府与大学关系为主体的宏观制度体系,更需要创新决定大学内部各项工作的微观制度体系。因此,在宏观制度创新取得一定成绩时,大学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必须更关注内部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改革大学内部制度,提高办学效率和质量,增强大学内部的弹性和活力。然而,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大学内部制度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严格的等级和规章、强调绝对服从为特征的组织结构设置;行政权力过度膨胀与集权现象严重的权力制度:僵化封闭与缺乏竞争机制的人事制度;管理机制单一、管理水平落后的教学和科研制度等,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大学的发展。可以说,大学内部制度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
  
  一、大学组织的文化特性是制度建设的灵魂
  
  大学组织文化有着丰富的内涵,不仅是大学发展历史中积淀的创造性的灵魂和精髓,也是大学前进的动力。大学组织文化的内涵,包括追求真理和自由、崇尚人文和科学、倡导民主和文明及富于创新和批判等。但回顾大学的历史轨迹,我们可以看到,大学组织文化主要包括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人文精神三大文化传统。中世纪西方大学是人类大学的起源,那时的大学为反对外来势力干涉,倡导大学自治。几经时代变迁,它自身所包含的精神内涵也越来越丰富,以至它成为西方大学文化传统的源头和精髓。而大学自治传统与大学学术自由思想有着历史渊源,大学自治是学术自由形成的前提条件。学术自由思想虽在中世纪并未真正实现,直到启蒙运动后才渗透在大学中,在大学以后发展中也历经波折,但它始终是大学组织文化传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近代以后,人文精神及人文教育更是成为大学教育思想的核心。正是这三大精神的存在,才赋予大学作为一个社会部门所独具的厚重的历史感及其深厚的组织文化底蕴。今天,没有哪一所大学包括那些新创院校不受其润泽和浸染,不以拥有这些传统而自豪。尽管它们也在随着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渐进变革,但这些传统的精神理念和价值问题被精心地呵护着并留存下来。因为,这些传统体现了大学作为一个特定组织所具有的内在特性,它既合乎大学维护知识权威的目的性要求,又合乎作为特定学术机构的内部运作逻辑和规律。[1]
  在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大学是在西学东进的潮流冲击下,先进的中国人在“师夷长技以制夷”、“中体西用”等强烈的信念驱使下引进和学习西方高等教育制度模式的产物。这就决定了移植、借鉴和模仿一直是主导中国近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驱动力。与西方大学相比,中国现代大学制度不是基于自身传统的逻辑延续,更多的是属于移植和借鉴西方大学制度的历史。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始终隐身于大学发展的每一个时期,并以其顽强的民族特性与西方大学文化相博弈,呈现出一种与欧洲国家截然不同的学术价值体系。它一方面表现为“政教合一”为特征的教育传统的延续和学术自治传统的缺失,大学从产生初始就依附于政府的意志和目标,自主权问题几乎是困扰了中国大学发展的每个阶段,并影响着我国大学作为学术性文化组织的自身发展逻辑的形成。另一方面是支离的学术自由传统的制约,造成大学学术权力主体与大学组织学术性特征的长期背离。因此,中国大学制度的变革应在解读西方大学组织文化特征基础上,进一步理解本国历史文化传承影响下形成的大学制度特征,寻求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中国大学制度变革路径。
  
  二、基于组织文化特征的我国大学制度变革模式选择
  
  本文选择组织文化的视角解读中国大学的制度变革,是因为制度的形式是千差万别的,但从其形成看都是建立在某一文化形态(价值观、信念、思想等)的基础之上。这种文化形态对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创新起着异常重要的作用。回顾中外大学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历史上无论大学组织文化和大学制度如何创新和变迁,无论社会经济政治如何变化、大学面临怎样艰难的处境,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人文精神传统作为大学组织文化的核心和本质内涵从来没有被世俗和环境所淹没,大学也从来没有放弃过对大学自治、学术自由和人文精神传统的争取和维护。我国现时代大学制度变革模式选择依然不能脱离大学文化特征的制约。
  
  1.自下而上的变革:基于大学组织本质属性的我国现时代大学制度变革路径的选择
  大学组织的本质属性——学术性是构建大学制度的内在逻辑依据,也是大学组织存在的边界。我们今天研究大学制度变革和创新也必须从大学的本质属性谈起,从纷繁芜杂的大学活动现象中真正把握大学制度的本质。大学是一种“底部沉重”的组织结构,也就是说,在基层的学科和专业集中了绝大部分的学术事务和学术权力。大学制度的任何变革和创新如果是合乎规律的行为,那么其着眼点应更多地放在基层的学术组织,把高等教育系统看成是围绕知识和学科而发展起来的学术组织,如学系或学院,以一种自下而上的视线研究整个大学制度。这应该是构成现时代我国大学制度变革路径的可能选择。
  现代大学制度起源于西方,我国“舶来”这一制度模式也不过百余年历史。由于“学在官府”延续的官僚传统以及新中国成立以后片面强调办学的政治功能和意识形态作用,我国大学制度长期以来偏离了现代大学的学术性轨道,一直走在与政治结缘的道路上。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的大学改革是以改造有着约半个世纪历史发展的近代大学制度为出发点,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大学制度。应该说,50年代初中国的大学改革是以自上而下、计划性为主要特点的,“这种自上而下、具有计划性、集权性特征的改革是建立在将高等教育看作是国家事业的一个部分,政府负有指导大学改革的全部责任这样一种观念基础之上的。”[2]由于高等教育特别是大学作为一种有别于其他社会机构的、具有独特的文化和传统的社会组织,有着改革与发展的内在原理。那场改革虽然较好地适应了当时国民经济计划建设的需要,保证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却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有悖于科学(学科)的发展规律和大学的内在逻辑。90年代以来,日渐深入的高等教育改革正在改变50年代初期改革基础上形成的大学制度,其核心主要是解决体制问题,政府对大学的管理和行政方式趋向合理。但从根本上来说,改革的实用性大于长远性,行政性大于自主性,大学的组织效率和学术创新能力低依然是困扰大学发展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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