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1期

培养法学人才的“五位一体”实践教学法

作者:许楚敬 袁古洁




  为凸显法学本科教学的实践特色,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我们试行“五位一体”实践教学法:“不同学习阶段的审判观摩”;由资深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开设“案例教学”;开展激发沉重创新素质的“实验教学”; 开展多种形式法律实习,建设固定的“实践基地”;“法律服务进入社区”。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使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有机结合,形成了一套贯穿于本科四年学习全过程的法学实验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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