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田子造朝还金》双解

作者:徐良观




  田子造朝还金
  韩 婴
  田子①为相,三年归休②,得金百镒③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所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④如此,非无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为致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⑤,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子其去之。”田子愧惭走出,造⑥朝还金,退请就狱。王⑦贤其母,说⑧其义,即舍⑨田子罪,令复为相,以⑩金赐其母。
  ——选自《韩诗外传》
  
  【难点注释】
  ①田子:指齐国田稷子。②归休:致仕,退休。③镒(yì):古代重量单位,二十两或二十四两为一镒。④治官:这里指管理公务。⑤馆:居住的房舍。⑥造:到……去。⑦王:指齐宣王。⑧说:通“悦”。高兴,愉快。⑨舍(shě):放弃,不要。这里指齐宣王放弃追究田子的贪污罪。⑩以:这里作“把”讲。
  
  【短章新解】
  短文仅有116个字,却主题积极,情节跌宕,具有较强的可读性。短文紧紧围绕田子“一百镒黄金究竟该得不该得?”记叙了田子母子二人的对话,表现了田子母亲的深明大义,赞颂了田母的从严教子,不取不义之财的美德,肯定了为官应该廉洁不贪,忠于国家才是真正孝敬父母的观点,这样的观点在反腐倡廉的今天对我们更是有着深刻的启迪和借鉴意义。同时,用田子始贪而勇于知罪改过的事实,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
  文章通过语言描写来表现人物鲜明的思想和性格特征。田子是一位十分孝敬父母,又能勇于改过自新的官员。他主动将为官期间所贪的一百镒黄金如数“奉其母”,受到母亲的教育后,他知罪改错,又“造朝还金”“退请就狱”。田母是一位贤惠、明理、坚决不迁就儿子错误的好母亲。她所提出的“为人臣不忠,是为人子不孝也”的观点,在新的历史时期仍有深刻的教育启迪作用。试想那些被查处的贪官,如果当他的父母亲对儿子能像田母这样从严教育,看到儿子挥金如土花天酒地财产来源不明时就劝其自首或积极举报,那么对国家造成的损失就要小得多。可惜历史到了21世纪,我们有的父母亲还不及战国时代的田母,岂不感到汗颜?两千多年前的孟子就告诫我们:“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孟子·离娄上》)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努力以田母为榜样,从严要求自己,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处处以国家利益为重,努力为国家做贡献,在思想上筑起反腐防腐的长城,如果将来有朝一日做了官,就要坚持清正廉洁,不贪不腐。将来如果为人父或为人母,也要像田母一样从严教子,绝不纵容孩子的错误,努力使他们成为国家的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