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汉字简化要“写简、识繁、拒非、灭错”并举

作者:朱根源




  人物风采
  姓 名:朱根源
  单 位:江苏太仓新区中学
  职 务:中学语文教师、太仓市兼职语言文字工作者
  年 龄:年届花甲、告老在即
  工作简历:插过队、种过田、代过课、“文革”结束
  后终于圆了“大学梦”、现在是中学高级教师
  心语独白
  教学生学好写好用好捍卫好简化字是语文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公布〈汉字简化字方案〉的决议》,第一批简化字在全国范围(我国台湾省除外)内被迅速推广开来,至今已整整50年了。笔者作为汉字简化全过程的亲历者,深感简化字笔画少、易写易记易认,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掌握和使用,但笔者在长期的学习和工作中也发现其在实际使用中仍存在不少问题。笔者认为汉字简化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密切配合,要“写简、识繁、拒非、灭错”四项措施并举,方能收到一定效果。
  一、写简,即提倡并坚持书写简化字。汉字从传说中的仓颉造字算起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其间汉字经历了从画变字、由繁而简、先刻后写的漫长岁月。由于汉字最早是依物画字,逐渐演变成图画文字,继而形成象形文字,故笔画大多繁复难写,给初学者造成很大困难。例如,“学、体、爱、开、优”等字的繁体字分别是“學、體、愛、開、優”。笔者记得刚学这几个字时,因为笔画多很难一下子把它们写进小学生写字簿上的方格子里。
  从汉字发展史来看,简省笔画一直是汉字演变的必然趋向。1956年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又扩大了简化字的范围和字数,这是两千多年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汉字改革。经过50年实践证明,简化字在普及教育和书写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当然,简化字也有可议之处。如“邓、欢、难、树、戏、对”等字,其部件“又”,代替了“登、虚”等声韵不同的声符,有些草书楷化的写法同楷书的结构不同,有些同音代替字也有可斟酌之处。但简化字的规范一经确定,就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各行其是,放任自流。
  汉字是中国优秀文化的载体,也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待汉字也要像对待中国其他传统文化一样,一是要继承传统而不能割断传统,二是要改革,按照汉字本身的发展规律进行改革,使之成为更好的交际工具。由于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国民经济的发展、国门的进一步开放,国际上学习汉字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便于学习和书写,相信简化汉字不仅已被我国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最终也会被国际社会接受。
  二、识繁,即识记一些必要的繁体字。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第一批简化字推行不久,社会上尚有不少人(包括笔者在内)对繁体字记忆犹新,故“识繁写简”并无困难,但随着岁月推移,眼下40岁以下的人都不熟悉繁体字了。再过几十年,承载着丰富、悠久民族文化的珍贵古籍很可能成为难以读懂的古董。这一损失将不可估量。到那时,再培养传统文化的专门研究人才,就要先教授繁体字,其难度不亚于学习外文。
  有人说,古籍也可排印简体字版本。其实谬矣!古籍中有不少字因使用频率低而退出了常用字库;另有不少字在简化过程中被转借、合并,现行简体字很难做到与繁体字一一对应。这给古籍翻译造成难以逾越的障碍。例如,“历”的繁体字有两个“曆”和“歷”,前者与“书、法、阳”等字组成“曆书(書)、曆法、阳(陽)曆”等词,后者则与“次、代、届”等字组成“歷次、歷代、歷届”等词。这种区别,40岁以下的人很少有人知晓了。
  在简体字处于合法地位的今天,繁体字仍在影视、出版、书法艺术中,在港澳台和海外华侨华人书报及日常生活中被大量使用。例如,繁体字“髮”与“發”在简化字中合并为“发”字。于是,在一些繁体字出版物和所谓的“书法”作品中,出现了将“怒发冲冠”的“髮”写成“發”,将画家程十发写成“程十發”的荒唐事。其实,“程十发”繁体字应为“程十髮”。这名字是有典故的,“程”与“髮”均为古代长度单位,十髮为一程。程老姓与名恰好“相等”,典雅而幽默。如若写错,则大煞风景矣!这种情况是汉字简化时“一对二”或“一对几”造成的。当需要变简为繁时,有人就不知该选何字了。目前社会上,“發廊”随处可见,店主哪里知道,这里的“发”应是“髮”,而“發”应与“财”字连用才对。
  三、拒非,即自觉拒用非规范简化字。目前,由于社会上仍有不少人对国务院正式公布的两批简化字不甚了解,因而对滥用不规范简化字不以为非、反以为是,在社会上造成很多不必要混乱。例如,有人在自家饭店菜肴广告上赫然写上“扬州旦炒饭”,有人把舞台写成午台,有人把赃车写成脏车,有人把油漆店写成油柒店,其中“旦”和“午”两字是被国务院明令废止的不规范简化字(“旦”应改为“蛋”),而“脏”和“柒”两字明显就是别字。
  人们只要留意观察,就可发现社会上不规范简化字比比皆是,说其泛滥,似不为过。例如,有人把高粱歉收写成高粱欠收、瞭望写成了望、覆盖写成复盖、重叠写成重迭、啰唆写成罗嗦、兢兢业业写成竞竞业业,这些词语中的“欠、了、复、迭、罗、竞”等字都属于不规范简化字,应停止使用,以维护简化字使用的严肃性。
  不规范简化字就如人皆恨之的“老鼠”,它的出现污染了社会文化环境,混淆了人们文字交际中的对错界限。我们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加强简化字宣传力度,自觉拒用不规范简化字。整个社会要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良好文化氛围,这样,不规范简化字才会失去继续存在的社会基础。
  报刊、电视等宣传媒体要以身作则、严格把关,不让不规范简化字成“漏网之鱼”,而广大中小学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更应承担起宣传简化字的责任,持之以恒,终生不辍,他们的学生才会与不规范简化字绝缘。
  四、灭错,即努力消灭错别字。目前,报刊杂志、影视作品、商品广告以及学生作业上的错别字屡见不鲜。社会上出现错别字大约有两种原因:一种是无意识错误,这是写字者文化素质不高所致,一些外来民工、低学历者和中小学生是主要“造错者”;另一种是有意识错误,这是社会上一些人或一些单位刻意追求所谓“新意”而致,这实际是一种社会浮躁心理的表现,也是一种对社会不负责任、缺乏公德的表现。
  前者的错误一般没有规律可循。例如,把九州写成九洲、神舟六号写成神州六号、寻人启事写成寻人启示、代充液化气写成代冲液化气、飞扬跋扈写成飞扬拔扈、迫不及待写成迫不急待、贻笑大方写成遗笑大方、真知灼见写成真知卓见等等。错误原因是不明字义。
  后者的错误是肆意篡改成语。例如,车行广告:无与“轮”比;面包广告:追求领“鲜”;止咳糖浆:“咳”不容缓;护肤类化妆品:千“肤”所指、言“硅”于好;蚊香:默默无“蚊”;鸡粥店:美好人生、“鸡”不可失等等。这类错误影响极坏,它对人们(尤其是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有些可能是终生的,它使人们以错为对、以非为是、以讹传讹、贻害无穷。
  消灭错别字既靠学校长期不懈的教育,也靠个人不断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质,更靠全社会自觉抵制,形成以写错别字为耻、不写错别字为荣的社会风气,方能奏效。消灭错别字和推行简化字相辅相成,错别字市场缩小了,简化字阵地才能得到巩固和扩大。
  符合规范的简化汉字在我国已使用半个世纪了,50年历史证明:简化字的出现符合汉字发展规律,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适应时代要求并发挥和继续发挥着巨大作用。50年历史还告诉我们:继续推行简化字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更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千秋功业,我们要认真对待、积极行动,进一步为宣传简化字、推行简化字、使用简化字和捍卫简化字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