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2期

《卜妻饮鳖》双解

作者:刘汉邦




  卜妻饮鳖
  郑县人卜子妻之市,买鳖以归。过颖水,以为渴也,因纵而饮之,遂亡其鳖。
  
  【难点注解】
  (1)本文选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2)子:对读书人的尊称。
  (3)饮:读四声,用作动词。
  
  【译文】
  郑县人卜先生的妻子到市场去,买了鳖回家。经过颖河(时),认为(鳖)渴了,因此放它(到河里)喝水,于是鳖就跑掉了。
  
  【短章新解】
  寓言最初的寓意,应该是劝诫我们不要像卜妻那样不了解事物的生活习性,凭自己想当然的经验处理事物,结果产生招致别人笑话的结局。但从另一角度讲,卜先生的妻子心地的确善良,买鳖回家的路上还记挂着鳖是否口渴。不知道她买这鳖回去是做菜肴呢,还是如当今时尚的人们那样买回去当宠物豢养?看来是当宠物养的,否则何必那么人道照顾呢,只要回到家它不死就足够了。说起来这样似乎很不人道,但是,好好的野生动物将它们弄到家里养着供自己玩赏就人道吗?这个故事想告诉我们的是做事得按照规律办事,否则就是做蠢事。要说生物,按说都是生而平等的。但生物中的规律就是弱肉强食,狮狼虎豹猎食那些食草动物,过程必然血腥残暴。人们不会指责它们什么的。人类豢养家禽、家畜是供自己食用的,只要不是虐待它们以自娱,如何杀其实没什么分别。所谓的人道毁灭,不过是虚伪的人们自我安慰自欺欺人而已。总看到养宠物的人们给小猫小狗穿衣戴帽,致使它们走起路来跌跌撞撞、别别扭扭;还有那种将小狗的毛剃得光溜溜的;将野生动物驯化了来骑自行车、钻火圈供人消遣娱乐等等不一而足。实在滑稽而做作。这种因人的嗜好而严重改变动物生活习性的畸形做法,比起不择方式宰杀家禽、家畜的做法,其恶劣程度,其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说了这么多,想敬告人们,特别是那些所谓的爱护动物者,要爱护动物,就真诚地按照自然规律对待动物。不要只为了自己的嗜好而有所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