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7期

书缘

作者:雷 怡




  【学生组获奖作文点评二】
  
  “曾经为你痴狂多少泪和笑……寂寞旅途谁明了……”是不是觉得特别熟悉呀?这是苏有朋《背包》中的一句歌词,别误会,我可不是什么“追星族”,只不过用来形容我与书之间的感情最贴切不过了,真的是“为它痴狂多少泪和笑啊”!
   我与书足以称得上是老朋友了,自从儿时爸爸为我买了一本小人书起,我便与书结下了深深的情谊。从小学到初中,从《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起到现在的《那小子真帅》《狼的诱惑》我都特别爱看。纯真的小学时代就在白雪公主与青蛙王子的故事中渐渐“溜走”,进入初中,我读的书越来越多,《花季·雨季》让我了解了同龄人的悲欢;《读者》让我领悟到17岁应该学会坚强、学会善解人意;《水浒传》让我知道好汉们的侠肝义胆,豁达豪迈;《红楼梦》中林黛玉贾宝玉的爱情悲剧,看后让我痛彻心肺荡气回肠,精彩时欢呼兴奋,凄惨时涕泪交流……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接触了一些外国名著像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罗密欧与朱丽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他们如同春雨般滋润我干涸的心田。我的脑海里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片断。
  除了这些,我还特别喜欢中国的古典名篇,简直到了痴迷的境地,每捧读之总是如获至宝,爱不释手,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小说之中。为赵子龙“单骑救主”的英勇忠义气概而倾倒;亦为关羽“败走麦城”而扼腕叹息;亦为宋江苟且招安而拍案痛骂。每读完一本,我总要与同学友人神侃一番。
  我有个习惯,读书通常都要读三遍,第一遍一目十行看个大概,厚厚的一本书只需两三个小时就能读完。第二遍要读通读透全书的内容,以及所涉及到的每个人物和故事情节。第三遍要字斟句酌地研究,读懂每一句话,精彩的话语要摘抄到笔记上,日后慢慢品味。如《三国演义》开篇第一句话“凡天下之所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初读时有一番味道,而今重温此语又有着一番截然不同的情致。
  古人云: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道理浅显,含义深刻,用眼观之,用口颂之,用心思之。如读李白的《静夜思》就要眼观,又要口读,又要心思,三者缺一不可。读此诗就要大声颂读,最好到无人之境,放开喉咙大吼特吼一番才觉得痛快。最后还要展开丰富联绵的遐想。“在一个静谧冷清的夜晚,明月的清辉洒在了诗人李白的床头……”我认为“心到”犹为重要。如果读书不用心,不用心去感受,那便是和没读书没什么两样。除非你读的那本书索然无味,也就是对你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任何价值。
  读完了这些名著后真的有一种“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读书不在多,而贵在精。把一本书彻头彻尾地读透了,比简简单单地读十本书的收获还要大,就会达到通常所说的事半功倍的效果,作为一名中学生,我没有太多精力去读大量的课外书籍,所以我尽量选一些对现在学习有帮助的一些名家名篇,看完一遍冷却几个月再看第二遍,再隔一段时间读第三遍,如此读来,便会有三种不同的感受,真是受益匪浅,总之读书贵在悟。
  读一本书,其实是用心灵去感悟月的朦胧、风的洒脱、泪的晶莹,落英的缤纷。而从中寻找生命感悟的花絮,去面对人生的美丽与哀愁。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确实如此,心情烦闷时它会令你喜笑颜开;迷惘困惑时它为你指引人生的方向;骄傲自满时它又会警劝你“谦受益,满招损”,与书为伴真是受益无穷。
  我爱书,这份如痴如狂的执著谁能明了呢?
  书缘,真的是难解之缘。
  (指导老师王晓梅)
  
  【细细品味】
  引歌入文,点明题旨,新颖别致,生动活泼,抢人眼球!
  以时间为序,点面结合,选取经典,以书明志,展现阅读之功用,简明扼要,精当传神!
  选取外国作品为例,表明自我阅读视野在不断扩大,并自然过渡,引起下文。
  阅读中国古典,表明自我阅读层次不断地提升,鲜明地凸显自我与书有缘这一中心。
  用一个空泛的例子,来展现自我品位的方法,显得过于简单,与前文的衔接也不很紧凑,可以把它穿插在前文写自我阅读的经历之中,这样会更加具体生动一些!
  过于概念化,没有记叙文的生动感,不妨改为边叙边议的方式,这样更能打动人。或是改为叙写自我阅读一篇美文的经过,这样就会更有说服力!
  没有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可以删去,或是放到以上两段之前。
  写精读过程最好用自我阅读的细节来点化就更好了!如何悟,可以写得再深入一些,这样就更能增强文章的深度!
  此段可以放入前一段中。
  与书为友,感悟深刻,发人深省!
  以反问作结,前呼后应,总收全文,简洁有力,深化了中心!
  【整体评析】本文以“书缘”为题,非常新颖,从读书的爱好、阅读的广度、深度、方法等方面来谈自我对阅读的认识和体会,写得较深刻。但全文扣题还是不够紧,并且层次不很分明。倘若在结构方面作些调整,再插入一两个生动细节的描写,语言方面作些润色,就是一篇十分出色的美文! (点评 黄松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