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6期

民俗文化与语文教学

作者:韩成艳




  黄永林,湖北仙桃人,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民间文化和现当代文学研究。已出版《中西通俗小说比较研究》、《20世纪中国大众文学的现代转型及其品格》、《郑振铎与民间文艺》、《张恨水及其作品论》、《大众视野与民间立场》、《民间文学教程》(合著)和《现代中国文学史》(合著)等著作18部,发表论文100多篇。获中国民间文艺学“山花奖”学术著作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1994—1998年)著作奖、国家图书奖提名奖(集体项目,2003年)和国家教委第三届高校优秀教材一等奖(集体奖,1996年)等。
  
  问者:黄老师,您好!刚刚过去不久的清明节首次作为法定假日,许多地方都举行了大规模的祭祀活动,像石家庄市和甘肃省公祭伏羲,浙江绍兴公祭大禹,以及曲阜的祭孔大典,陕西的公祭黄帝陵还有一系列民间自发举行的家族祭拜活动等等,昭示了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旺盛的生命力。在多元文化共生的文化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提出要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这势必会对学校教育提出新的要求。民俗文化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文化的根脉所系。作为从事近二十年民俗文化研究的民俗学专家,我想请您为广大中学语文教师讲解一下民俗文化与中学语文教学的相关问题。
  答者:好的。我们要了解民俗文化与中学语文教学的关系,首先就要知道什么是民俗,它包含哪些内容。“民俗”作为一个学科术语,最早诞生于1846年。英国博物学家汤姆斯在《文学俱乐部》上发表文章,提倡以folk (民众,民间)和lore (知识,学问)组合成新的词语“folklore”,意为“民众的知识”,以之取代“大众古俗”的说法,并由此被学界广泛沿用至今。而后,随着民俗学科的发展,由于语义和理论主张的差异,研究者们立足自身的学术视角和理论体系,对于“民俗”这一概念的内涵进行了重新发掘和多维阐释:汤姆斯把民俗解释为一种古时候的举止、风俗、仪式、迷信、民曲、谚语等大众古俗;在以泰勒为代表的人类学派民俗家那里,民俗被看作原始文化的“遗留物”,布鲁范德认为“民俗”是以口头、习俗规范或者传统行为等形式流传下来的传统,等等。
  在我国“民俗”作为一个词汇,经历了漫长的演进过程,即由“风”而“俗”,继而由“风俗”到“民俗”的演变。“民”谈的是文化创造和享用的主体性问题,“俗”谈的就是文化的对象性问题。民俗就是指由民众共同创造和享用的生活文化和世代传承的文化传统。为了让大家更加具体感性地认识民俗,我们一般将其分成四大类:物质民俗,包括生产、商贸、饮食、居住、服饰、交通和医药保健;社会民俗,包括社会组织(血缘、地缘、业缘组织等)、社会制度(人生仪礼,传统习惯等)、岁时节日以及民间娱乐习俗等;精神民俗,包括民间信仰、巫术、艺术、哲学、伦理观念等;语言民俗,包括民间语言和民间文学两大部分。民俗基本涵盖了生活中的具有制约与规范人们生活行为的所有事项,存在于语言、文学、音乐、舞蹈、神话、仪式等具体形式之中,既是一种生活状态,也是一种文化传统。
  问者:刚才您提到了,民俗是一种文化传统,那么作为传统的民俗,对于我们当下的生活有哪些价值,学习和了解民俗文化又有哪些现实意义呢?
  答者: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是我国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深层而稳定的民族文化积淀,无论在过去还是现在,民俗在我国的文化和社会发展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民俗,而民俗一旦形成就有了巨大的惯性和规范力量。这种规范仿佛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当人们都顺应它生活的时候,仿佛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然而一旦出现与之相悖的个体行为,它强大的规范力量和权威立刻就会显示出来。它就像一把无形的标尺,覆盖着某一个时空围度,一方面规定着人们思想行为方式,一旦出现不在它规则之内的“越轨”行为,立刻就会引来周遭的异常反应,它又引导越轨者自动回到原来的轨道上来。我们常说入乡随俗,就是这个道理。例如汉族举行丧礼的时候要着素,表示对死者的尊重和哀悼,倘若一个人穿着鲜艳地参加葬礼,一定会引起周围人们的谴责甚至冲突。这就是民俗的礼俗规范功能。
  民俗文化中蕴含着大量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宝贵经验,闪烁着人类的智慧光芒。对于生活在基层社会的老百姓,民俗是最重要的生活教科书。在记录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人们想尽办法把积累下来的知识经验完整的传承下去。二十四节气歌,农事谚语等都是最早用于服务生产劳作的,在人们的口头和实践中被代代传承下来。因此民俗还具有知识教育功能。
  同时,民俗最为直接的作用就体现在对生活的协调作用上,在生产之外为人们提供娱乐的平台和情感宣泄的出口。人类创造文化,就是为了享用它。像端午节中比赛龙舟,清明节的踏青狂欢,中秋节赏月等等,很大程度上都包含着娱乐大众的主题思想。此外,婚礼中的“闹洞房”,葬礼中的哭丧习俗就是一种心理能量的宣泄和释放。
  我们常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从一出生就生活在特定的民俗之中,随着岁月的流逝,在这种民俗的熏陶下,就会生成一种文化情结,将个人与之生存的国家、民族、地域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种文化情结也是整个族群赖以存在的文化标志。每一个人、民族和国家在特定的时期总要自觉不自觉地去寻找自己文化的根。当人一旦离开生养自己的地方,这种文化标志和认同的力量就会表现得更加明显。他对于祖国和家乡的观念就会明显的表现在地方风俗、行为习惯、个人喜好和思维特点等各个方面。因此民俗还具有族群认同功能。当然,随着时代发展,新的民俗不断产生,而原有的民俗功能也可能发生新的变化。然而民俗的社会功能和力量却从未减弱。尤其在全球化的浪潮下,多元文化相互碰撞,要保持民族文化的独立性,更要求我们从民俗文化之中去探寻民族文化的根。
  问者:的确,随着社会发展,民俗文化的价值愈加被发现和重视。此前在学校的课程设置中,民俗学只是作为部分大专院校的本科选修课和民俗专业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开设,如今许多专家学者开始呼吁让民俗文化走进校园,走进课堂。那么,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民俗文化教育在高校中的开展情况,您认为民俗文化应该以怎样的姿态进入学校教育呢?
  答者: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学是民族文化之根,民族文化之源,它体现的是各民族的价值观、信仰、理想,是我们民族精神情感、道德传统、个性特征的重要载体,是凝聚一个民族感情和行动的文化核心点。学校作为文化传承、交流、融合与创造的重要场所,无疑应担当起时代赋予的发展文化的重任,在培养更多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学的继承、传播、研究和教学高层次人才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重视和加强学校民俗学和民间文学教学,是社会的要求,时代的要求,更是中华民族先进文化建设与发展的自身要求。无论从学生素质培养还是文化传承的角度来讲,民俗文化走进校园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究竟怎样个走进法,确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商榷的。
  就目前我国高校民俗文化教育的开展情况来讲,民俗学和民间文学教学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在高校本科中没有设置民俗学、民间文学专业。目前我国高校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专业一般只限于研究生教育,原本应该是基础文化学科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在本科教育中严重缺位,这严重影响了民俗学和民间文学人才的培养。二是大多数高校还没有开设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学课程,即使在少数开设有民俗文化和民间文学课程的学校里,一般是作为选修课,而且大多没有完整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也较为庞杂,有时课时还得不到保障。三是从事民俗学和民间文学教育的师资队伍严重不足,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严重影响了民俗学和民间文学学科的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