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关于发现教学法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张小平




  学生:可以按照人们对事情的熟悉程度为序。
  教师:请同学们读课文,看看作者是如何选择事例和安排顺序的。
  学生:(读完课文后)作者是按照孟子的三句话的顺序安排事例顺序的,比我们的考虑显得结构严谨,条理分明,值得学习,
  笔者在这篇议论文的教学中运用了猜读法。未教之前,让学生猜想作者可能写什么、怎么写,然后再把自己的想法同文章内容对照,正确的“发现”,就会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有效地提高其主动探求语文知识的兴趣和能力;错误的“发现”,则会在对照,比较中迅速得到纠正,从失败中“发现”通向正确的道路。无论是“正”的发现,还是“误”的发现,都能有效地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并逐步提高他们的阅读分析能力,培养创新精神,真正让学生“学会学习”。
  
  三、对“发现教学法”的思考
  
  布鲁纳说:“发现,不仅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确切地说,它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取知识的一切方法。”发现法的基本做法是将前人原来的发现过程从教学的角度加以编制,变为学生能负担得了的“适中问题”,减少原来发现的迷途,主要特点是强调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回答他们的疑问,解决他们的问题。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尽量发展学生认识的可能性,帮助学生学会发现知识的思考方法,用自己的头脑去获得知识。运用发现法的一般步骤如下:
  1、提出要求解决或研究的问题,以激起学生探究的要求,明确发现的目标或中心;
  2、学生利用教师和教材所提供的某些材料,对提出的问题,作出一种或几种解答的假设;
  3、从理论或实践上检验自己的假设,学生中如有不同的观点,可以开展争辩;
  4、对争论作出总结,得出必要的结论。
  近年来,笔者一直在语文教学这块园地里孜孜不倦的实践着“发现法”。在实践中,笔者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发现法”所具有的无比优越性。
  首先,“发现法”发挥了学生的潜能,提高了学生的语文素质。
  我应用“发现法”授课的初三两个班的学生在今年中考中,语文成绩分别由初一入校时的全市第271名、第284名上升到全市第4名、第6名(全市共有336个初三毕业班),而且仅初三这一学年两个班就有十多人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习作20多篇,两名学生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彩虹杯”作文竞赛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
  其次,发现法使学生产生学习的内在动机,增强了自信心,激发了学习兴趣。
  “发现法”不仅使学生学语文的劲头十足,而且这种干劲和方法很快迁移到了其他各学科的学习中。今年这两个班共有98人参加中考,其中就有58人被国家级示范高中和省重点高中录取,录取率居全市各中学之首。
  再次,发现法培养了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使学生学会了学习。经过“发现法”三年的熏陶,这98名学生大多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进入初三后,学生已基本无需老师上新授课,大部分知识点学生自学就能掌握,老师上课的任务就是检查、归纳、提炼。甚至,还有不少学生总结自学方法,整理成文,发表在《中学生学习报》、《语文报》、《初中生世界》等报刊杂志上。笔者认为这一点尤为可贵,因为它使学生掌握了一套离开教师以后能够适应社会需要而继续学习、增长才干的方法。
  当然,在实践中,笔者也深深地感到“发现法”决不是包治百病的万金油,我们决不能把它作为教学中运用的唯一教法。“发现法”本身也有一些局限性:比如耗时多,适宜应用于新授课,不太适用于节奏紧张的复习课;对学生的知识经验和思维能力有较高要求,适用中高年级学生,不太适用于低年级的学生;对教材逻辑性有较高要求, 适用于议论文,说明文,以及篇幅短小紧凑的文言文、诗歌等;对教师的要求较高,执教者应能通晓本学科的教材体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