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11期

我读《秋词》

作者:孙绍振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宵。
  我选择刘禹锡这首绝句来欣赏,并不是因为它在艺术上特别有成就,而是因为它在立意上有特点,我国古典诗歌在宋玉时代确立了悲秋的母题,而且成为一种传统。一般人很少有意识去打破这个多少有点封闭的、凝固的套路。当然,这也并不是说,所有秋愁的诗歌都公式化的套语,至少有许多以秋天引起的悲愁,是有真切内涵的。
  关键并不在于悲秋是不是有一种套路,而在于诗人的创造要打破这种套路,是不容易的。因为套路在一段时间里拥有权威性。显得神圣不可侵犯,一般作者不敢去触犯它。或者要触犯它,又缺乏足够的才华。大凡能够突破的作品就有某种艺术的不朽了。
  这些作品虽然不见得有多大的社会意义,但是,就是诗人没有什么壮志,在秋天来临的时候,他感到一种和大自然的契合,发现秋天的清新和人生的美好。同样也写出好诗来。像王维的《山居秋暝》: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王维发现了秋天的美的另外一种表现。一切看来是平常的,面对这种平常而又美好的景象。诗人的心情是欣然而又恬淡的。这说明秋天并不是命中注定是带来忧愁的,而且也不注定要引起人的异常激动。
  刘禹锡的可贵就在于,他对秋愁套路,唱了反调,不是自发的,而是自觉的,不是一般的唱唱而已,而是把对立面提出来。加以批评。哪怕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的,他也不买账。这首诗的可贵还在于他不但反对悲秋,反对逢秋便悲,而且提出秋天比春天还美好(秋日胜春朝)。这种坚持自己个性的勇气在诗歌创作上是难能可贵的。正是在反潮流的思绪这一点上,这首诗就有了不朽的价值,虽然在艺术,这首诗很难列入唐诗中最为杰出的作品。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主流意识形态强调乐观向上,反对悲哀,因为乐观昂扬的意气和集体主义有联系,而悲苦之哀叹则和个人主义有瓜葛。刘禹锡的这首诗,因为反对悲秋而得到崇高的评价。从今天看来,喜怒哀乐都是人的心灵的一部分,只是对于创业者而言,乐观可能是特别难能可贵的吧。
  这首诗的核心意象,是“晴空一鹤排云上”,从这一点支撑“秋日胜春朝”的感兴。这个意象,有两点值得分析:一是,把鹤的形象放在秋“晴空”中,用秋高气爽、万里无云的背景来衬托(在人们的印象中秋天的晴空是蔚蓝的,而鹤是自的)。这就意味着,天空里一切的其它的东西都给省略了。什么风雨啊,红霞啊,日月星辰啊,都从读者的想象里排除了,只让白色的鹤翅膀突出在读者的视野中。有了这一点对比就够了,如果是在英语、俄语或德语中就要追究是一只白鹤,还是一排白鹤。但在汉语中,却不必。因为从生活的真实来看,从地上望上去,一只白鹤在天空中,可能根本就看不见。但汉语名词不讲究数量的变化,加之诗的视觉是想象的,和现实的视觉有很大的不同。在想象中,一只白鹤和蓝天的对比,就能够形成鲜明的感觉;而在现实中,一只白鹤在天空可能变成一个黑点。但这不是诗人要考虑的问题。第二,这个鹤的运动方向,不是通常的大雁南飞,而是诗人设计的,诗人不说向上,而是说“排云”。这就比向上还要有力量的感觉。力争飞到云层的上方去,这便有了象征意义。
  刘禹锡的《秋词》一共两首,另外一首如下:
  山明水净夜来霜,
  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
  岂如春色嗾人狂。
  这一首的立意和前一首是相似的,也是要把秋天和春天相比,表现秋天自有秋天的美,自有春天所比不上的特点。这一首不像上一首只是笼统地反对悲秋,提出“秋日胜春朝”,而是进一步指出秋日也有不亚于春天的鲜艳色彩,它胜过春朝的地方是,给人一种“清入骨”的感觉,这个清的内涵很丰富,可以令人想到清静,也可以想到清净,甚至可以想到清高。虽然不如春天那么鲜明、一望而知,但是细细体味,却隽永,含蓄,更经得起欣赏,更深刻。诗人欣赏秋天的清,还有一点不能忽略,它把欣赏的地点放在高楼上,要从高处欣赏秋天的“清”,这就不单纯是物理的高度,而且有开阔的视野,精神的高度,正是这样,他才觉得,秋色不像春色那样浮躁,那样夸张(嗾人狂),那样张扬。
  这一首写得也是很有个性的,但是,一般读本都选前一首,是因为前一首的核心句“一鹤排云”比较单纯,比较形象,后一首的核心句(清入骨)在形象性的直接可感性上略逊一筹。
  
  孙绍振,著名文学教育家,福建师范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