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0期

“鸡鸣狗盗之雄”亦能“得士”

作者:彭水浪




  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是一篇翻案性质的论说文,抨击了“鸡鸣狗盗之雄”“孟尝君能得士”的传统看法,历代文论家对它的评价极高,但王安石提出的观点笔者却不敢苟同。
  要论孟尝君能否“得士”,首先得弄清楚一个概念,那就是什么叫“士”,或者说“士”包括哪些人。在中国古代,“士”的含义甚广,既可指士兵、武士,也可指士大夫、贵族,还可以指青壮年男子,但最常见的含义应该是指具有某种品质、技能或才干的人和知识分子。
  既然只要是具有某种品质、技能或才干的人就可以称为“士”,而不一定必须是知识分子,那就不应该把《孟尝君传》中的“鸡鸣狗盗之徒”排除在“士”之外,因为毕竟他们也有一技之长啊,而且除了“鸡鸣狗盗”以外,他们应该还有其它的技能或才干,他们才能够享受孟尝君给他们作为食客的待遇。再说,“鸡鸣狗盗之徒”也不见得就是下三滥而让人看不起。梁山好汉时迁不就是这样一位“鸡鸣狗盗之徒”吗?梁山大寨不也正是由于招纳了许多这样有一技之长的“鸡鸣狗盗之徒”才兴旺发达的吗?
  当然,孟尝君的门客中除了这些“鸡鸣狗盗之徒”外,还有一些非同一般的人。比如,有一个名叫魏子的人,他替孟尝君到庄园去收租,去了几次一点粮食也没有收回,原来他私自把粮食借给了一位贤者,后来孟尝君受到了别人的毁谤,这位贤者不惜自杀来证明孟尝君的无罪。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魏子有知人之明,且仗义疏财、勇于承担责任,自然不能把他排除在“士”之外。至于大名鼎鼎的冯谖,他能为孟尝君收买民心,并使其去职后又恢复相位增加食邑,当然更应该是“士”了。
  如此说来,孟尝君的能“得士”应该是不容置疑的。王安石以为孟尝君不能“得士”,那是他把“士”看得太高了。如果像他所说的必须是有能力帮助孟尝君“南面而制秦”的人才可以称为“士”,那么王安石自己恐怕也不能算是“士”了,因为宋神宗那么信任他,曾经二度封他为相,他却没有能让神宗“南面而制辽与西夏”。
  
  学校:湖北大冶市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