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余秋雨打官司 余秋雨“拿出证据来”(1)



  9月17日我要上台港文学选修课,我实在不想千里迢迢到外地去取证。我想,我从事的是文学评论工作,又不是专案调查,我也不是公检法人员,有取证的必要吗?但余秋雨一再逼我“拿出证据来!”因而只好到上海去做我不愿做的事。  

  这天,《楚天都市报》登了《古远清到上海迎战余秋雨》的报道。  

  我们的行动是争分夺秒,乘8点35分的早班飞机。  

  在飞机上,赵家仪、麻昌华两位律师还在工作,看我昨天复印的孙维世丈夫金山所写孙氏之死的文章《莫将血恨付秋风》(1978年10月15日《人民日报》)。这是我当时写批余文章没有找到的资料,还是台湾的一位作家提供的线索。大陆的资料靠台湾朋友提供,这也算是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一个小插曲吧。  

  刚下飞机,不到宾馆,就直奔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孙光萱住所取证。孙的居所是老房子,面积很窄,许多书没有地方放,难为他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出了许多科研成果。他端出一盘切好的西瓜和月饼,一边招待客人,一边把他准备好的许多证据拿给我们看,特别是当年上海市委驻原写作组工作组编印的《清查报告》,内有许多写作组成员揭发余秋雨的材料,及余秋雨本人写的检查,这是我过去没有看到过的。如果把这些材料在法庭上公布,再加媒体报道,余秋雨打这场官司必输无疑。他要是知道对手有这些“秘密武器”,可能会后悔不该一再逼我“拿出证据来。”  

  据麻律师说:“原告犯了两个错误,一是告错了时间,二是告错了对象。至少应等余秋雨当年写作组的同事记忆模糊或纷纷凋零以后再告。此外,应告余杰而不应转告‘老家伙’。因毛头小伙子没有经过‘文革’而不像你古远清以收集史料著称,可以拿出众多的第一手材料”。  

  中午,由这位历史见证人在师范大学餐厅请客。只见人头攒动,许多学生一边吃饭,一边邀约同学晚上派对。我想,如果上前冒昧地去问他们“‘四人帮’是哪四个?”恐怕有不少学生答不出来,至少答不完全,或把林彪算作“四人帮”的成员。  

  这里的菜肴有上海风味,可谓是价廉物美。吃完饭又赶紧回到孙的寓所做笔录。做完后,由证人开了一份证据原件清单,请麻律师签字,用完后保证完璧归赵。这确是不能遗失的重要文件。如有人拿到黑市进行交易,肯定可卖个好价钱。据说上海一位从事戏曲研究的教授在“文革”中写的检查,和他的遗著一起流落到旧书市场,被人高价买走。  

  我们下榻的宾馆是南京东路附近的中福大厦。去迟了已无标准间,只好住套房,每晚六百多元。我参加过多少次学术讨论会,都没有住过这昂贵的房间,我得感谢余秋雨告我为我提供了这样的难得机会。  

  麻律师去过美国却没有去过上海,晚上便由赵律师带领去逛繁华的上海外滩。  

  麻律师问:“这就是闻名中外的上海外滩吗?”  

  我说:“正是这个上海滩,过去上演过青红帮的龙虎斗,‘文革’中又由‘四人帮’在这里上演过一幕篡党夺权的丑剧”。  

  赵律师80年代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他说:“当你的律师有点尴尬,因支持余秋雨的华东政法学院副院长郝铁川是我的校友,余秋雨与我也是同乡(同为浙江人)。”但赵律师对郝铁川说批余侵犯了余的隐私权颇不以为然。因“文革”中写大批判文章,是公开的政治行为,且是组织指派的,不属个人隐私。大概余秋雨的智囊团后来也反复掂量了“隐私”一词的内涵,才没有用侵害隐私权来告我。余秋雨的法学知识看来也不很完备。记得香港《明报》报道官司时,就是用隐私权来做文章的。  

  9月17号中午,我和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电话,他们说已经发出开预备庭的传票(这是余秋雨送给我的又一份“珍贵纪念品”),时间定为26日。后得知我已来到上海,便确定在近日举行,以免我们再跑一趟。  

  9月20日,和朱永嘉通了简短的电话后在宾馆整理补充证据。我阅读了有关余秋雨的清查材料,感到当年余秋雨非常活跃:不仅亲自撰写大批判文章,还和别人一起主持评《红楼梦》学习班。可他竟扯谎说:当年参加编写《鲁迅传》和评《红楼梦》是一种学术研究。年纪大的人都知道,“文革”中那有什么学术研究可言,有的只是披着学术外衣的大批判活动。  

  中午,由在上海办案的曹律师请客。他说,1980年我在法律系任教时,上过我开的《鲁迅小说艺术欣赏》课,并清楚地记得,我说鲁迅在《伤逝》中不说涓生亲吻子君而用“读遍”对方的身体,这一“读”字用得非常妙。  

  我说:“我不会这么讲吧?”  

  麻律师对曹先生调侃说:“你这是捏造老师讲课的内容。”  

  曹先生叫我回忆,我只好坦白承认讲过,说得大家笑了起来。  

  曹律师说:“我早在报上就知道‘余古官司’。只要原告写了评‘斯坦尼’大批判文章初稿,他就和发表出来的文章脱不了关系。包括评‘斯坦尼’的五人成员乃至资料员,都对此文负有责任。”  

  赵律师说:“不用‘负责任’这个词,只说与他们有关系就行了。”  

  这次是在浦东用餐,正好麻律师有机会看看浦东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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