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9年第2期
从“野象用象牙‘踢’草球”看表情达意
作者:沈永生
讲野象用象牙来处理草球,按理要用“牙语”而不是“脚语”,而“踢”是“用脚向外撞击”(李行健主编《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一个很明显的表称脚的动作行为的用词,不有搭配不当之嫌吗?
改用其他动词又如何呢?“顶”吧,容易使人想到头顶、肩顶、指顶之类,感觉球并没脱离身躯,且高高在上,不像是踢足球之类的地上游戏。“推”吧,似乎也没脱离之感,不过多是前移、滑行或倾斜——但不一定是朝向正前方,或者中途有变——力度可大可小,动作可速可缓,没有猛烈的攻击性。“抵”吧,似乎不太关心部位、力度、速度,除没脱离之感之外,还有“抵达、抵死”在某死角或终点的意思,死板而狠毒了些,也不像是自得其乐的游戏。“拱”吧,多叙“嘴”事,当然或唇或牙无不可,一点一滴地渐进,可连续可间隔,“嘴”到哪儿球到哪儿,可惜也是力度不足,态势不强。“触”吧,动感有了,大有用象牙尖角迅猛攻击他物的架式——可是它跟球无冤无仇,球没伤害它,它也没有感觉到球要伤害它,只是操纵球来做游戏,穷开心而已啊!所以这些词都不太合适。
回过头来看,作者这里举野象的例子,原只为说明“操纵周围事物的游戏,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动物支配环境的能力”,之前还举到了北极熊从山坡上扔下棍子或石块的例子。象牙虽是长在嘴里,但是它那么长,只要大象把头稍微低下来,它简直就像是辅助脚;大象又常用它,运用自如。所以,野象以此玩球,太像人们常见的人用脚踢球了。这种拟人化手法的运用,使得文章深奥的说理,变得形象生动、浅显易懂起来。
语言文字是用来表情达意的,考察旬病时我们通常从语法或逻辑的角度来判断与描述。而在具体的语境里,言语的意义是灵动的,作者用词“达意”当然要合法在理,而“达意”之外还要言情。“说理”贵直,而“表情”可曲,文艺作品,包括文艺性强的其他作品,有时曲现于有理无理之间、有情无情之处的情感表达,往往也别具高妙情趣。
请看另一处“脚语”:
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儿,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鲁迅《孔乙己》)
“走”也可算做“脚语”,表示“脚”的动作行为的用词。“用这手走来”、“用这手慢慢走去”,是病句吗?当然也不是。
别人都用脚来走路,他孔乙己偏就不是。不是他古灵精怪,原来他有脚而不能用,这回是真被打折了腿。他以读书人自居,又连半个秀才也没捞着;不善营生,又好吃懒做;穷得不行,又手脚不干净。虽说也只是偷书之类,到底偷得不是地方,“太岁头上动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可没好果子吃,弄到只好用手来走路。这“咸亨酒店”大小也是公众场合,那么要面子的孔乙己,如不是万般无奈,也不会这样来去。
这似非而是的“走”,可谓一箭双雕,既打烂了孔乙己的屁股,也打肿了丁举人的手板。烂屁股的孔乙己与肿手板的丁举人,都是科举考试逼出来的怪胎。也只有科举时代才会出此怪事。这就在无形中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扭曲人性、摧残人生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