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4年第10期


我最难忘的一次偷窃

作者:李傻傻




  李傻傻简介
  李傻傻,原名蒲友德,1981年生。原湖南隆回二中196班学生,默深文学社骨干社员并两度担任社长职务,2000年考入西北大学中文系。
  蒲友德自高一时发表处女作以来,至今已在全国各地报刊以蒲苇、蒲荔子、李傻傻等笔名发表诗文数百篇(首),《芙蓉》、《红豆》、《散文天地》等大型文学刊物多次推出其个人专栏,网易、新浪等几大著名网站也同时推出。写有长篇小说《红x》和散文集《被当作鬼的人》,被誉为“少年沈从文”、“80年代后作家群的旗手”。
  
  把我关到大木箱子里吧,因为我的一生和偷窃有必然的联系。
  我从小养成了偷窃的习惯。家里有两口大木箱子,油漆斑驳。大木箱子里有“乾隆通宝”一类的铜钱,皱巴巴的粮票,假造的“爆破证”,一大把半新不旧的钢笔,一条蓝色的破烂裤子里窝着一个开裂的枫木陀螺。
  仿佛我的童年和偷窃有必然的联系,并且这个习惯一直延续至今。我会在下午安静的空气里,把箱子里所有物什一一展开,在阳光下看,复又叠好放回箱子。为此妈妈经常夸奖我,大声示意妹妹该向我学习。
  所有与偷窃有关的下午都是安静的,因为并无被呵斥与被惩罚的危险。而穿越窗户的阳光使偷窃的过程显得尤为温和。所以当我打开一件棕色的上衣,内袋里掉下一个东西时,这一细节使我微微战栗。
  它落到地上,发出了轻微的一个响声。它背对着我,但我还是看出它是一个身份证。是妈妈的,怎么会躲在这里?妈妈找过它。
  在那个下午我第一次看到妈妈年轻时候的像片。整个儿都是稍稍发黄的,比如发黄的光亮的额头和两弯长长的眉毛。看了一会儿,我不由得露出了笑容,我觉得自己真的如人们所说的,像妈妈。接下来我看到一行潦草的手写的数字里写着妈妈的生日:1960年3月25日。
  以前我从不知道妈妈的生日。没想到妈妈悄悄地四十岁了。四十岁,我轻声念一遍,再念一遍,就想起书上有些人说的岁月无情之类的话来。照这张像片时,妈妈还是个不胜娇羞的新妇,比我现在也大不了一两岁。
  按照习惯我看完了箱子里其他的东西,并最终把它们胡乱塞了回去。从这天开始,我变得小心花费。我打算攒点儿钱买个什么送给妈妈。那段日子,我心里洋溢着通常人们所说的幸福、甜蜜、希望、真诚的爱,以及诸如此类的美好情感。我误以为我长大了,懂事了,知道爱了,其实不是。
  到了3月24日,我数了数,一共有二十五块钱。25日上午我开始把年方二十的头摆在实木做的课桌上,眼睛盯着高一那年冬天妈妈买给我的手表的秒针,想象下午某一时刻妈妈的表情;我闭住双眼,鼻孔里哼着歌谣,像一个陶醉在爱河里的小女孩儿。但是我想象不出,因为我从未经历。下午很快就来了,很快就散课了。很快我一个人来到街上了。
  我从街东走到街西。从街西走到街东。买什么好呢?我从来没有给大人买过东西,更不用说给妈妈了。经过一番思考,我认为买一个生日蛋糕挺不错的,妈妈还从来没吃过那玩意儿呢。我记得我步履轻快地走过几家西点房的大门,不过最后我还是在人流中停下脚步。我想一个人提着个蛋糕走在路上多不好意思。碰见同学怎么办?遇上暗恋的女生岂不是很麻烦?就算拿回家又藏在什么地方?对妈妈说什么好?生日快乐?太肉麻了。……一边想,一边走。后来天就全黑了。
  我两手空空回到家里,妈妈也刚买菜回来。她脸上有一点儿笑容,又好像没有,我不敢肯定。我当时也无法知道妈妈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只好默默地帮她掏灶、淘米、递油送盐,围着她做好了饭莱,而没有说一句话。吃饭的时候,我放下筷子,把汗津津的二十五块钱掏出来,放到桌上。我装成心不在焉的样子说:“妈妈,我给你二十五块钱。”
  妈妈确实愣了一下,把递到嘴边的一根菠菜又放回碗里,看子二十五块钱一眼。我看见妈妈脸上浮现一丝真实的笑容,可是声音有点哽咽。妈妈说:“今天有两件喜事,一件是你给我二十五块钱,一件是我上四十岁。”
  我命令嘴角笑了一下。像盗贼一样心虚的笑。
  与一般盗贼不同的是,我偷窃了妈妈的爱,而没有受到呵斥与惩罚。

  • 整理者:绝情谷  2009年3月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