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曲的用韵,不再使用诗韵和词韵,而是声母相同甚至相近的字即可押韵,而且平、仄通押。
诗、词的用韵是非常严格的。尤其是近体诗,不同韵部的字,哪怕在我们看来读音是完全一样的,也不能通押,比如“一东”和“二冬”两个韵部的字,不能通押。词放得宽一些,但仍然比较严格。而元曲则不同,只要是韵母相同的字,都可能通押。
诗、词的用韵平、仄区分严格,近体诗只能押平声韵,词则视词牌规定而定,规定押平声的则不能押仄声,规定押仄声的则不能押平声,更不能平、仄混押。而曲的用韵则没有这么严格,有时平、仄可以通押。
诗、词都规定不能重韵,即同一个字不能两次出现在韵脚上。但是曲没有这样的规定,同一个字可以多次使用在韵脚上。
元周德清根据当时的语音和元曲实际用韵的情况,编成《中原音韵》一书,成为制曲用韵的标准。《中原音韵》把曲词里常用作韵脚的五千八百六十六个字,按字的读音进行分类,编成一个曲韵韵谱。韵谱分为十九韵,即:东钟、江阳、支思、齐微、鱼模、皆来、真文、寒山、桓欢、先天、萧豪、歌戈、家麻、车遮、庚青、尤侯、侵寻、监咸、廉纤。每一个韵里面又分为平声阴,平声阳,入声作平声阳、上声,入声作上声、去声,入声作去声等类。每一类里面以“每空是一音”的体例,分别列出同音字组,共计一千五百八十六组。这个韵谱的读音和归类,已经和今天普通话的读音相近,与现代诗韵所用的“十三辙”也十分接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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