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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把刀,此刻正直射向她,好像恨不得将她千刀万剐。

  天,什么时候台北街头的公园也会有野兽出现?程靖连忙收回视线,垂下头、双手合十朝“牠”边拜边道:“我不管你听不听得懂人话,不过我已经很久没吃东西了,又瘦又干,一点都不美味,你还是去找别的猎物吧!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原来是精神有问题。”低沉的声音中没有嫌恶,只是平平的直述着。

  来势汹汹的杀气倏地消失,照理说她应该要庆幸的,但……

  “你说人话,你不是野兽?”可恶啊,害她拜了半天。

  对方没有回应,不过却将手中的纸袋往她面前递。

  浓郁的香味随着热气钻入了程靖的鼻尖,让她的肚皮霎时击鼓似的咕噜作响,在寂静的公园中显得特别清晰。

  “吃吧。”男子简短的道。

  顾不得形象,应该说落魄的她现在根本也没有任何的形象可言。

  程靖一把抢过眼前的纸袋,正打算将鸡腿拿出来大快朵颐一番之际,却又硬生生的止住动作,整个人陷入天人交战之中。

  “吃吧,不用钱。”以为她的顾虑是没钱,他平淡的语气透露出些微鼓励。

  “我想吃啊,可是刚刚我咬了一口,发现真的好难吃,我不敢吃没煮熟的东西。”真奇怪耶,他干么不买熟食啊?

  他没听错吧!她现在是在抱怨吗?

  男子的浓眉一皱,即将爆发的怒气在考量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神志有问题的女人时,又强硬的压抑了下来。

  “你刚刚咬的是我的手。”他伸出被咬出几个齿印的手臂,上头还微微沁出血来。

  嗄?程靖恍然大悟的拍了下脑袋,随即露出一副“好险”的笑容,再也没有任何迟疑的将鸡腿拿了出来狼吞虎咽,三两下就解决得只剩下骨头。

  “好吃。”她满足的用手背擦过油腻的唇瓣,从来没觉得炸鸡腿这么美味过。

  “幸好难吃的是你的手。”她打了个嗝,庆幸的道。

  该死,要不是她神志有问题,他早就发飙了。慕可风克制住自己的脾气,转身走开。

  “等等。”程靖追上前,刚刚那只鸡腿让她稍稍恢复了些许的元气,但她现在还是饿得可以。

  慕可风的身影顿了顿,好像很不甘愿的转回身子。

  “呃,念在你刚刚请我吃鸡腿,我就不怪你骂我神经病了。”程靖一副法外施恩的模样,“不过要是你还是觉得很过意不去的话,我就勉强答应你,让你请我吃饭赔罪。”现在好心人不多啦,她当然要把握住机会喽。

  还说她不是神志有问题?慕可风真是感到啼笑皆非,这种话不是神经病才说得出口的吗?

  打量着眼前的女人,一头纠结成团的凌乱发丝让人分辨不出来她原本的发色是黑或是褐,而那张娇小的脸蛋则处处脏污,看得出她应该有好几天没梳洗了。

  原来……她不是神志不清,而是个小乞丐。

  这次慕可风毫不掩饰地露出了不屑的神情。

  “你难道一点都不感到可耻?”年纪轻轻又好手好脚的,什么不好做,却偏偏要当乞丐,不劳而获。

  程靖的脸一红,生气道:“你这么小气干么?大不了我先跟你借总可以吧?”

  呿,亏她以为遇到了善心人士咧。

  “要借之前,先把刚刚欠我的还我才对吧。”慕可风淡淡的回应。

  程靖一时语塞,无法回嘴。

  慕可风嗤笑了声,随即又转过身子,继续自己的步伐。

  他在嘲讽她?

  没错,虽然他大半个脸几乎都被浓密的胡子给遮了住,但是她可没忽略那埋藏在胡子底下的唇角,冷冷扬起一抹充满不屑的弧度。

  她承认自己刚刚的确是吃了他一只鸡腿,还企图拐他请她吃饭。

  可那并不表示他就可以瞧不起她啊!

  “你不要走。”程靖懊恼的追上前,扯住他的衣襬不放,“我不是白吃白喝的人,你留下姓名地址,我会把钱寄还给你的。”这样总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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