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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我怎么会知道?”他本人也很想知道答案呢。

  两个人又走了会儿,David像是突然想起什么的转过头,看向麦秉修。

  “既然知道是早餐,你刚刚怎么不拿给我吃?”他现在肚子正饿着呢,没想到他的好友居然当着他的面把食物拿给另外一个人吃。

  “就算我刚刚拿给你,你敢拿吗?”他睨了David一眼。

  真的是一针见血。

  David想了想,连他也觉得自己似乎不会吃这种来路不明的东西,因为就算他知道不是炸弹,也会怀疑里面是不是有下毒。

  “呃……这个……”被这么一问,他开始支吾其词,“啊!对了!你有没有想过早餐会是谁放的?会不会是暗恋你的学生?”既然已经支吾不下去了,David索性扯开话题。

  “我没想那么多。”麦秉修淡淡的说,随即他掏出研究室的钥匙插入钥匙孔,打开研究室的门。

  他推开门,由于前晚研究室的窗户没开,一瞬间所造成的空气对流,使得室内刮起了一阵不小的风,风自他身旁袭过,扬起了他的发。他不耐的拨下被吹到眼前的头发,嘴里喃喃的骂了两句,这原本该是一幕再普通不过的画面,但是却叫在一旁的David不禁看呆了。

  就算已经是多年的朋友,而且他的性别还是男的,可是在面对麦秉修时,他还是常常会看呆。

  本质上来说,麦秉修的五官不是慈眉善目型,但他并不“酷”,毕竟当教授至少要有独自在课堂上唱一个小时独脚戏的本事,实在是很难板着张脸。

  他也不“冷”,“冷血”动物他一点都没有兴趣当,毕竟生物学已有名训——人类属于恒温动物,无论性情如何,总逃不过三十六度半的体温,而他拒绝成为一个躺在棺材里的冷血人类。

  若硬是描述他,麦秉修会说自己只是一个条件比“普通”好一点的人,血统比“普通混血儿”复杂一点,人家混两国他混了四国的血统。

  念书也念得比“哈佛普通资优生”好一点,求学生涯里只有跳级跳过四次,麻省的博士和硕士一起念,也足足花了三年才毕业。他的脸蛋只比“普通帅哥明星”好看点,身高比“普通欧美人”高点,而身材也只比“普通奥运选手”再精壮一点。

  所以,他觉得自己真的很普通,充其量他也只是比“普通”好上一点而已,真的。

  以上纯粹是他自己的认为。

  任何一个有正常推理能力的人都知道,这样的一个人到了大学校园当教授,又是未婚身分,怎么可能不引起女士们的觊觎?

  “你到底送了多久‘爱心早餐’给隔壁的?”David一脸好奇的问道。

  “三个月。”他兴致缺缺的坐在研究室的沙发上,二郎腿跷得高高的,没事还一抖一抖。

  “你一口都没吃过?”

  “当然。”一提到早餐,俊脸当场拉下!一脸倒胃口的模样。

  看着麦秉修一脸嫌恶的表情,David遗憾的摇摇头。

  唉……那个送早餐的仰慕者还真是笨啊,想要送东西,也不先搞清楚状况。要送礼之前,总得要先打探清楚吧?

  事实上,所有和麦秉修熟识的朋友都知道,麦秉修“很普通”,人很普通,习惯很普通,喜好也很普通,在这么多普通中唯一一个不普通的是——

  他恨死了早餐。

  麦秉修,一个早上闻到食物味道就会反胃的男人。

  一个全世界最厌恶吃早餐的“普通”人。

  中华民国青年守则第十条明明白白的写着——助人为快乐之本。

  一个芳龄一十八,可爱聪慧的专科夜间部女学生,应该毫无疑问的可以称得上是青年,而且她的国籍明明白白只属于中华民国,所以,称森茗芝为中华民国的青年,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既然是中华民国的青年,当然得道守中华民国青年守则。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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