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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军……似乎将得太重了。看着她突然露出的估量表情,卫涵开始反省。他不该随便在她面前卖弄聪明。聪明得不像皇上眼里那个,不见得笨,但却十足天真的卫涵了。

  在这个女孩子面前,他似乎特别容易失了防备之心。

  慧娆打量了他很久。久到卫涵都以为她要开口问他些什么的时候,她说:“我饿了,前面路口左转那家店的牛肉很有名,我们去吃午饭。”

  这间店的店面不大,却也不算太小。并且果然是很有名,高朋满座。后来的找不到地方坐,居然还有人就这样站在一边等着别人吃完空座。

  每一张桌子上必然都有的菜,是浇着红红的酱汁,切得薄薄的,往外溢着麻辣鲜香味道的牛肉。看起来色泽红亮,夹在筷子上居然还能隐隐透光,令人食指大动,垂涎三尺。

  不仅仅只是人而已,连狗都被吸引到店里来了……嗯,狗?

  饭馆正中的那张桌子上,坐着一个袒胸露背着一身单衣,一脸横肉的大汉和……一条狗。

  在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卫涵还特地回过脸去看了看外面,和四周客人的衣着,以确定现在确是秋天。

  在这种正逢中午的时刻,其他桌上都是能挤则挤,一张桌前往往挤坐着七八个人。但唯有他这里,就一人一狗,空着两条长凳。且不说这个人本来看起来就不像善类,单单是他那条坐在凳子上比人还高,“呼哧呼哧”嚼着桌上碟子里牛肉的狗,就足够让人望而生畏了。

  连他旁边的那几张桌子,似乎都被人刻意挪动过,尽量和他保持最远的距离。

  “好霸道的人。还连带的狗仗人势。”慧娆这位姑奶奶是不会客气的。嘴一张就开骂,并且声音不算大,却也没有刻意压小。

  “声音小一点,小心他跳起来揍人。”卫涵站在她身后,低下头在她耳边轻声说。他注意到了大汉那一双骨节突出的手。从他握酒杯的姿势看,他必定会武,而且,武功也许还很高。

  “没关系啊,他要是敢以下犯上,你替我去揍他。”慧娆抬起眼看他,回答得理所当然。

  卫涵的目光闪动了一下,“我像是会武功的人吗?”

  慧娆斜着瞟他,“刚才拉你手的时候,你的右手拇指和食指内侧的根部有茧子,不是长期握刀,就是长期握剑留下的。不过我猜,你是练剑的。”

  听得卫涵一怔,然后有些佩服地笑了。

  “无论我到底会不会武功,你也别再去招惹他了。他要是真砍过来,我死了也就算了,你这金枝玉叶有什么损伤我可赔不起。”

  “谁说我想惹他!”慧娆无辜地瞪眼,“可是我们总要有地方吃饭啊!”这句话说完,不等卫涵反应,她已经几步跨上前去,用手指戳戳那个大汉,“喂,这是饭馆,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你一个人占一张桌子也就算了,还把狗弄到桌子上,像什么样子啊!”

  天!这位姑奶奶!卫涵只后悔刚才没有直接把她拽出门去,或者至少点住她的哑穴让她噤声。

  看来今天不惹出一点麻烦来她是不甘心的!

  “要坐便坐,我没说过不许人坐。”大汉一口饮干手里的一杯酒,看也不看她一眼。

  “可是你弄只狗在桌上!让别人怎么坐啊!脏死了!”

  “我的狗向来和我同吃同住同睡,看不惯你可以不坐。”大汉终于抬起头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说完又低下头去夹他的牛肉,摆明了不屑与这不懂事的小丫头计较。

  “同吃同睡啊……那这狗是你兄弟还是你姐妹啊?你们该不会同父同母吧?”

  这句话说得实在太过分,也明显是在找事了。饭馆里的很多人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不明白这个美貌惊人的小姑娘干吗非要去惹这个煞星。

  杀气!大汉的全身骤然间聚起了一股凌厉的杀气!

  卫涵一惊,猛地上前一步把慧娆挡在身后,半侧过脸低声急道:“不想今天我们一起死在这里,你就别惹事了!”

  “他真的发火啦?”慧娆居然还踮着脚在他身后探头探脑。

  卫涵几乎就呻吟出声了。

  “这位……壮士,舍妹年幼,无知冒犯,敬请见谅。”

  “我哪里年幼啊!我是说得很认真的——哇!”

  一只筷子险险地擦过慧娆的鬓边,在拉她入怀的卫涵的胳膊上划开一道血痕之后“夺”的一声,插进了后面的墙壁里。如果不是卫涵早有准备并且反应快,及时抱着她闪了个身,这支筷子插中的不是她的脑袋就是他的肩膀。

  她根本就是存心生事!现在祸也闯了,抱怨也没有用了,唯有保住小命最要紧。卫涵抱紧慧娆一个飞身直接从窗户蹿了出去,随后跃上了对面的墙头,最终的目标是那个院子后面的小巷。

  “哇,这就叫轻功啊!哈,我果然没有猜错,你的确会武功!”反正出力的人不是她,慧娆倒是有恃无恐得很。

  但一边说,她一直放在后面的一只手却不知向谁轻轻摇了摇,做了个“别过来”的动作。

  “跑?”大汉根本不费力去追他们,只是反手一刀割断了狗脖子上原本连着铁链的那条皮带,“黑子,上!”

  听到号令,那条狗牛肉也不吃了,立即像支离弦的箭一样“嗖”的一声蹿了出去,吓得门口的不少行人四散奔逃。而大汉自己则慢条斯理地吃完了最后两片牛肉,喝完了最后一杯酒,然后才扔下一小块碎银子不慌不忙地出门去了。

  慧娆很会挑人。这个大汉是江湖上名气很大的一个难缠人物。

  他号称”犬神”,身边那条黑狗就是他赫赫有名的“神犬”。使得一手雷厉刚猛的“惊阳刀法”,和一种独门秘制的奇怪暗器,小小的、尖尖的、并不喂毒,但打在人的要穴上也是很要命的。他管那暗器叫“犬牙”。

  这个人横跨黑白两道,专做寻人的买卖。帮人找仇家,找失踪的亲人、朋友,甚至帮官府找通缉要犯。只要出得起价钱,他就能带着他那条神犬把人翻出来。据说,他最惊人的一次寻人创举是帮漕帮寻回了他们失踪七年之久的前任帮主——找到了他被人埋了七年,已经化成一堆白骨的尸体。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怎么从太行山脚下挖出那具尸体的,又是怎么肯定那具白骨就是他要找的人。但,他就是找到了。

  这个人不算大侠,也不算坏人。看起来很凶,却也不见得蛮横。但他最忌讳别人用带“狗”的话来污辱他。

  他尚在襁褓之时,父母相继死于一场瘟疫。他和家里那条母狗的小狗仔一起吃了整一个月的奶,直到有活着的人来发现这个婴儿。他和狗之间一直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和联系。

  他不许别人污辱他,更不许别人污辱他的狗。而慧娆那位姑奶奶恰恰好死不死地踩到了他的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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