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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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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长得还真有几分像他死去的姊姊,他姊姊可是他所见过容貌最美、心最善良的姑娘。 想他还未出生时爹就死了,未满三岁时娘亲也跟着去了,所以他打小就被说是克父克母的扫把星,没人想养他,只有美女姊姊从不嫌弃,背着他干活,日子虽然辛苦,但还过得下去,谁知老天不长眼让甘州来了场干旱,草木不长,爹娘留下来的那块小得可怜的地,怎么也种不出东西。 他们两姊弟有一顿没一顿的挨着,眼看就要熬不下去了,某一日朝廷派来了个大官,说是兵部的将军大人,带来了一车又一车的稻谷和干货,姊姊立刻带着他去领粮食。 带着他这个拖油瓶,姊姊早就打定主意此生不嫁,一心只想拉拔他长大,期望他能够好好读书,考个功名光宗耀祖,不再令人瞧不起。 只是姊姊长得像天仙,就算再想安分的过日子,老天也不放过她。 她被那个将军的嫡子看上,但姊姊的出身低下,别说是妻子,连当个姨娘都不够格,偏偏那个大少爷却要死要活的硬要迎姊姊进门,进门之后却只能给她一个比丫鬟再高一点点的小妾名分。 美若天仙的姊姊,身分委屈不说,最后还因后院的内斗而赔上一条命,姊姊死的那一年他九岁,而于乐柏也还不过是个不到四足岁的孩子…… 于乐柏注意到叶初云目光看着账本,但心思不知飞到哪里去了,忍不住扬了下嘴角,开口道:“舅舅这字错了,你字迹潦草不说,错别字也多,实在该多念些书。” “臭小子。”叶初云回过神,不客气的一脚踢了过去。“你以为自己在跟谁说话?” 于乐柏眼捷手快的闪过,得意一笑。 虽然已是多年过去,但叶初云永远记得两人被赶出府的那一夜。 那一夜大雪纷飞,他背着为了救他而挡了正室一鞭子的于乐柏,艰难孤独的走在空无一人的暗黑街道。 背上的小子时睡时醒,那时的他真怕极了这小子就这么永远闭上眼,跟姊姊一样去了。正当前途茫茫时,因发烧而迷迷糊糊的于乐柏拿出一支红宝花钿,那是姊姊最喜爱的一支花钿,却因为正房嫡女一句“想要”,姊姊纵使不舍,也得笑着乖乖双手奉上。 他这才知道于乐柏在被丢出府时,突然扑上前,狠狠的往那向来狗眼看人低的正房嫡女脖子上咬了一口是为何,虽说小小年纪,却是死命的咬住不放,恨不得将正房宝贝千金的肉给咬下一块,一时之间乱成一团,于乐柏还被狠赏了一巴掌,他当时还以为于乐柏是因为想要报这些年被这个正房嫡女欺负的仇,原来他的目的是要拔下她头上的花钿。 当年在那寒冷的夜晚中,花钿上那一抹让月光照得晶亮的光彩,是他此生所见最美丽的光亮。 虽然不舍,但之后也多亏了那支花钿,才能让他换了不少银子,找了大夫医治于乐柏,数日后两人来到烟花京城,他便进了悦客来当店小二。 这些年来,只要他有得吃,也少不了于乐柏的一碗饭,两个人相依为命直到如今。 他没忘记美女姊姊的愿望,他改要自己的外甥有个功名,不再让人瞧不起,只是这些年来他的日子好过了,一颗心却莫名的越来越感到空虚,渐渐忘了一开始的初衷…… 叶初云眉头一皱,这小子虽然常惹他生气,身上却有股不容轻视的气势,就像一个出生显赫的官家子弟,而事实上,他也确实是,只不过是个被丢弃的庶子…… 此时,尤金上前,送上一碗墨黑的苦药,于乐柏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的直接一口喝完,他的胃还是有些闷闷的发疼着。 他胃痛的毛病是因为跟着叶初云被赶出府的那段苦日子受的损害,从小落下的病根,寻遍名医也无法根治,于是就这么拖着。 想起过去,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于乐柏闭上眼,索性不想了,他轻声说道:“舅舅究竟是听到了什么话,让你这么心生不平?” “还不就是那个李儒新。”收拾杂乱的思绪,叶初云气愤的说。 这个名字于乐柏并不陌生,三年多前的科举,要不是当时他的身子不适,病得连床都下不了,那年的新科状元未必是李儒新。 印象中这个状元郎长得俊俏且风度翩翩,这些年来在京城里益发出尽风头,尤其近来备受皇上喜爱,走到哪里自然难掩其锋芒。 而和状元名头擦身而过的自己,虽然是窝在千佛寺里过着清净日子,却从不觉得有一丝不快,直到今日他知道了原来李儒新是颜亦岚的未婚夫婿…… 想起她风风火火冲向他,以为他要寻短而舍身相救,却硬生生撞伤他的脚的事,他的嘴角几乎忍不住要勾起。 于乐柏闭着眼没有露出半点心思,一开口依然云淡风轻样,“舅舅,你别因人家是状元郎就处处针对他,纵使当年我身子健朗,文采未必真能胜过他,状元之名未必非我莫属。” 事实已摆在眼前,于乐柏承认在那场比试中他输了,他人没出现,未战而败也是败,而今人家风光,在世人眼中李儒新是状元郎,而他不过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读书人,确实不如他。 “谁管他文采如何,我只是看不惯一个个换了身分就忘了分寸。”在叶初云心中,那些官啊,他是没几个瞧得起的,“自以为有了点权势就高人一等,眼睛长在头顶上也就算了,没想到还一天到晚只想着算计人。” “这话怎么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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