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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奈他老兄兴趣缺缺,每每赏些吃茶钱打发掉,久而久之,自讨没趣的媒婆剃头担子一头热的热度熄了、凉了!程墨白的耳根子才得以清静下来。

  不过,他对他的红粉知己素艳心倒是爱若至宝,整天挂在嘴上嘘寒问暖。唯一教人不解的是,他既然那么喜欢素艳心,何以不干脆派顶花轿迎娶她进门,反而任由她倚身青楼送往迎来?

  与人共享他的女人,不像他平日霸气的作风。

  莫非,他嫌弃素艳心出身枇杷门巷,身份低微匹配不上他?不!他不是死抱着礼教不放的迂腐人,断然没有门当户对这么俗气的门第观念。

  那么,他究竟为什么不迎娶素艳心?无聊透顶的京城人无不煞费心思左猜右想,始终找不到一个说得通、点得透的答案。

  盲归正传,墨白娶不娶素艳心,干卿底事?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他每天都睡到晌午才起床,一边享用丰盛的午膳,一边听取他亲信大总管报告旗下行号的经营状况,这是他一天中最正经最专注的时刻。他脑筋清楚灵活,随时都能揪出容易遭人遗漏的关键点,并且随即提出见解以及改正之道,让他的大总管喷喷称奇,视他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商场奇葩。

  撤走了饭莱,吃完香甜多汁的瓜果,他也交办完正事,遂即展开他一天吃喝玩乐的行程。

  最近,他疯狂迷上斗蛐蛐儿。

  他的蛐蛐儿是百中选一,派有专人负责挑选、训练、喂食,每一只蛐蛐儿都雄壮威武,战斗力十足,其中最教他感到得意的,是一只名叫“求败”的蛐蛐儿。

  这只求败所向无敌,每战必胜,程墨白欣喜之余,常常忘情地对着它说:

  “求败呀求败!名叫求败却始终求败不成。唉!没有对手的日子,真是寂寞呀!”程墨白夸张地胸顿足,让听闻者一下子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在感慨自己?还是它?

  今天,他在一票狐群狗党的簇拥下,欢天喜地的跨进“留园”。

  留园系北京城四大酒楼之冠,也是他多产业之一,姑且不提它煨烩出来的美食佳肴令人食指大动,光它的景致就足够教人流连忘返。

  留园占地幅员广阔,造山凿池,池内遍植红、白双色莲花,清风徐来,红花白花衬着绿叶翩翩起舞,煞是好看。池畔的六角亭依水而建,专供人品茗赏景;而修茸整齐的草坪上间或散步着几只悠闲的孔雀,时不时兴起即开屏示人,总会引来阵阵赞叹的欢呼声。

  这也就难怪留园天天高朋满座,王公贵胄闲暇时都爱到这儿转悠两圈,品盅香茗打打官腔官调。要不,在酒足饭饱之余,兴致一来也可以移驾至别有洞天的后园,来一场紧张刺激的斗蛐蛐儿。

  程墨白沿途与熟人帅气地作揖寒喧,高大的身影直窜后园……

  微风送凉。  程墨自走在鹅子石铺砌的小径,老远就竖起耳朵倾听院落里传过来阵阵兴奋的叫阵呐喊声,听得他血脉偾张,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由得加快脚程。

  “咬呀!咬它……咬它……加把劲儿!”

  “下注……快下注……下好离手。”

  “哗!真厉害……又赢啦!”

  一大群人聚拢在老梧桐树下围着石桌,你一言我一语,闹烘烘的……

  气派不凡的宁王爷端坐在石桌旁,右手轻捋八字髭,炯炯有神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盯住他的宝贝蛐蛐儿“大红袍”。

  大红袍神勇无比,光一个下午已上场大战三个回合,连战皆捷,依旧抖擞着神气活现的长须,斗志高昂。

  “宁王爷吉祥。”程墨白丰神俊朗地出现,一干闲杂人等自动自发地挪腾出空位给他,他微一颌首,春风得意地与宁王爷面对面坐下来。

  “程庄主,好久不见啊!”宁王爷微抬眼皮瞅他一眼,随即将关注的眼神重新落回他的大红袍。

  “宁王爷的大红袍,果真不同凡响呀!”他笑嘻嘻地说。

  “好说!好说!本王听说程庄主手上也有一只了不起的蛐蛐儿?”

  “您是说求败吧?”

  “……求败?哈!这名字取的真是目中无人啊!”宁王爷语带讥诮地撇撇唇角,颇不以为然地端起茶碗吸一口,围绕在他两旁的人群则爆出一阵讪笑。

  “没办法,它战无不胜嘛!赢的次数多到数不清,再也感受不到胜利的喜悦,才想反过来尝尝失败的滋味儿。”他脸不红气不喘的加以解释。

  “荒谬。”宁王爷不屑地从鼻孔冷哼出这两个字,心里头恨不得好好教训这个狂妄的后生晚辈一顿,让他收敛收敛傲气,学习什么叫作谦冲为怀。

  求败?!

  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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