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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才不是。”奇薇走到她的机车边,有气无力的靠坐在车上,叹了口气说:“这次被逼婚的对象是我,不是他。”

  “什么?!是你?”林流美像吞了一颗鸡蛋似的张大了口,有点无法置信。“你奶奶怎么会突然转移目标?该不会是……你有了对象而没有告诉我吧?”她突发奇想,一脸责难的看着好友。

  奇薇笑着白她一眼,原本没有生气的脸庞都被她逗笑了。“别闹了,我要是有对象,一定会第一个告诉你,这样才不会让你说我这个做朋友的没有义气。”

  林流美也笑了,“可是你并没有生气,那是不是表示你对你奶奶提出的对象已列入考虑呢?”

  不愧是一起长大的朋友,三两下就说中奇薇心里想的事。

  “还不知道,观察一阵子再说吧。”

  “言下之意,你是跟对方见过面了?”流美的眸中闪烁着身为警察的敏锐。

  奇薇的脸颊一红,不自然的瞪她一眼,看看手上的表,“时间不早了,我跟别人有约,不同你多说了。”急急忙忙跳上车,想一走了之。

  “嗯哼,见秘密穿帮就想开溜是不是?”流美拉住机车后座,仍不放过的挪揄她。

  “去约你的会吧,管家婆。”奇薇拍开她的手,催动油门离去。

  离开警局后,奇薇看时间尚早,便决定先回家洗个澡、补补眠,等养足了精神再到约定的地点去。

  或许是多日睡眠不足,加上她的软床太舒服了,明明前一刻还看到津哲浮现脑海的身影,下一刻便昏昏沉沉的睡去。

  汶一睡.理所当然的把南也津哲睡进了梦中。

  梦里,南也津哲幻化成幼年时住在她家隔壁的小孩,一脸的邪气、爱捉弄人,是个很讨人厌的奇怪孩子。

  那是她一生中最可怕的噩梦,当时小男孩为了跟她抢一颗在树上捡到的鸟蛋,竟然在她的领子里放进蚯蚓,害她吓得肝胆俱裂,回家之后足足发了好几天的高烧,至今还视蚯蚓为可怕之物,只要一看到它的样子、听到它的名字,就会全身起鸡皮疙瘩、发疹子,十几年来都没好转过。

  这么恐怖、奇怪、讨人厌的人她永远不会忘记。

  因为那个小男孩的恶作剧,她变得讨厌那幢房子、那个地方,甚至日本那个国度,所以才会高中一毕业就回到父亲的身边——到台湾来。

  奇怪,那么久远的事情为什么会再度梦到?而且梦境清晰得仿若昨日,让她吓出一身冷汗的惊醒过来。

  惊魂甫定的坐在床上,空洞的眼睛依然淌着泪水,脑海里小男孩的脸跟南也津哲的不知不觉重叠在一块

  南也津哲!

  她倏地瞠眼跳了起来,惊惧自己竟然将小男孩跟他混在一起。

  当时那个小男孩叫什么名字?阿哲,记得他妈妈都是这么叫他的。

  阿哲……南也津哲……难道……

  奇薇快速的跳下床,翻找小时候的相簿,企图寻找出两个人相似的蛛丝马迹。

  终于,她在一本已经泛黄的小相簿里找到它,那是一张他与其他邻居小朋友到家里来为她庆生的合照,是唯一的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他小小脸上有着顽皮的邪气,跟长大后的南也津哲颇有几分相似之处。真的是他!奇薇讶异的睁大了眼,拿着泛黄的相片靠近眼瞳,不敢置信的再确定一次。

  南也津哲鄙夷讥诮的脸跟男孩的影像再一次重叠,更加确定了奇薇的猜测。果然是他!

  没想到会再一次碰见那个可恶的小男孩,而自己竟然将他的长相、名字都忘得一干二净,真是太……太离谱了!

  其实也不能怪自己,谁教她当时只有六岁,又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只知道这新来的邻居大家都叫他小哲而已,直到她被捉弄的那一天,他的妈妈带小哲到家里来赔罪,才知道原来他姓南也,可是叫南也什么哲就不得而知了。

  病好后的第三天,她就哭着逃离那里,搬到东京上小学,十几年来没有再见过他;没想到这次再见,他已经成为日本当红的超级明星了。

  这么大的转变,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啊!

  蓦然,一张英挺十足的俊脸浮现在眼前,吓得她抖落一身的鸡皮疙瘩,连多年未再复发的红疹也出其不意的跑了出来。

  太……太可怕了,一想到他的脸就宛如想到可怕的蚯蚓一般。

  南也津哲……这么可恶的人,绝不能因为时间的流逝就原谅他,她一定要报复,报复这个使她作了十几年噩梦的坏男人。

  将相片放回去,奇薇的眼瞳绽出奇异的光芒。

  她下定决心似的打开衣柜,挑了一件去年买的却一直没有机会穿的蓝色连身无袖洋装,再找出一双同色系的细跟高跟鞋,把习惯扎起的马尾放下,让自然髻的长发蓬松而野性的披散在肩上,然后涂上浅色的口红,使自己看来更具妩媚魅力。

  装扮好,她满意的瞧着镜中人。很好,十分的成熟妩媚,看来就像一个性感尤物。

  她明亮的眼眸绽出得意的光彩,决定了,她要以现在这个样子去见他。

  “喂,小美人。你怎么了?看着我们的大明星发呆,直流口水啊?”江韦纶戏谑的在奇薇面前挥了挥手。

  这俏女警今天开了窍,打扮得这么妖娆美丽,害得整间舞厅的男人都涎着口水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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