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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当然是百里姑娘。”再次六声合一。

  食指绕发,轻轻放在襟口处,百里新语幽睫半敛,纸扇慢摇,眉如远山含黛色,袖里春风勾情怀,如画,入画。

  任皮之纯与六位“寻乌名媒”逐一打过招呼,她飘摇一笑,“季布呢?”

  “易兄今日城外巡村,尚未返回。”

  “没关系,我就坐在这儿等。”

  等什么,等不到半炷香,他的官衙就会被看热闹的百姓挤垮掉。皮之纯拭去冷汗,暗暗冲身后差吏使个眼色,示意他快快将易季布找回来,口里还得招呼:“百里姑娘,你看……这日头甚大,不如进书房……稍饮茶水,可好?”

  “不敢劳烦皮大人。”

  “易兄很快就回来,很快!”

  “有多快?”

  “……”他冷汗闪啊闪。

  水眸似钩,斜斜一瞥,“你说很快的,我数到十,过十不候。”

  她说完立即开始数数,数到“八”时,飞影跃过人墙,袍影一甩,落在百里新语身边。

  “新语,你来官衙干什么?”男子一身严谨官袍,背手而立。

  “求婚啊!”百里新语合上纸扇,伸手递给邦宁,又从邦宁手中接过一朵茎秆光滑的蔷薇,缓缓将浓艳的花朵举在他唇边,“季布,我要开始画我的未来,这里面有你哦。所以,请、你、娶、我!”

  “哗!”惊呼声一波波地传散开。

  众人如何惊讶暂且不表,易季布盯着浅笑似风的女子,嘴角动了动,不知是笑是哭,表情怪异。

  她还嫌吓他吓得不够啊……

  活了二十八年,他的心从没向三天前那么悲惨过,若说提前体会到不惑之年的心痛如绞,他不反对,绝对不反对。

  她从三楼一跃而下,骇得他呼吸顿止,脑中一片空白,身体似有了自己的意识,全不受大脑控制地跃上前托接。抱她在怀,她香软而宁馨,他却全身发寒,若非紧紧抱着她,真怕自己的双手会控制不住地颤抖。

  他的人生多有起落,心境却未曾如此起伏过。拜师学艺时没有,平步青云时没有,违皇命入天牢时没有,知道自己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时没有……这所有的没有,在那一刻,都有了。

  心,被打入万丈地狱,却又在下一刻被她救起,捧在手上细细熨慰。

  妖女啊……他是否可以安慰自己,因为她有了未来,而这未来里有他,所以那笑容也鲜活?

  眼前的女子,嘴角依旧讥讽,眉梢依旧不羁,行事依旧放诞媚行,却……不矫作。

  求婚?呵,也只有她的脑子才想得出来。难为他这些天辗转难眠捶床倒枕,不知该如何向她提亲,她倒好……倒好……“喂,你到底娶不娶?”蔷薇花举得手酸,美姑娘不耐烦了。

  抬手,轻握皓洁白滑的手腕,在花上轻轻一吻,他点头,“娶!”

  美姑娘点头,将花塞进他手里,亲昵地捏捏他的鼻,转头道:“名媒们,他就交给你们了,那些乱七八糟的繁琐程序和他商量,我只要结果。”

  “姑娘放心,易大人就交给我——们——吧——”寻乌六名媒扑身上前,开始舌灿莲花。

  “叽叽……喳喳……”

  衙门口顿时乱成一团。

  纷乱之间,纱轿静静离去,一道身影趁乱退出人群,暗暗随上,唇边宠意四溢。

  他还有一句话未说完,她走那么快干吗?

  另一边——

  真是快啊……皮之纯瞪眼不信。从城门跑到官衙,他的最快纪录是三分之一炷香的时辰,易兄竟然眨眼就……

  不服气不服气,拉过猛喘粗气的差吏,他悄问:“喂,你在哪儿找到易大人的?”

  “本……本来小的是往东水门……半路……在自大街的街口就撞上易大人了。”

  “他不是出城巡村去了吗?”

  “大概……大概易大人巡完了。小的见到易大人时,他正将一篮子地瓜交给烟火楼的护卫……”

  “地瓜?”

  “是啊,不值钱的,可……可易大人说是特地从农户那儿买来的,刚从地里刨出来,新鲜。”

  “他买地瓜干吗?”皮之纯摸摸无须的下巴,估猜。

  “易大人说,地瓜汁多,鲜脆,可以用来炒肉,也可以当水果吃。百里姑娘喜欢,用来做什么……什么餐的。”

  “什么餐?你给我想仔细点,易兄到底是怎么说的?”

  差吏使劲想使劲想,喘气半天才道:“好像……好像是……素食纤维美容餐。”

  “素食纤维美容餐?”默默嚼着七字,皮之纯浓眉扬起,面有喜色。

  两天后,皮夫人偕爱子看戏,皮小子红唇齿白惹人疼,百里新语逗玩一阵,与皮夫人相互交换了几手驻颜美容的心得。

  第三天,皮府管家大手笔从农户家中订购地瓜,指明每天送多少到皮府,要新鲜的。

  第四天,晨集菜市多出许多叫卖地瓜者。城内小姐千金们不知听闻了什么风声,皆以食地瓜为乐,地瓜价格一时上涨,农人们喜笑颜开。

  那天之后,寻乌名媒声气大震。

  事出当然有因——

  据闻,官衙内未娶妻的年轻差吏,在那一天被名媒们撮合掉的达到十人。许多看热闹的公子书生一时间有了提亲对象,远观的姑娘小姐一时间春心暗动。

  高门大宅的有,贫家小户的有,芝麻绿豆的有……应有尽有。

  一年后的某天——

  女子手挥小狼毫,一字一划,如初学写字的儿童那般小心翼翼,在纸上横排写出以下句子——

  方胜平安,一帆风顺!

  以此方胜结永传后人,保佑我的子孙事业有成、平安康顺。

  凡易家后人子孙,但有嫁娶百里氏者,生女必以“百里新语”为名,生男随便。

  结,只传女,不传男。如果某一代生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女儿,就传给老大;如果某一代只生男未生女,就转传给直系或旁系中这一代的长女;如果直系旁系都无长女可传,就留着传给长孙女。若无长孙女,就传给长长孙女……以此类推。

  注意了,我的子孙们,结只有一个,你们若胆敢为了争夺此结上演诡谲讹诈、血流成河的憾事,你们的祖宗我,必对不肖子孙严惩不贷。不要以为我在吓你们,不管你们是信上帝信如来还是无神论,统统给我把招子放亮点!

  从此,方胜结被束之高阁,不再面世。

  “新语,又在练字吗?”见书桌上狼藉一片,走进书房的男人暗暗摇头,眸含宠溺。

  “嗯。”女子绕过书桌,伸手抱住他的腰,吻上略厚的淡唇。

  “明天我休息,去碧湖采莲吧。”他喜欢带着她在城里游走。春夏秋冬,城里景致各不相同,有她相伴,这些景致看多少年也不会厌倦。

  待到白发苍苍时,两人再去碧湖采莲,再去弥勒庙拜菩萨……

  心头一时发胀,软软的,他不禁拥紧了她。

  女子点头,晶亮眼眸牢牢锁着他,“季布,你的味儿越来越浓了。怎么办?现在只要看到你,我就有醉醺醺的感觉。”

  “醉醺醺?”他讶笑。

  “是啊……醉醺醺……”她轻喃,忍不住又在他唇角亲啄一口。

  以前,她并不相信世上有这种人,再怎么有味道的人,天天看天天尝,总会觉得腻,偶尔也会想换换口味,但他不是。他如陈年老酒,那清稳味儿一天浓过一天,让她完全不觉得腻,既然不腻,当然更不会想到要换口味。

  如果……她的未来包括每天醉酒,真是一件头痛的事啊!

  这叫什么?酒不醉人人自醉?

  收紧手臂抱住他的腰,在淡香的衣襟上蹭蹭鼻尖,她低叹:“遇到你,真好。”

  遇到他,真的,很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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