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甄情 > 爱情玩家 >  上一页    下一页
四十二


  给所有关心我的人:

  此刻我的心情十分复杂。千言万语涌上心头,却不知到底该说什么。‘自作孽,不可活’,我终于懂这句话的意思。被Tom伤害后,我几乎成了一个来者不拒的烂女人,得到这种报应也是应该的。可是我太懦弱,没有勇气面对身心的折磨,没有勇气痛苦的活下去,不如选择潇洒的走。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对不起妈妈和几个我不想点名的朋友,请你们原谅我。

  蓉蓉绝笔

  许士杰颓丧的坐到床上,低头掩面痛哭。

  季轩第一次亲眼看到男人这样失控的当众哭出声。她心里明白,许士杰不是在为施蓉蓉的死哭,而是为他自己可能被传染爱滋病而哭。她当然同情他,他其实并不是个太坏的男人,她相信他也曾真心和她交往,对她付出感情过。也许是他们没有缘分,直到昨天,她才确定她没有爱过他,以前只是一直把他当成一个理想的对象。如果她曾爱他,像她爱陈子扬这样,那么她势必拒绝不了他的求欢,乐意和他亲热。

  陈子扬仍站在检察官后面,但是他的眼睛没有随着萤幕内容的变更而转动。他在发楞。

  季轩从来没有看过他这么呆滞失神的模样,好似他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无法相信会发生这种事。纵使他的神态堪怜,她还是咬牙切齿的,想奋力捶他几拳泄愤。

  夜路走多了,难保不会碰上鬼。自承是来者不拒的烂女人施蓉蓉就是最好的写照。可以想见,她被Tom伤害后,以吸毒麻痹自己,虽然被她妈妈送回台湾,远离吸毒的环境,但是她并没有自情伤中解脱,而以性生活靡烂的方式来麻痹自己。

  台湾有几位出过写真集的女郎,就是因为感情曾受过创伤,而不再爱惜自己,以从前只供情郎独赏的美丽胴体公诸于众的方式,来报复负心人。

  季轩绝对相信施蓉蓉的本性善良,她大方的祝福子扬和季轩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像个大姐姐那样给季轩善意的规劝,这些就足以弥补她那些乖戾刺耳的言词。在感染了爱滋后,她彻底的醒悟反悔了,希望她能重活一次,不再犯那些轻狂放荡的错,奈何悔悟无济于事,她又没有与爱滋搏斗的勇气,最后选择以自杀赎罪。

  感情对一个人的伤害居然会这么大!它能改变一个人的心性与生活,甚至生命。世间男女焉能不慎?

  痛哭流涕的许士杰想必是恨施蓉蓉的,舞会时施蓉蓉曾经请士杰原谅她,但是她如果将爱滋传染给他,使他的性命难保,他又岂能轻易原谅她?

  一个像他这样留美拿到学位的青年才俊,事业上已略有成就,正处于人生最辉煌的时代,却骤然落入爱滋的阴影中,不啻是从天堂坠入地狱,教他情何以堪!连季轩都想为他一掬同情之泪。

  怪只怪他半年前抛弃不肯在婚前偷尝禁果的季轩,转而投向能满足他下半身需求的施蓉蓉,可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呀!换成是季轩的话,想必也会捶胸顿足。

  情欲真是一件可怕的东西,和子扬亲吻、拥抱、厮磨后,季轩已经了解到它的力量沛然莫之能御。听说男人的性冲动比女人更甚,那么缺乏自制力的人会向它投降,寻求性伴侣或嫖妓,也就不足为怪了。

  可是她还是以为,情与欲应该是不可分割的。至少对她来说,有了情才会产生欲。爱上一个人,有了感情的基础,才可能接受亲密的行为。

  一个女人如果生冷不忌,和张三李四都可以来上一腿,那是作践自己,而不是施蓉蓉所谓的及时行乐。而一个男人如果任凭自己的性欲横流,纵情于感官的享乐,那与没有理性的动物何异?

  兹所以会有这种廿世纪的黑死病——爱滋的存在,是不是正是上苍对性行为随便者的惩罚?

  季轩恨过许士杰,骂过他是猪八戒,现在她完全没有幸灾乐祸的心理,对他只有无限的怜悯。他在施蓉蓉自杀之前就已经后悔和季轩分手,想和她重续前缘。她不答应,他甚至还强吻她,令她对他更加厌恶。但是如今他落到这样的下场,很可能感染了爱滋,却是她不乐见的。

  她不知道除了施蓉蓉之外,他是否碰过别的女人。即使是,老天爷对他也未免太苛了吧。一个从小学业优异,念一流学校,又取得洋学位的社会菁英,本该前程似锦的,就因一念之差,向性欲投降,结果致自己于万劫不复的惨境。

  如果说许士杰的处境堪怜,同样和施蓉蓉发生过关系,同样可能感染爱滋病的陈子扬,在季轩看来,并不值得同情。他被称之为“大众情人”、“美女杀手”,她相信他并非浪得虚名。他玩过的女人一定比许士杰多,他如果感染爱滋,可谓咎由自取。

  他说他自从认识她后,已经做了几个月和尚;他宣称她会是他最后一个女朋友;他说她就是他“众里寻她千百度”的佳人。她如果够理智的话,实在不该轻易相信他,应该观察他一段时间才释出感情。可惜她已经陷入爱情的泥淖,抽身不得,感情用事的任由他亲吻,种下了她可能也被传染爱滋的祸因。

  最倒霉的人就是她。她一向自律甚严、洁身自爱,昨天竟然糊里糊涂的意志不坚,拒绝不了子扬的引诱,和他忘情深吻。如果她因此得了爱滋,一定死不瞑目,要向阎罗王喊冤。

  季轩深吸一口气,希望自己冷静下来。


应天故事汇(gsh.yzqz.cn)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