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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因为生活困顿,而答应搬到丁骏的住处,她不知道自己这个决定,究竟是对还是错……

  搬到丁骏的住处后,除了第一天外,迎曦一直很小心避开,可能与丁骏碰面的机会。

  她每天总是很早就出门找工作,直到晚间十一点过后,才回家休息。

  她企图以逃避,来闪躲丁骏多情的眼神。但这一切并不是为了黑耀司,对于那个男人,她宁愿以麻木和漠视代替恨意。

  之所以逃开丁骏,只因为她自己,爱情这奢侈的游戏,在自己贫乏的内心已经枯竭。

  但今天早上七点,她准备出门找工作的时候,丁骏已经坐在客厅等待她──

  “又想逃开我?”丁骏叹息地问。

  “不是──是因为到现在还找不到工作,所以我想早一点出门,这样机会可能会多一点。”站在门边,迎曦垂著眼解释,不经意闪躲他的目光。

  “是这样吗?”丁骏走到她身边。“迎曦,就算你不明白我的心意,只要能试著接受我──”

  “学长!”她慌乱地打断他的话。“我跟一家食品公司约好了,早上八点要面试,绝对不能迟到……”

  “我不会耽误你太久的时间!”他捱往迎曦纤细的手臂,半强迫地将她转向自己。“如果你心中坦率,对我没有丝毫感觉,那就勇敢地看著我,不要躲避我的眼神!”

  她强迫□起眼凝视他激越的脸孔。

  可她澄清心意的举止,却更刺激丁骏的感情,他控制不住自己,不顾一切地低头强吻她──

  “不要!”

  她推开丁骏,迷蒙的大眼睛圆睁,惊魂未定地瞪视暮他……

  “我……迎曦,对不起──”

  丁骏的话还没说完,全身颤抖的迎曦扶著门框,歪歪倒倒地冲出门外──

  “迎曦!”丁骏呆呆地站在门口,不敢追上去。

  他懊恼自己鲁莽的举行,更耽心迎曦从此以后,会躲开他更远……

  * * *

  冲出丁骏的公寓后,迎曦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她一路跑到附近的小公园内,才停下脚步,坐在小孩游戏的翘翘板上,呆滞地瞪著灰扑扑的石板地。

  “为什么……”她感觉到眼眶发酸。

  她明白,丁骏没有恶意。

  她不怪丁骏,只觉得肮脏的是自己。

  是她利用丁骏对自己的爱意,毫不付出,几乎免费搬进他的公寓同住──

  这跟向黑耀司屈服有什么不同?差别只在,一者利用欺骗的手段,让男人同情自己,二者是出卖自己的身体……

  像你这个样子,如果想生存,只能在酒店找到工作!

  她忽然想起黑耀司的话。

  仿佛诅咒,如今却成了一道预言。

  “如果身体能换得温饱,如果身体能换得温暖……”她喃喃自语,失神地重复著同样一句话。

  “大姐姐……”一个身上穿著小兔毛毛装,模样很可爱的小女孩,突然走过来拉住她的衣角。“大姐姐,陪我玩翘翘板好不好?”

  童稚的嗓音,软软地央求著。

  望著孩子无忧的小脸,迎曦终于忌不住,双手掩住面孔,痛哭失声──

  已经很久很久,她的心,再也无法似孩子一般简单纯净!

  * * *

  华灯初上,台北市最贝知知名度的粉色街──林森北路上,霓虹灯闪烁,往来充斥浓妆艳抹的女子,以及寻芳醉客。

  迎曦已经在这全台知名的红灯区,工作整整一周,晚上她住在酒店提供的廉价套房,虽然暂时有个窝,却几乎每天都失眠。

  原因是每间套房仅以木板隔间,墙壁很单薄,隔壁房内的一举一动,都听得一清二楚。偏偏不论白天或深夜,隔壁房屋永远不间断地,传来暖味淫秽女子的呻吟声,和男人粗野的吼叫声。

  迎曦常常捂著耳朵入睡,却永远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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