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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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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原不想违逆亲爱的皇阿玛和皇奶奶,可惜他们硬是要她嫁给个啃书的书呆——老天,一个书呆子呐! 光是想到两人对看两厌就够闷死她的。 顺利走出状元府,虽然换上了春儿的衣服,可仍然太醒目了。 她不是头一回出宫,自然知道身上要带着银子,路上她在汤羊铺买了火腿燻肉,又在糖房买了蜜饯、乾果等等,活像要出外游耍似地,最后才在成衣铺买了两套旗袍,袍子淡淡藕荷色,衬她雪白羊脂的肌肤、娇憨甜美的容貌,一路上只有更醒目。 “这样不成,还得找条头巾遮一遮!” 在街上买了花巾包得整张脸密不通风,像个小村妇。 布店里揽镜自照,自个儿都觉得好笑。“这样的话,就连皇阿玛当着面也认不出我来了。” 得意之余,大摇大摆地晃出城门,竟然也没人拦住她。 “看来皇阿玛养了一堆饭桶,连本格格也认不得了!”出了城门,自言自语地嘀咕着,灵机一闪,掩着嘴窃笑。“那本格格就替皇阿玛充当钦差,一方面了解民间疾苦,一方面探查贪官裨吏,回宫后再要皇阿玛开除一干恭食俸禄的米虫!” 所以说洞房夜她出外“溜达”是对的,嫁人有啥用处?不如她代皇阿玛巡视天下来得要紧! 天晚时,自她离城已约莫走了六里路,渐渐走进山脚下,附近没有人家,前头是一条腰带似的小溪弯弯,溪畔一块块怜珣大石,表面平滑完整,刚巧够一个人平躺在上头。 看来无法投宿了,只能在小溪边睡下。虽然是个娇格格,嫿婧倒也随遇而安,不以为意,不计较露宿在荒郊野外。 对嫿婧而言,要她嫁人才是一件教她痛苦万分的事。 就这样接连着在乡郊露宿了三夜,尚幸这时节是仲夏期,夜晚不致过分露凉,要不她大概会冻死在离城外十多里的山脚下了。 就这样往南方走,一连走了三日夜,走得她脚痛腿痠,连哀嚎都嫌无力,正想着老天大概要惩罚她“抛夫”的恶行,让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累死在荒郊野外时,前头竟然出现了一座城镇。 “看来老天爷公公还是疼我的,祂老人家肯定是不舍得我死!想来那也是当然的,要是我死了,世上还哪里去找像我这么花容月貌的美人?”对着小溪流,嫿婧得意洋洋地自言自语。 老天爷有灵,要是听到这么不要脸的自夸之词,大概要替她汗颜。 “还得先找家客栈洗洗身子才成!” 三天没沾水的她,浑身脏兮兮的还发出一阵阵异味,外人看起来已经像是个小乞丐了。 可她倒是不在乎的!像个小乞丐更好,不过在三天前她还是格格的时候,旁人总是人前人后的奉承她,想当个人人嫌弃的小乞儿,之于她而言,可是求之不得的角色,况且现下这副尊荣,也省得替自个儿惹麻烦! 进了城,找了一家名叫“悦来”的客栈,才要踏进门,就被手上甩着布巾的店小二轰了出去。 “去去去!咱们这儿开的是客栈不是救济堂,要饭的别往咱们这儿进!”店小二仰着两颗大鼻孔,睥睨着眼前浑身脏兮兮的小乞丐。 “喂!谁是要饭的?瞎了你的狗眼,敢轰本格”本姑娘出去?”嫿婧瞪了眼,怒视狗眼看人低的店小二。 店小二也瞪大眼。他还是头一回见识这么凶的乞丐! “瞧你一身脏兮兮的!不是要饭的?是要饭的我就敢轰你,怎样?”店小二挡在大门口,一脸凶相。 “不怎么样!”嫿婧从怀里掏出银子,在店小二跟前兜了一圈,又揣回她自个儿怀里。 店小二两颗眼珠子跟着白花花的银子兜转了一圈,见银子又收进袋里,他狠狠咽了口口水。 “要饭的?现下要饭的我有钱,有钱就是大爷!”嫿婧衬着见钱眼开的店小二,践得二五八万。 这会儿就算店小二不情不愿,也得低声下气地招呼:“咳,姑娘,里边儿请吧?” “要饭的我——可以进去了?”嫿婧指着自个儿脏兮兮的鼻头,一眼高、一眼低睥睨着店小二。 “当然,当然可以!” 嫿婧满意地点头,小手一挥。“好狗不挡路。” 店小二脸上一阵白、一阵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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