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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也因为如此,他更加用心地照顾着她。家事做起来虽然笨拙,但是还是很努力在做。

  “爸比,有臭臭的味道。”歆柚放了学,坐在餐桌前面画图,而她的爸比就在厨房熬稀饭给病人吃。

  “臭臭的味道?”严军的头发一点都不整齐,他在厨房简直笨拙加几倍,光一个稀饭就浪费好多食材煮。“啊,稀饭焦了!”

  他惊叫着冲进厨房,赶紧把火关小,用力地搅着稀饭。无奈那烧焦的味道整个扩散开来,简直是在嘲笑他的失败。

  “我明明已经用小火煮了,为什么还烧焦?”他皱着眉头,实在不想承认手上老是经手上千万、上亿投资案的人,居然被一锅小小的稀饭给打败。

  “爸比,我们家巷口就有卖稀饭喔,我想吃有玉米的那种。”歆柚站在厨房门口,手里还拿着蜡笔。

  简而言之,他女儿并不想吃那锅“臭臭”的稀饭。

  严军无奈地关了火,只好还是投降,总不能让病人吃这种东西吧?

  “那你要带我去买吗?妈咪喜欢吃哪一种,你知道吗?”严军歉疚地蹲下身子问。

  他今天太晚去接小孩,让女儿在幼稚园多等了二十分钟。他这个新手爸爸真是一团乱,笨拙得可以。他的电脑旁边现在贴满了一堆提醒自己的小纸条,已经没时间一一输入PDA了,只好用原始的方法,试图有条理的做好这些事情。

  好在余晞吃了几次药后已经退烧,现在只要好好休息,应该慢慢可以痊愈。

  “好啊!我知道妈咪喜欢小鱼的那一种。爸比,你喜欢哪一种呢?”歆柚歪着头问。

  他抱起孩子,拿了钥匙就出门。“我不知道耶,我可能要考虑看看才知道喜欢哪一种。”

  父女俩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大手牵小手,一起去买稀饭。二十分钟后,他终于把晚餐给搞定了。

  让孩子吃过稀饭,他端起托盘,直接打开卧室的门。

  余晞刚好睡醒,在床上坐了起来。

  “你煮稀饭?其实不用特别煮稀饭,我吃饭也可以。”她坐了起来,套上严军递给她的睡袍。“我已经好多了,只不过是感冒,没那么严重啦!”

  “发烧烧到快四十度,还说不严重?”他瞪她,但是动作还是很轻地安顿好她,这才把稀饭拿过来。“不过我不得不承认煮稀饭这件事情彻底打败我,这个是咱们家女儿带我去买的。”

  “啊,是巷口那家,歆柚喜欢这家的稀饭。”她笑着要接过碗。

  “要不要我喂你?”他迟疑着没有把碗给她。

  余晞愣了一下。“不用啦,我又不是生了什么重病。”

  她可是从来没被人家喂过,实在有点困窘。

  不过严军显然并不打算把碗给她,他用调羹挖了一点稀饭,确定不会太烫之后,才伸到她嘴边。

  “以后万一我生病,你也要这样宠我喔!”他打趣地说。

  “那么爱生病喔!”她无力地翻白眼。“你不是很忙吗?我看你带了手提电脑来,应该还是需要做些工作的,这两天你是不是都没办法工作?还有对喜敏很不好意思,让她一个人顾店。”

  “喜敏说你们请的店员还满能上手的,她现在不必时时刻刻都待在店里。”他这两天也有下去店里绕绕,知道余晞一定会问的。“至于我的工作,晚上再做就好了,我现在除了负责一个案子以外,其他的都丢给别人了。”

  他考虑卸下总裁的职务,以专案的方式帮公司做较为前瞻性的投资,这样他就不用常进办公室开会,也能够大部分时间都待在中部了。

  “严军,你好几天没去办公室,这样可以吗?”她知道工作对他的重要性,不禁担心起来。

  “我尝试着把工作分配出去,下一次股东大会之后,我就会卸下总裁的职务了。”他回答,手里的动作可没有停顿。

  “为什么?公司不是你一手创立的,为什么要辞掉?”她讶异得忘记吃饭。

  “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能做事,这么多年了,我把时间几乎都卖给公司,现在所有子公司都稳定了,没道理我还要做牛做马吧?就算公司没适合人选,也会有专业经理人,我们又不是家族企业。”

  “你……打算留在这边?”她没想到他居然毫不考虑地作出这样的抉择。其实她也不是一定不离开这边,只是需要一点安排。

  “初期可能一个礼拜还是要回去一、两天,但是大部分时间都会待在这里。怎么?虽然我家事做得很差,但我还是会乖乖学的,你不要不收留我喔!”他说得可怜兮兮。

  “神经啦!”她推他一把。接着她又皱起了眉头。“可是这样好吗?”

  “没什么好不好,我们就试试看,总能够找到对我们一家人都可以接受的方法。”他敲了她一下,继续把稀饭喂进她嘴里。

  “严军……我问你一个问题。”她想到那天跟喜敏、光美的谈话,或许她应该问清楚。这个男人毫不考虑地为她改变工作型态,不可能真的不爱她吧?

  “嗯,什么问题?”他轻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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