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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后记

  我家有贼。

  我家有个家贼。

  每天才出门一下子,回来就会发现这个贼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连垃圾桶也不放过,垃圾通通咬出来散了一地。我边收拾善后,扫地拖地,一边寻觅凶手的落脚处。

  “饭团,你给我滚出来!”

  某只白色波斯猫,蓝眼睛可爱得不得了,现在长得像只小白熊,简直就是惹人怜爱的小家伙,可是这个白毛小姐居然是个热爱垃圾的臭小姐!

  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把垃圾桶的垃圾偷出来玩。

  两脚搭上垃圾桶边缘,然后伸出一只前脚去挖垃圾,挖出来后再把垃圾当球踢,咬它、踢它、揉它,最后再把这一团(通常是卫生舐)咬到她的水盆里去也。直到她再挖到另外一颗垃圾为止,她的贼眼都会到处溜,等我们没注意,就动手偷垃圾。

  天哪,怎么会有这种猫?!

  为了这个贼,我们把家中里里外外的垃圾桶全部换成有盖子的。这下她偷不到,郁卒好几天。接着清小妹开始感冒,她又有机会了。每当妹妹把用过的卫生只放在桌上,人先去上厕所,回来就发现卫生纸被偷了。

  天哪!如果人猫的病毒会共同传染,她大概早被清小妹给传染感冒了!

  话说回头,这一波又一波的寒流可其是把人折腾死了。

  某一天某编在电话那头咆哮。“稿子勒?为什么二天都没写一个字?”

  这头的某人用着僵尸般的声音吐出一个字。“冷~~”

  “这种拖稿理由没办法接受!”

  喔,这位阿季,我哪个拖稿理由大人您可以接受呢?告诉我吧、告诉我吧,下次我一定用。

  不过这几波的寒流加上阴雨绵绵的可怕天气,碰上没办法拖稿的状况,对作者来说大概跟死差不了太远了。

  我惯有的工作时间大多持续到半夜二点,寒流一来,入了夜简直是种折磨。我脚前摆着电暖炉,我吹吹吹,身上穿着厚睡抱,我包包包,可是我的手指头很可怜,戴了手套又不能打字,只好冻成十条僵硬的甜不辣,继续在键盘上咚咚咚地跳舞。

  其是冷到读人想骂脏话!

  好,抱怨天气的话到此告一段落,容我回头就说这本稿子。

  这个故事我个人还满喜欢的,在这里我改变了一点写法。以往我大多会把最大的冲突点放在第七、八章,但是本书最大的冲突点则出现在前两章。阎旭予与戴芙宁认识彼此时刚好是人生的转折点,而这个冲动下的婚姻则影响了他俩住后的人生。

  我觉得这是个好玩的尝试,希望大家也会喜欢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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