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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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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说:“我早知他们有法子,真神通广大,”他问太初,“你觉得她如何?” “很漂亮。”太初说,“爸爸,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顿晚饭?”她不愿多说。 我明白她的心情。 方老先生沉默下来,他的背弯着,头发斑白,神情又萎靡了,我同情地挽扶着他。 我们吃了一顿颇为丰富的晚餐,然后太初说疲倦,要回宿舍,我送了她回去,再送方老先生,他邀我进他的公寓小坐,我觉得疲倦,但还是应允了。 他取出酒,斟了一杯自饮。我知道他想与我说几句话。 方老问我:“太初的母亲,她好吧?” 我说:“很好。”这可怜的男人。 “她仍然是那么美?”他嗫嚅地问。 “是。”我说。 “玫瑰……”他陷入沉思中,嘴角挂一个微笑,想是记起从前甜蜜的往事,一片惘然的神色,思想飞到老远。这个可怜的男人。 “爸,”我按住他的手,“别想大多。” 他跟我说:“棠华,我实在不应恨她,她给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 “是,爸,我明白你指什么。”我有说不出的难过。 “她凭什么跟我一辈子?你说,她有什么理由跟我一辈子?她与我共度的十年,每天我只需穿上衣服上班,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熨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钱不够用,她以私蓄搭够,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啧啧,小玫瑰她亲手带大。我没有福气,棠华,是我没有福气。” 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现在我想通了,黄振华说得对,我还想怎么样?许多人连一日也未曾活过,”他干笑数声,“我是个平庸的人,二十年来我尽心尽力地工作,但我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机会升职,人们不喜欢我,他们嫌弃我。以前我有玫瑰,我不怕,失去了玫瑰,我便失去了一切。” “爸,你还有太初,你还有我。” “是呵。”他脸上泛起一阵红光,“是,我还有你们。” “爸,你休息吧。”我很疲倦,“你也该睡了。” “好,好。”他还不肯放开我。 我知道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方老先生。他从来不顾及别人的需要,从来不替别人着想。妻子跟着他的时候,他也没有什么图报的打算,浑浑噩噩地享福,而妻子离开他之后,他也不做什么,糊里糊涂地过了。就像今夜,我已经坐了十多小时飞机,累得不亦乐乎,他却没想到这一点,巴不得我陪他谈个通宵。 人倦了脾气就急躁,我匆匆向他告别,驾车回家。 洗了澡倒在床上,马上呼呼入睡。 清晨我听得电话铃响了又响,却没有力气去取过话简。 电话铃声终于停了。 我翻一个身继续睡。 过了没一会儿,门铃大作,夹着大力急促的敲门。 我无法不起床去开门。门外站着惊惶的太初,一额头的汗,她拉着我尖声问:“你为什么不听电话?爸爸在医院里!” 我顿时吓醒了。“医院?”我忙抓起牛仔裤套上,“怎么会?我昨夜与他分手时还好端端的。” “他心脏病发作,倒在地上,房东发觉,把他送进医院,我已去看过他,医生把他当作急症处理,不准探访,棠哥哥——棠哥哥——”她大哭起来。 我一语不发,与她赶到医院去。 这是太初最需要我的时刻。 她父亲于当天下午心脏病逝世,享年四十九岁。 太初哭得双眼红肿,伤心欲绝。 我把消息报告香港那边。黄家电报电话络绎不绝地来催我携太初回港。 但是太初悲伤得根本连说都不会说,天天抱着她父亲的遗物伤神。 对于黄家的势利,我亦十分反感,现在太初返港已成定局,何必逼人急在一时间动身?她爸的尸骨未寒。 太初整个人消瘦下来,晚上睡得坏,白天吃得少。 她内疚在她父亲有生之年没有抽更多的时间出来陪他。 四十九岁。无论如何,谁都得承认这人是英年而逝,但方老先生活着的时候不论外表与内心,都已像一个五十九岁的老人。 他早就死了。 在他妻子离开他的那一日,他就死了。 黄家派来的第一个说客是溥家敏。 溥家敏与黄家有莫大的渊缘,这我知道。 我对溥没有反感,他温文有礼,英俊风流,而且他的态度好。 来到我们这里,他说明来意,便坐在客厅中出任说客。显然他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不过忠人之托,只好跑了来坐着。 他跟我说,“罗太太叫我来的……她叫太初别太难过。” 太初问:“她自己为什么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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