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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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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我同他说。”我拍着她的肩膀。 太初拥抱着我,“呵,棠哥哥,你如果娶别人,就不会有这种为难之处了。” “这算什么话?”我喃喃说,“到这种地步了,叫我上哪儿找别人去?” 太初破涕为笑。 我马上拨电话到黄振华建筑工程事务所。我向他说明,太初不愿见到母亲。 我说:“心理上她有障碍,让她先见了舅舅舅母比较好。” “说得也是,”黄振华沉吟一下,“好,一定照办。对了,听说你这小子念的也是建筑。” “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穷乡僻壤去了,留下来吧,”他非常诚恳,“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今天晚上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被他感动,如果别人说这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头一个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说出来,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亲说到今夜的宴会,她大大诧异,“太初的舅舅是黄振华?这黄某是大名鼎鼎的一个人,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老太婆都晓得。他是两局里的议员,什么大学里的名誉校董。” “是吗?”我笑了,“你们俩老是否要按品大妆见客?” 黄振华的车子来得非常准时。司机上来按铃,我们四口子下得楼来,但见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旁,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 “周先生周太太,”他紧紧与我爹握手,“这一定是棠华了——”一边又跟我打招呼。 他将太初自我背后拉出来,“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拥在怀里。 一连串的大动作看得我们眼睛花。这个人,我想,他要是有机会在大观园里,也就是另一个王熙凤。 敷衍客套完毕,大伙上了车子,车内先坐着一位太太,约四十来岁,雍容清雅,向我们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这一定是黄太太了,我喝一声彩,比起她来,黄振华活脱脱变成一个满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双眼睛含笑地向我望来,我顿时脸红。 太初紧紧靠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黄振华那客套捧场之辞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倾囊而出,我听得呆了,与太初面面相觑,但很明显,我们家那两老简直与黄振华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非常投机。 我偷偷向黄太太看一眼,她顽皮地向我们眨眨眼,我与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说:“我喜欢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请客的地方金碧辉煌,是吃中菜的好去处。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黄振华的长相。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精力充沛,热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与我们谈我们熟悉与喜欢的题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如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白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我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活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光有学问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于大众有什么益处?黄振华才是社会的栋梁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黄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精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她轻轻为我们布菜,“多吃一点竹笋炖鸡,味很鲜。” 或是,“他真吵,别去理他,你们管你们喝汤。”“他”指的自然是黄振华。 菜实在美味,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中国菜。酒也好,从不知有那么香的白兰地,我颇有乐不思蜀的感觉——不想回美国小镇的穷乡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滩处,譬如说,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过静寂的生活,闲时跟黄振华这样的亲友出来热闹喧哗吃喝,岂不是妙得很。 到最后,黄振华送我一只手表作见面礼,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点酒,精神比较松弛,她一张脸红扑扑地,益发像朵玫瑰花。 黄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黄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太初十分高兴。 “可是,”黄太太指指太初眼角,“你那颗痣呢?” 太初答:“因是眼泪痣,故此除掉了。” 黄太太若有所思,点点头。 散席走到门口,黄振华遇到朋友。 他跟人家说:“你记得小玫瑰?家敏,你瞧,她长那么大了,订了婚了。” 那个叫“家敏”的男人抱着一个小孩,闻言朝太初看来,眼睛就定在太初身上不动了。 他身边尚有三四个粉妆玉琢的孩子,可爱无比。他说:“佣人请假,老婆与我只好带孩子出来吃饭。振华,你替我约个日子,我们一家请小玫瑰。” “好好,”黄振华一半是酒意,另一半是兴奋,“棠华,这事你去安排了,我们原班人马。” 黄太太劝,“别站在门口了,改天再聚吧。”黄振华又再度拥抱太初,之后总算放走我们了。 我累极。 太初则骇笑,“我怎么会有那样的一个舅舅?” 我说:“香港的人杰。” “他们真有钱,穿的吃的全是最好的,刚才一顿饭吃掉了六千元!一千多美金哪,简直是我一学期的开销。” 太初大惑不解,“做生意也不能这样富有啊。” “别理他们,”我笑,“也许你舅舅刚打劫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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