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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自然我爱他,但自始至终,他未曾爱过我,未婚前他舒适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没想到这一千多日我浪费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们还年轻,你们不明白这些说不完的故事,我虽然老了,我也还有我的故事。”

  咪咪紧紧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后身,黄太太。”

  黄太太摇摇头,“家敏懂得感情,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但只有振华,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浑身无懈可击,但他不懂得爱情——”

  “这点我同意。”我说。

  黄太太说:“多么不幸。”

  黄太太的悲剧是她要在已成事实的环境中追寻理想。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对也会出毛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岂是一项艺术,简直是盖万里长城,艰苦的工程。

  将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着的人要分开。

  黄振华对我诉苦,味如黄连。

  女人,他说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与苏更生是公认的最佳夫妻,现在她与他冷战,搬到书房去睡,半夜三四点还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第二天起身后却又若无其事。

  黄振华说:“她爱我,这女人到现在还非常爱我,但她却舍得如此对付我,我确实不明白这女人的心。”

  我说:“或许她认为你不爱她。”

  “我不爱她?”黄振华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她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她们设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们是要做寡妇的。”

  我不敢出声。

  “不是我说,玫瑰纵有千般不是,她也有个好处,她从来不与男人争论这些事,玫瑰的头脑最简单,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你说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绞痛,玫瑰怎么同呢,世上有几个玫瑰呵,我们都是凡人,凡人中苏更生女士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性情中人了,黄振华不能如此说。

  黄振华说:“女人!没读过书的女人像红番,读过书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爱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运又这样坏。

  她决定与大哥到巴哈马群岛去度假,我们一起劝阻。大哥已经要每周定期到医院去吃药打针,离开熟悉的环境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大哥豁达地笑,认为不打紧,“不去巴哈马也不见得就能多活十年,现在还不能作随心所欲的事?等几时?真的想经过一条有白光的隧道,等待来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着大哥,站在他身后,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的抚摸他的后颈,当大哥是一个小孩子。

  他们两人那种视死如归的自若,决非假装,因此更加使我们害怕震惊。我们看着他俩上飞机。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发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我听在耳中,心如刀割,紧紧拥抱他。

  玫瑰穿着七彩的花衬衫,三个骨开叉裤,梳一条马尾巴,大圈耳环,热带风情,一点没有伤感。

  大哥笑语:“比起玫瑰,我简直是黑白新闻片拷贝站在特艺七彩歌舞片身边。”

  玫瑰笑得前仰后合,咪咪也赔着笑。

  他们终于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轻男女,只是他们没有将来,他们不会白头偕老。

  回家途中,咪咪忽然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为何你那么疯狂地爱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声。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咪咪由衷地说。

  我说:“我也认为如此。”

  “我们之中哪一个人,能够忠于人忠于自己,又同时勇敢地活下去?无论对谁,她都于心无愧,甚至是方协文,她给他最好的十年,她给他安琪儿似的女儿,”咪咪说,“她从不计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学她,比骆驼穿针眼还要困难。”

  我在心中叹气。

  我说:“我们幸运,可以在感情领域中兜圈子,有些人单为三餐,从早做到晚,大雨滂沦时挤在密不通风的公路车上,他们更加不能找到机会将伟大的人格发扬光大……”

  我说:“咪咪,人与人是不能比较的,上帝并不公平,生命是一种幻觉,我唯一的年轻有为的兄弟要离我而去了,我束手无策,而公司左侧街角的那个老乞丐,他将继续蹲在灰尘中三十年,求路人施舍一个角子,你能解释这种现象吗?”

  咪咪别转头,不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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