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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天哪!”她忍不住呻吟一声。“这、这不可能是真的。”

  她努力告诉自己,他只是个幻影,下一刻就会消失!

  可他不但没有丝毫消失的迹象,就连窗外那些骏马也都还在,她甚至还能听见马嘶人闹的嘈杂声。

  裴家牧场已经好久不曾如此热闹了!

  裴静心里不禁涌上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

  她好想让这欢笑和希望永永远远留在裴家牧场里,可无功不受禄,随便接受这些马有违她的行事准则。

  “那件棉袄根本值不了几个钱,城主就忘了我先前说的话吧!那只是我冻昏头时说的蠢话罢了。”她努力不让内心动摇。

  “一件破棉袄当然值不了几个钱,不过,如果它是作为我们的定情之物的话,就值得这四十匹骏马了。”拓拔雷慢条斯理的说。

  “定、定情之物?”裴静吃惊得连嘴巴都张大了。

  “是啊,这些马就是我给你的聘礼。”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只知道自己似乎爱上了逗弄她的滋味。

  “聘、聘礼?”她简直无法相信。“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他反问。

  “大户人家娶妻嫁女不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吗?”她好半天才挤出这么一句来。

  他是赫赫有名的金乌城主,她却是潦倒牧场的继承人,这天差地别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凑在一起呢?

  再说论容貌,她只是中等之姿;论持家,连这小小的牧场都被她经营得倒闭了,更别说她还有一双难看的大脚丫……

  想到她的大脚,裴静就想起在客栈时的窘状,下意识想藏起那双大脚丫。

  她正穿着一条短裙,两只大脚丫和那双已经开了口的旧皮靴,大剌剌的暴露在他面前。

  “呃……”裴静又窘又急,胀红的小脸都快沸腾起来。

  “莫非你不想重振裴家牧场了?”拓拔雷刻意诱惑道。

  申元早就将有关她的一切打听清楚,包括裴家牧场目前所面临的窘境,他都一清二楚。

  “当然想了。”这可是裴家牧场几代人的心愿。

  “这四十匹马不正好解了你的燃眉之急吗?”拓拔雷似笑非笑的说。“哦~~莫非裴场主还不知道这大宛马的珍贵之处?”

  “当然知道了!”他的话根本就是在诬蔑她的专业嘛!裴静急得表明。“养马之人如果不知道大宛马的珍贵,也不用在这行混下去了。”

  “哦?说来听听。”

  “大宛马人称天马,因其原产地在大宛,所以叫大宛马。”裴静将自己所知道的说出来。“历朝以来大宛马都是伯乐所推崇的好马,昔日汉武帝甚至为了霸占这天马发动了一场战争。”

  “这么说来,这些马倒是前景看好,而且价值不菲了?”拓拔雷下了结论。

  前景看好,还价值不菲?

  裴静的想象力被激发了:如果裴家牧场有了这四十匹大宛马,不但能解决当前缺少种马的燃眉之急,也有利于今后品种的改良……

  “那你还犹豫什么?”他再接再厉地诱惑。

  “我……”被他这么一分析,好像没有拒绝的理由,可问题是……

  裴静的心里还有几分清明,毕竟这事的发展实在太诡异了。

  “你的皮靴开口了呢。”拓拔雷突然转移了话题。

  “呃?”裴静愣了愣,一下子没能跟上他跳跃的思维。

  等她反应过来,人已坐在窄窄的窗台上,右脚蹬在他的大腿上,而他正在替她脱下已坏了的皮靴。

  她只觉得脚冰冷冰冷的,他的大手则温暖似火!

  她的脚在这从崇尚三寸金莲的时代,一直为他人所诟病,而裴静也一直以自己这双大脚为耻。

  可此刻,当他古铜色的大手握住她的脚踝时,她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的脚掌也可以是纤巧白皙的。

  “若是在我家乡啊,一个未出嫁的闺女被男人看见了她的脚,她就得嫁给这男人啦!”拓拔雷一边说,一边替她穿上新靴子。

  “呃,看、看见脚就、就得嫁?”裴静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是啊,听说我娘就是这么嫁给我爹的呢。”拓拔雷微笑着打量她换上新靴子的右脚,这颜色和款式还挺适合她的呢!

  “既然如此,你娘和你爹为什么没来?”她忍不住问。

  “他们早就过世了。”他简单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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