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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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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阿绮,你还要躲我多久?” 俯在她耳畔的低语,使她像只受惊的小兔慌得逃进热闹的婚宴里。那雄浑低沉的足以掳走女性芳心的优雅男嗓,依然拥有扰乱她的力量,一再在脑海里回旋。 理不清心头的情绪是什么。曾经以为不去思考,也完全不去想,让忙碌的课业与工作占满她的生活,很自然就会遗忘。然而,不思量自难忘呀! 谁说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会让浓情转淡的?为什么她反而像被茧丝缚住的蚕宝宝无法挣脱? 记得一位作家曾这么说过:“未完成的情爱,总是教人无处可逃,即使踏遍山海江河,捱过朝夕年月,心里永远有一块空缺,在角落等待。” 她对子逸的情感便是这样吗?一再束缚住她的生命,只因为她与他没做个了结? 不,怎会呢? 子逸离开她位於剑桥的公寓後,连电话都不曾打给她,完全消失在她的生活中。 曾经以为他的电话很烦,後来才发现再烦人也是甜蜜的烦呀。一旦没有了那些烦人的电话,他就像只断线的风筝永远飞离她的掌握了。午夜梦回之际,泪水情不自禁的流下,仍无法相信情已逝,爱难回,两人就这样各分东西。 这样也好吧。 既然他不爱她,何妨让自己就此断了痴念。然而,痴是可以断得了的吗?连诗人都道:“上帝祂也无法调回一个痴定了的心。” 她花了十年都没办法忘了他,两个月更不可能了! 惆怅之余,只能过一天算一天。就在她以为与子逸此生无缘,突然传来她二哥宁缙结婚的消息,令她不得不再度返家,避无可避的面对子逸。 家人,是她无法拒绝的。 即使心情若飘忽的纸鸢,但不管飞得再高,逃得再远,牵系在亲人手中一端的线,永远有力量把她拉回来。何况她真的高兴苦恋多年的二哥,终於能有情人成眷属,娶到这么个美艳的二嫂回家。 可是再度面对子逸…… 原本就意料到会碰面,子逸毕竟是宁家的至交,二哥的婚礼他於情於理都会出席,她心里早有准备。但在教堂时与他四目相交的刹那,她悲伤的发现有些事只是被冰封住,从来没有消失。一旦冰化了,随时会像花儿般盛放。 子逸的眼光专注而炽热的锁住她,令她无端的心乱,想逃。 但能逃多远呢?即使永不相见,于逸在她心中永远会是魅影,阻碍她破茧而出。 只是逃的本能还是让她能避则避。直到两人狭路相逢,他抓住她胳臂俯向她耳语,那饱含深刻情绪的低语,一如往昔在她体内引起骚动。 那一刻她想投向他,即使他爱著别人,对她只有肉欲都没关系。可是宁家人的骄傲却让她无法匐匍在他脚边,接受没有爱的婚姻。所以,她再度逃了。 逃入人群,并没有因此让她感到安全,她的心更加忐忑、更加慌乱、更加无助,她觉得就要淹没在人海之中,没有人可以救她。 “阿绮!”斯文带笑的轻柔呼唤,将她从濒临窒息的氛围中救出。宁绮空洞的眼神有了生机,凝视站在她面前的男子。 虽然不像夏晔那般漂亮,博智的娃娃脸一望就让人心生好感。从母系那里得来八分之一的德裔血统,使得他的脸型更为立体分明。五官则是东方人的清秀,两道浓黑整齐的眉,下嵌一双清澈有神的眼睛,挺立的直鼻下,是笑起来吸引人的美唇,和一口闪亮的白牙。 “我看你在发呆。怎么样,肯不肯赏脸陪我跳支舞?”他伸出友善的手。 “博智……”她犹豫著。 “快点!”他一改之前的温文,一把捉住她胳臂,将她带进舞池,明亮的眼睛朝她肩後望了望,嘴角噙了抹得逞的笑。 “怎么回事?”她想旋身看个究竟,博智立刻阻止她。 “别看!两只发情的公鹿抵角,动物奇观常常有播,没必要看。” “博智,你到底在说什么?”她瞪他。她家什么时候开始养鹿,她怎么不知道! “我更正。”博智不正经的朝她轻眨鬈翘得令女性羡慕的长睫,笑开一口白牙。“那两只公鹿没抵角。因为在他们摩拳擦掌准备为母鹿决斗时,发现母鹿被我给抢了过来。” “博智,你胡说八道什么!”宁绮脸一热,气急败坏的娇嗔。 他大笑著,带她在舞池中转过一圈又一圈。宁绮这才从眼角余光瞄到子逸与耀庭各站在舞池外一端,狠狠瞪向博智,心里有些恍然。 “你太过分了,竟然把人家比成母鹿。”她埋怨的道。 博智不以为忤,亲昵的拥住她。 “我看你一整天魂不守舍,才想逗逗你嘛。阿绮,以往我们虽然不是很亲近,但我一直当你是妹妹,可不像那两头公鹿对你有非分之想。” “你……胡说什么!”她不自在的别开脸。 “耀庭的心意我一直明白。他三不五时便要藉酒装疯,吐一吐他对你的爱慕之心。子逸呀,嘿嘿嘿……”他故意卖关子,偏头审视宁绮嫩脸上的红潮。“啧啧啧,真的看不出来他是那种人。” “什么种人?”她投他一个大白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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