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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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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什么该死的鬼! 龚希一高大的身躯在走入设于“九华”饭店的义卖会场时仍绷紧而且怒气勃发。 倚在吧台的一角,要了杯双份的威士忌,晃了晃杯间的冰块,他举杯钦尽大半。 入口的辛辣没让他皱眉,他体质异于常人——不曾醉酒,酒喝下去,只是帮助燃烧怒气,绝不是想迷醉。 眼角斜斜地望见一、两位朝他走来的记者,不悦的脸色立即转为铁青。他当然知道他们为何而来,事实上他己经被纠缠一个上午了。王小明的案子改判无罪,王小明的妻子在宣判的那一刻当场朝他双膝跪下。 也合该是今天台湾很幸运地没有什么天灾人祸、贪污杀人的事件,所以他上了各大电子媒体的头条。 莫名其妙。 他索性半侧过身,直接面对面地迎向那些手持麦克风、笑得有些紧张的记者。他们每走一步,他就冷僻地多瞪看一眼,而随着他们移动的脚步愈来愈近,他的眼神也愈来愈不友善。这群家伙不会因为他早上开口说了两句话就以为他转了性、喜欢亲近媒体了吧? 他想分享的只有一个人,而那个人却不能与他一同前来。 几天没见面了呢?两天。 打从前日知道她和别人有约之后,他便没有再见过她,也没有和她通过电话。 没有联络,因为骄傲——因为胆怯。 他的自尊太高,因此绝计做不到什么无怨无悔的付出——无论在各方面或是感情都是如此,对于龙兰祺,他一直不敢让自己太过于在乎,因为在乎的代价是他无法承受的心碎。毕竟他从不认为自己适合她。“呃,龚先生……”一位穿着合身米色套装的女记者将眼睛扫过他拧起的眉端、懊恼的脸庞上后,决定对着他肩膀后头说话,以免被他噬人目光吞没。“能不能请你谈谈王小……” 龚希一刷地起身,很满意地看到前方数个拿麦克风的家伙退了几步,也同时闭上了嘴。他拿起吧台上犹剩两口的金黄色酒液一口喝尽,把酒杯碰地一声拍实在桌上,掷然有声。“无可奉告。” “好酷。” 身后传来的娇柔崇拜声,让他不屑地抿起了嘴角。这些女人有没有大脑? 就因为他还有张还算端正的脸孔,于是他的不爱搭理人,就可以美化成所谓的酷、所谓的有个性?如果今天他其貌不扬,那么他这种讥诮的个性,不就被评列至“怪人”之流了吗? 如果他们三兄弟长得再普通一点,这些女人或许就不会出现那么多需要他们才能解决的法律疑问。他不欣赏这种拐弯抹角寻找好感的方法,她们若是直接表明喜欢的意愿,他或许还认为她们至少有坦率这一点可取。 所以,你会在意兰祺,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心这么告诉自己。 她不怕人的热情个性,直接闯进了他不乐于与外界接触的心门。即使和她有些争执,但起码他知道她不是藉特异独行来引起他的注意。外貌或可以影响初次的观感,但长久的相处靠的却是内在的心性。她可人地激起他心中的涟漪与保护欲,但真让他铭心的却是她属于阳光般的心。 愈黑暗的世界,愈渴望光明的燃起。 但,这一份光明终是会燃尽的。他像个密闭的瓶,会让瓶中的烛火在最短的时间内熄灭。她,根本没弄清两人之间本质上的差异,只是像个救赎天使一样地想把他拉出深渊。 他一直在等,等她何时离去。 这段时间的温存爱怜,仅是一段回忆,一段储存阳光能量的回忆。 龚希一站在角落的一隅,看着室内的衣香鬓影。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一个用感情思考的男人?认识她开始?还是与她相恋之后? 自小起的记忆里,他就一直是个沉稳的孩子,对生命没有过多的热情,有的只是对生命的责任。也因此,这些日子看着她似乎可以把人心融化的笑容,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新的体认。 同佯的景色,可以因为她的巧笑倩兮而有截然不同的缤纷色彩:同样的事物,可以因为她用心的甜蜜而有了新的面貌。一杯咖啡,加上她的笑容可掬,就多了几分的香醇。不世故的她,却教会了他如何体会生活。 突地,他站直了身子,因为看见了那个朝他走来的人影。“好久不见。”与他如出一辙的淡淡口吻,出自一个曾经与他相处了数年的人影——沈韵竹。 龚希一勾动了下嘴角,望着她仍是一袭飘逸的长衫。已经多久没见过她了?一年、两年?也许吧,否则怎会连她的脸庞都觉得陌生。“没想到你会出席义卖会。”他客气地说。 没有在她面前发火,因为失控两字代表了在乎。 在这个女人面前,他只发过一次火——在那个知道子谦身世后的夜晚,他把她的工作桌整个彻底的翻覆倒地,而她青了脸甩上门离去。 一个星期后,他们离了婚。 他们之间,少有情绪的波动。即使有着强烈的怨怒,他也会放在心头,礼貌性的寒暄才是对待她的方法。“我的珠宝在今天正式成立品牌。”她扬起细心描绘过的柳眉,不徐不疾的口气中有着自信。“恭喜。”简单两个字后,又是一片沉静。与她的对谈,不是什么必需的事。龚希一将目光看向室内——龙兰祺来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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