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于悦 > 吃定了你 > | 上一页 下一页 |
二十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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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姊姊回来,绝对要问个清楚,只要情况一不对,她马上进行拆散他们的计划,绝对没有人可以欺负她的笨大姊! “我说隔壁的疯子,你在演什么剧啊?”凉凉的讽刺声传来。 “关你什么事情?”汪若雨脸色不善的回视她的头号敌人。“谁让你进到花店里?” “我是在关心你啊!”潘维奇撇了撇嘴。“关心你什么时候要气死,我可以帮你叫救护车。况且我并没有进到店里头,只有在门口而已。” “你……”她的鼻孔喷气,似乎是要跟他拚了。“我没空理你,你最好快点从我眼前消失。” 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没有心情理会隔壁的疯子,等她把事情做完,再集中火力报复他。 一句老话,隔壁的,你不用高兴得太早。 “你干嘛?”汪庭汝差点将手上的刀叉插进他的手背。 “没有啊,我只是要拿东西而已。”官明修扁了扁嘴。 “拿东西?官明修,你拿东西干嘛要碰我的手?你以为我是笨蛋吗?”汪庭汝压低声音骂道。 如果现在不是在五星级饭店里的餐厅,她绝对会大声吼出来。说什么想要让大家发现他们的事情,就是要来这种大饭店,所以她才被他强行带来。 “我又不是故意的,你也知道我现在对女人都没兴趣,唯一有兴趣的那一个已经不是我的了。”他露出忧愁的表情。 “好,是我误会你了,对不起,这样可以了吗?”她赶紧打断他的哀伤,要不然他如果当场哭出来,场面会有点难看。 不过刚才他触碰她的手,是整个大掌盖了上去,怎么可能只是误会而已? “我不会介意的,但是我拜托你以后不要再叫我官明修,这样好像是在叫儿子。” “你本来就叫官明修,要不然你有改名字吗?”汪庭汝理所当然的回答。 “不行这样叫,我现在是你的男朋友,你要用亲密一点的称呼,而不是连名带姓的叫我。”硬邦邦的口气,害他老是以为回到以前他捣蛋的时期。 “亲密?”汪庭汝皱起可爱的小脸,很不能适应这个名词。 “你可以叫我修或明修,当然也可以叫我小修修。”他好心的建议。 她僵了下。“还真不是普通的恶心。” “哈哈哈……”看到她一脸勉强,他放声大笑。 真妙,只要跟她在一起,总有意外的对话,往往可以舒缓他的紧绷,这是其他女人都不能带给他的。 “小声一点,大家都在看你了。”她连忙制止他,众人的眼光让她整张脸都涨红了。 “有什么没关系,开心本来就要笑出来,而且就是要这么明显,才能引起有心人士的注意。”他自在的说,“况且……” “什么?” “你慌张的样子还真可爱。” “官明修,你调戏我?”班长的神情又出现了。 “不敢,我实话实说而已,本来就是要常常赞美别人,我这样说话有错吗?”她板着一张脸教训人的样子还挺吓人的。 “算你有理,我说官明修……明修……”她不自在的舔了舔唇。“我们这样有用吗?你觉得别人会相信吗?” 官明修也不是很有把握。“应该有用吧!不过可能还得努力一阵子,我相信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我们『关系菲浅』。” 看到他们共进晚餐的样子,就跟普通男女朋友没有两样,用餐期间他总是用宠溺的眼神看着她,明眼人一定看得出他有多喜欢她,根本不会怀疑他们是不是男女朋友,大概只有她傻得没发现。 “那就好。”她放心了,低头继续用餐。 如果早点让事情按照计划进行,她也可以早日脱离假女友的称号。 “我一直想问你,这几年你过得如何?没有遇到好对象吗?”虽然知道她目前没有对象,不过还是要深入了解一下比较适当。 “如果我有好对象,还会出现在这里帮你吗?我可没忘记多年前有一个恶劣的男同学说我装可爱这件事情,让我因此对男人有了不好的印象。”她咬牙切齿的说。 他装作没事的喝了口酒,意图转移话题,“这几年不可能没交过男朋友吧?” “当然有。”汪庭汝大方的招认。 “哦?可以说来听听吗?”他假装很有兴致的模样。 “你确定你想听?你的表情似乎不太有兴趣的样子。”杀戮的眼神活像高中时期的他。 “我当然想听。”他调整一下笑容,让自己看起来更诚恳。 “我曾经交过三个男朋友,跟他们都是好聚好散,所以到目前为止都还是朋友。”她每段感情都维持大约两年的时间,只是在一起的感觉都是淡淡的,像交朋友一样,并没有热恋的感觉。 “分手后还联络,这样不是很尴尬吗?”交过三个男朋友?数量未免也太多了些,早知道就早点找到她,搞不好可以避掉一、两个男人。 “怎么会尴尬?当初当面翻脸的两人都能坐在这里一起吃饭了,更不用说我跟前男友又没有反目成仇。” “你说得也对。”他只能干笑。 该说她是聪明还是笨?每天笑容满面,但有时候不经意说出口的话却让人无地自容。 她看了看手表。“要走了吗?我还得回花店,准备打烊。” “嗯,走吧!”他先起身,再上前牵起她,搂着她离开餐厅。 徐徐的晚风迎面吹来,跟他一起走在马路上,汪庭汝漾着笑容。 “今天的天气还真是不错。” “嗯。”他哪管什么天气,光是贪看她的笑容就够他忙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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