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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会怎样吗?我很喜欢吃泡面啊!”汪庭汝小心的将手上端的泡面放到柜台上。“妹,帮我拿本书来,我要压在碗上。”

  念归念,汪若雨还是将杂志传给姊姊。“你老是不会照顾自己,每天没念你一顿,我还真是不舒坦。”

  “你太爱烦恼了,开心一点不是很好?人只要一不开心就会有恶运发生,你不知道恶运有多么恐怖吗?如果只是因为心情变化导致一连串的不良后果,那真是太得不偿失了……”

  汪若雨马上打断汪庭汝一连串没有意义的絮絮叨叨,“闭嘴,你爱训话的个性还真是没有变。”而且一开口就诅咒她有恶运,她才怀疑谁比较恶毒呢!

  “真不知道谁才是姊姊?!”汪庭汝小声的嗫嚅。

  若雨每天照三餐念她,有时候还不忘消夜的份,虽然是为了她好,不过也导致她怕透了妹妹。

  “你有意见?”汪若雨眯着眼扫了姊姊一眼,果不其然看到姊姊缩了缩肩膀。“还不赶快去吃泡面,祝你早日成为木乃伊。”最后还不忘讽刺她一句。

  “好啦!”汪庭汝要将压泡面的杂志摆到旁边去的时候,顺便看了下杂志封面。

  怎么那么眼熟?而且感觉发自内心的不舒服……她认识他吗?

  “怎么了?木乃伊的效应也太快发生了吧?”汪若雨好奇的看着一脸呆愣的姊姊。“你认识杂志上的人?”

  “好像看过。”汪庭汝将杂志摆到一旁,低头吃了口面。

  汪若雨拿起杂志,一边翻一边念:“拜托,人家是官氏饭店二世子,你怎么可能认识他?而且他长得那么帅,也不可能是大众脸,我猜你可能是停车的时候看过他,要不然就是在电视上看过他,就以为自己跟他很熟。”

  以姊姊天真的个性,怎么可能会认识这个复杂的人?想也知道不可能,不过她也不希望姊姊认识他。

  汪庭汝又吃了口面。“官氏饭店……”官这个姓氏还真少见。

  “他可是官氏饭店台北分部的总经理官明修,那种我们一辈子都不可能认识的人物。”汪若雨碎碎念,似乎对杂志上的人物没有多大的好感。

  “官明修?”汪庭汝放下筷子,抢回杂志,抖着手指着封面上的人物。

  “怎么了?中风了?”汪若雨不明所以的看着姊姊。

  “我认识他。”汪庭汝将杂志丢到地上,狠狠的踩了数十下。

  汪若雨吃惊不已。“姊,你干嘛?”有必要以这么狠的态度来对待封面人物吗?

  汪庭汝又踩了两下,才不甘愿的坐回椅子,恶狠狠的吃了一大口面。“我跟他有很大的仇恨。”还记得他当初给她的伤害,对她造成莫大的影响。

  “他该不会是高中时当面批评你的那位同学吧?”汪若雨想起当初让姊姊回家整整哭了一个星期的事情。

  “没错,就是他。”汪庭汝瞬间没了胃口,将泡面推开。

  虽然事情已经发生好多年了,但她依旧清晰的记得当初难堪的场面,当然,也将官明修这个人清楚的印在脑子里头。

  还记得那时候她假装没事的走出教室,把算前去安慰俞采,没想到她一看到俞采就大哭了出来,让俞采以为她为了她的事情伤心成这样,还反过来安慰她,于是奉公守法的她难得的请假回家。

  一回到家,不理会妈妈吃惊的表情,她拿着大垃圾袋走进房间,将所有的玩偶打包,一个都不剩,转身走出家门,将玩偶全部丢掉,然后闷在房间里号咷大哭,哭了好久……

  从那天开始她就改掉喜欢可爱东西的习惯,连妹妹若雨都啧啧称奇,谁知道她有多难过?似乎那天丢弃的是她的纯真个性,但对她又没多大改变的样子。也许就如妹妹天天挂在嘴边的一串话:你要改的可多了,无可救药的天真性格、爱唠叨的个性,还有三不五时冒出来的正义感,最好全部丢掉。

  她否认妹妹对她的指控,顶多她只是喜欢一切在有秩序的情况下进行,需要有秩序,当然要有人管,没有人愿意当仲裁者,她当然要义不容辞的挺身而出。

  “真没想到你有那么有钱又帅的同学。”汪若雨感叹的说。

  “你不要忘记我念的那所高中多的是有钱人,但是话又说回来,有钱又帅有什么用?会当面刺别人伤口的人不值得称许。”汪庭汝才不认同。

  尤其高中的时候是最在乎同侪眼光的时期,她会害怕别人嘲笑她,尽管她老是表现得公正无私,可是总不喜欢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当然有用,”汪若雨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姊姊。“可是有那么杰出的同学在你班上,你为什么还可以当班长啊?”翻开杂志,里头尽是官氏饭店二世子的丰功伟业,可以想见他在学生时代就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姊姊怎么拚得过人家?

  汪庭汝顿了下才老实的说:“因为他拒绝当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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