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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岑,你猜我看到谁了--”

  “谁?”

  “言放宇,他明天要回来了唷--”丽儿斗志高昂的声音传来。

  她在某周刊当娱乐记者,永远一身干劲。

  “不过不是我去采访他,你知道,我不是搞财经的嘛。哎,总之明天他就回来啦,你的机会又来了,要好好把握啊--”

  “神经。”岑茵疲弱无力地苦笑,不晓得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怎么?我说的不对吗?”

  没什么不对,只不过--

  “他有妻有儿。”

  虽然财经新闻她不懂,但看个人资历表还没问题。

  “噢,原来你知道啦--”丽儿挫败地顿了一下,马上又燃起熊熊斗志。“反正已经分居啦,此时不下手,更待何时?你不是一直忘不了他吗?”

  “忘不忘得了,也是我自己的问题,我不想去骚扰他。”岑茵说。

  “老天爷!”丽儿忍不住地数落她。“你想当一辈子女光棍吗?说实在,你真的不是当女光棍的料。就像布莉琪琼斯--BJ单身日记的女主角--说的:你要是再不改变,就会跟一个酒瓶共度余生,孤零零的发胖老死,最后尸体还被野狗吃掉。你连社交圈都小的可怜,就算酒瓶也不愿跟你共度余生呀。”

  “你,呃……”岑茵愤愤不平的咿呀半天,想不出什么漂亮辩驳。“……反正酒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喔--”丽儿伸伸懒腰,转着原子笔,换个姿势,同时话锋一转:“你要是不去追回他,就实在太可惜了。”

  “为什么?”

  “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丽儿的声音飘忽起来。“我记得……那时候很多人都很羡慕你们,后来你们也不是因为有什么不愉快才分手的呀!”

  “丽儿,”岑茵轻叹:“他的孩子五岁了。”

  “啊?”丽儿听得一楞,五岁?“那又怎样?”

  岑茵又叹了口气。“他出国七年,孩子五岁,也就是说,他才出国一年就结婚,第二年就生下儿子。”

  “咳……”

  “可是我呢?我一直隔了两年,你才帮我介绍其它男朋友。你最清楚不是吗?这期间我没有一天忘记他,可是他早就把我忘了。不是吗?”

  丽儿伤脑筋地揉揉太阳穴。“原来你是这么想……”

  “如果他这么轻易把我忘记,那,我在他心目中能有多少份量?我又该追回什么?我不懂。”

  “可是,我还是觉得……你至少该见见他的。”

  “为什么?”

  “为了你自己呀!”丽儿提醒她。“还记得英凯和志达吗?”

  他们是岑茵第二个和第三个男友,都是她介绍的,最后分手的原因,照岑茵的“官方说法”都是因为“个性不合”。

  不合个鬼!

  追根究底,根本是她忘不了言放宇,就是这样。

  “如果你对他的迷恋没有一个了结,我介绍再多男人给你也没用。”

  岑茵沮丧地挂了手机。

  这晚她没有回家,甚至忘了打电话回去报备。

  在书店打烊后,她又拦下出租车飞往诚品敦南店,在杂志柜里、在书架上,疯狂寻找他的消息。

  最后抱着一堆杂志,她坐在书店外的台阶上抽抽噎噎地哭。

  她骗不了自己的,她想他。

  可是,他们有机会见面吗?

  他还记得有她这么一个人吗?

  已近深夜三点,盛夏最深的夜色,也不过就是有点沉。

  抬头往上看,大楼与大楼问的隙缝是深蓝紫色的,夜行的鸟儿掠过,飞出剪影般的美丽姿态。

  这样的夜,照理说,她不该听见歌声。

  可是歌声像风,看不见,摸不着,它就是会在最不合逻辑的地方、时间,这样莫名其妙钻进耳朵里。

  歌声是熟悉的,浑厚,撩人,奔放。

  流行天后莫雅感性的低唱--

  “有时候,我以为我不是一个人,

  纵然只买一杯咖啡,只有一张电影票。

  有时候,暗自感动落泪,

  纵然只是一张照片,街上唱传的歌。”

  她抬起满是泪痕的脸,看见一群板族装扮的年轻人,穿著直排轮鞋,提着CD音响往自己的方向溜过来,悠扬的歌声愈来愈近。

  “空气中,为何还有那样的气息?

  闭上眼,为何还有那样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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