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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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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我们俩一起喝酒,这可是好……好东西。喝了酒,就不用管有没有人理我了?”梅忍礼喝酒的劲头很有男子汉气概,终于有一刻他可以像个骄傲又无畏的男人。 又来个醉汉,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啊?自己喝酒的时候不觉得,现在沉浸在酒气中,天涯痛苦地蹙起眉头,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鸡皮疙瘩正在勃发,快要全面苏醒了。 “公主,快点儿起来,我送你回去。”王储殿下亲自送平民女回寝室,这是多大的恩宠,识相的快点乖乖行动。 也不想想他面对的人是谁,这种话在公主苏醒的时候都不大管用,何况是疯醉中呢!像是找到了知己,公主拉着梅忍礼的手死也不肯放开,这场景有够难看,“我不走,我要继续陪梅梅喝酒!” 听上去像是陪“妹妹”喝酒,天涯想气更想笑。 梅忍礼更是将这种戏剧化的场面扩大到了最高级别,“喝醉了,我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想不起自己要忘记柯柯,想不起其实我很喜欢那个烦人的女生……” 天涯没心思领会这酒中深意,他比较烦恼的是怎么将公主弄回寝室又不沾染到她身上的酒气。没法子,硬扛吧! 背略弓,他有力的长臂一挥将她捞上了他的肩膀。没事干吗长那么胖?少吃点不行吗?还有那熏人的酒气,相信半年后苍蝇都不敢靠近她,没近三步都醉倒了,武侠小说中名为“三步倒”的毒药原来是这样制成的。 “我要喝!我还要喝!梅忍礼,给我喝啊!” “不准喝!我说不准喝就不准喝!”跟某些人不能讲礼节,跟某些喝醉的人更不能讲道理。 天涯用手按住她的屁股,想想姿势不雅,正打算松开,公主又是一阵磨蹭,“快点把我放下……把我放下……” 她说放就放?究竟谁是老大?跟卓远之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天涯觉得自己简直像个黑道人物。顾不得许多,他只想快点将她丢回寝室里。 “你最好将她放下。”幸之雾忽然冒出一句,不愠不火像在说笑。 哈!要他带公主走的人是她,要他放下的人也是她,她究竟想怎样?找打吗?别以为跟卓远之有点不清不楚的关系,他就不敢动她,遇到关键问题他绝对不会罢手。“你少哕嗦!卓远之,看好不该说话的人。” 卓远之云淡风轻地玩弄着手中的酒杯,看着浅蓝色的液体隔着透明的玻璃在手中摇晃,有一种神奇的美,“你最好顺着之雾的话将公主放下来。” “哈!你不会也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吧?”天涯极度不满意,口气里甚至带着几分不屑,“我还以为你够男人,没想到随便一个幸之雾就让你……” 好重的酒气,与刚才的味道不同,那浓重的气味里甚至带着几分腐朽。胸口为什么湿湿热热的?天涯下意识地向胸口看去,那湿热的感觉和腐朽的酒气混为一体尽数摊在米黄色的衬衫上。他的米黄色衬衫上,他度天涯最喜欢的米黄色衬衫上。 “你竟然吐在我身上?”天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竟然将秽物吐在了他身上?很想揍她,真的太想揍她了。 但,在揍她之前,他有件事需要料理——他那满脸均匀分布的鸡皮疙瘩啊! 他飞奔的身影换来之雾和卓远之相视一笑,终究王子还是没能丢下公主。笑容的余光留给醉倒在一边的梅忍礼,有个倔强的身影正缓缓地向他走来…… “对不起,我知道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公主又是鞠躬又是道歉,经过刚刚那么一折腾,再被他用冷水泼过之后,她想不清醒也难。 现在她只想将他那张苦瓜脸给扯下来,“要不我帮你洗衬衫吧?”明知道是天方夜谭,可她还是要说。不是她不想洗啊!实在是度天涯绝情地将那件衬衫直接丢进了垃圾箱,完全不给她赎罪的机会嘛!“要不我给你再买一件?” 买?阿狗拿白毛当拖把蹭地,也不想想我们王储殿下这件衬衫是什么品牌,什么款式?那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吗? “我省吃俭用一定帮你再买一件!” “哈!不用了!”天涯周遭的空气冷得像冰,“即使你能给我买一件完全相同的衣服,你也无法还我干净的心情,你还是离我远一点儿吧!”否则,他又想到那糟糕的味道和恶心的画面。 不知道来这里蹭第几顿饭的幸之雾悠哉地晃了过来,“男生就应该大度一些,哪能为一点儿小事就生气,你不怕气白了头发啊?” 天涯正准备反驳,精明的眼瞟过卓远之紧追着之雾的目光。是猎奇的心理作怪吧!他不怒反笑,站起身,他高贵的气势比卓远之更耀眼。“如果她像你这样聪明又优秀,我绝对不忍心对她生气的。” 呼哧呼哧!公主气得要喷血,原本的自责在瞬间烟消云散,转化成醋海翻腾。 天涯将风暴进行到底,走近之雾,他借着身高的优势俯视她娇嫩的面庞,“正是你的优秀让宇文寺人这样的清道夫都为之心动,证明你的确有迷住我的特质。”手指靠近她的下巴,他却用眼角的余光去找寻卓远之脸上的波动。只要梅非斯特的面色有丝毫的改变,他就不会再继续下去。 可卓远之没有,他完全像个朋友在看他如何追女生,就差没亲自上场帮忙了。 好啊!那就继续吧! “做我的女朋友吧!” 天涯倒是来得直接——直接将一把钢刀插进了公主的心中。 她努力了那么久,竟然不如刚出现的女生。她到底哪方面比幸之雾差了,横看竖看也不觉得幸之雾有多强啊! 似乎嫌暧昧的指数还不够,天涯倾身上前打算将卓远之与柯柯的绯闻在自己的身上履行一遍。 “你最好不要再靠近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之雾的手上多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尖直对着天涯的心脏。 她笑,很妩媚的那一种,跟平日里推着割草机的大婶完全不同。 “你知道的,一个女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想要在英国生活、读书,如果没有一点自保的能力那是完全不行的。我能活到现在,靠的绝不仅仅是小聪明和从书本上学到的优秀。” 当初去英国多少有点赌气的成分,真的去了,人生地不熟,她又任性地不肯要卓冠堂提供的任何帮助。身上的钱逐渐减少,别说是进大学学习法律,她连活下来都存在问题。想找体面工作的想法被生存危机一一打破,沦落到最后她只盼有个可以吃饱肚子的活儿。 那时候如果卓远之去找她,也许她就放弃了在英国的生活回家了。可是他没有,他忘了她的存在,让她一个人漂泊在异乡,让她明白了很多她从前想不通的事情。 有些人,有些事不该是你的,再求也无法拥有;真正松开手,反而拥有得更多。好俗气的话,现在想起来却还是让她想微笑。 笑容随着刀子摇曳在之雾的身体里,却也荡漾在卓远之的眼神中。 她长大了,和离开的时候不一样了,这种成长背后所付出的代价却让他心痛。如果时间能够倒回,他绝不希望当初她离开。 不长大也是一种幸福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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