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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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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好,你这么关心她,怎么不亲自给她打电话?或者干脆来英国看她?” 封千里不提还好,这一提反倒点燃了卓远之心中的火苗。点上一根烟,他深吸了一口,沉默随着烟圈飘在半空中。 “你又在抽烟了吧?不怕熏坏亦悠和优优吗?”网络那一头的家伙似乎能看到他的一举一动,竟然猜出他正在抽烟。 卓远之被那双藏在网络后的眼睛吓到了,迅速灭了烟,不自在地四下看看。今天亦悠和优优交给津庭叔照顾了,要不然还真熏坏了两个小家伙。 等等!封千里对亦悠和优优这么了解?居然一开口就拿他们做挡箭牌? 眼波荡出一片沉黑,卓远之的手指迅速在键盘上打起了战役,“你对亦悠和优优很熟悉吗?” 停顿了约莫几分钟,在卓远之几乎敢肯定心中的猜想时,网络那头重新活动了开来,“之雾告诉我的。” 卓远之给予的回复是一幅名为“了解”的图片。继续聊吧!他就不信网络对面的那家伙露不出马脚来。 “最近我常常考虑之雾的建议,你说,封千里,难道我就不能做个平凡的大学生吗?” “你能放下少堂主这个包袱?”身在英国的那家伙似乎对他万分了解,“当初你在孟袁读中学就读得不伦不类,如果去上大学又恢复高中那种状态,那还不如不读。” 那家伙非常了解他在孟袁中学时的状态哦!封千里可对他在孟袁的样子指字不提,虽然他们也曾是高中同学。 卓远之继续试探:“我不想照顾那两个小恶魔,觉得年纪轻轻就被孩子绑住手脚实在太麻烦了,所以我打算去读大学,已经选好了——罗兰德学院,据说是所以骑士精神培养学生的高等学府,相信在那里我的日子会比较爽快。” 短消息发过去不到0.01秒,英国那边迅速就炸开了锅,很快一颗手雷丢了过来。“你到底是不是人家爸爸?宝宝都六十一天了,你一点当爹的自觉都没有。没要你受十月怀胎分娩之苦已经够对得起你了,你连照顾两个宝宝还嫌麻烦。早知道宝宝就不应该丢给你,应该让我带到英国。” 哈哈!暴露目标了吧?等的就是这一瞬间。 “孩子他妈,你怎么会用封千里的OICQ号跟我聊天呢?解释一下!” 果然是梅非斯特,稍稍一个不留神就暴露了目标,幸之雾自叹技不如人,干脆绕开危险话题。“你去普通大学过你的涩世纪我不管,但你不能丢下孩子不管,你那种以上学避开为人父该负职责的行为更要不得。你知不知道,我在英国都想死亦悠和优优了,你居然还给我玩这招?” 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啊! 别把他说得那么差劲好不好?他不至于太卑劣吧!“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把亦悠和优优照顾得很好。我上网查了很多育儿的资料,我确信自己是个好父亲。”未满十八岁的好爸爸——朵猫猫甚至嘲笑他握枪的掌心里有奶腥味——她还不是一样,心疼亦悠和优优的程度不下他这个当爹的,就快赶上幸之雾这个妈了。 不用他辩解,幸之雾知道他为做一名合格的父亲费了多大劲。津庭叔为了替卓远之在她面前争分值,早就把好话说尽了。 “这么说你想去读大学不是为了摆脱两个小家伙喽?” “为了引你献出原形是真的,为了体验你的生活也是真的。” 梅非斯特忽然把话说得高深莫测,幸之雾听不懂了——什么叫体验她的生活。 “你为了我的黑道,独自去英国读法律,我也可以为了体验你的白道生活,当一个平凡的大学生,找回四年的成长期。” 她花上四到五年的时间去找寻一双可以陪他飞翔的翅膀,他也要四年的时间成长为一个真正的丈夫——他们扯平了。 “如果你去罗兰德学院,卓冠堂怎么办?要知道,那儿跟孟袁中学不同,它是要住宿的。”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卓远之必须放下他少堂主的身份,丢下所有的保镖和护卫,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大学生。 他行吗? 只要是他认定的事情,就没有不行的。 来日,卓远之就找到了卓英冠,“爸,我有事想跟您商量。” “我也正有事找你。”卓英冠将一份卷宗放到他面前,“这是X国王储奥古斯塔斯·克里斯塔贝尔·艾伯克龙比的资料,他将于明年九月前往罗兰德学院读大学。 x国王室请求我们保障王储在校期间的安全,我想将这个案子交给你执行。” X国王储?储奥古斯塔斯·克里斯塔贝尔·艾伯克龙比?中文名:度天涯?就是当年那个自认是小公主,而对他这个梅非斯特一见倾心的那个金发美人? 卓远之想起当年的种种不禁莞尔,只是他不懂,“这种案子交给阿土派个手下就行了,爸,你要我亲自执行?” “而且还是贴身保护。”卓英冠直截了当地道明自己的想法,“我要你作为普通学生进入罗兰德学院,以王储殿下同学兼室友的身份就近保护他——四年。” 也就是说…… 卓远之凝望着父亲,万言难语,“爸,谢谢!” 是爸!给了他四年的时间,让他有机会以平凡男生的身份找回失落的翅膀。 之雾,相信我,用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一起飞了。 尾声:对不起,我爱你 之雾,今天我去了罗兰德学院,我的寝室是303,和我同住寝室的还有两个人。 金发蓝眼的是度天涯,我跟你提起过的,他就是那个被我捉弄了一通,还声称要嫁给我的小公主。再见到他实在是太高兴了,你想想吧!有一个人在你之前就声称非我不嫁,而且还是一个绝美的男人。 他跟从前一样,还是摆着高傲的王室嘴脸。对什么不满意就会耸肩然后“哈”的一声喷鼻气,我还发现他的一项特征——对很多东西都过敏。 像长毛地毯、香味和所有他不喜欢的东西,一旦过敏他会全身起鸡皮疙瘩,连那张绝美的脸也难逃一劫。不过他非常喜欢甜品,我真怀疑他居然长不胖。 不过他跟以前也有些不同了,181公分,小公主是不会这么高的,美丽的小公主也不会擅长花剑、重剑、佩剑之类的西洋剑术。 对了,之雾,你能想象世界上有这么巧合的事吗?度天涯养了一只雪白的狼,名字居然叫阿狗——阿猫阿狗——有趣。阿狗总是掉毛,弄得寝室里四处飘着细白的毛发,都这样了,它还臭屁,整天跟阿猫斗狠。 至于度天涯,和他的阿狗一样臭屁,所以麻烦随时找上他——注意!不是他找麻烦,是麻烦找他!让我头疼的是,他太喜欢听歌剧了,自我感觉很炫,却让我和战野头皮发麻。 说到战野,他可是警察世家的长孙。还记得上次开枪射伤我的那个反黑组组长战来吗?就是猫猫的亲生爸爸,他就是战野的三叔,不过我不打算告诉他这层关系。不管是猫猫和他的关系,还是卓家和战家的过节,我都不打算告诉他。 这小子比我还高,这才十八岁已经185公分了。他有几项特征是我所阅万人中无人可以比拟的。 其一,他的脚永远不脱离滑板,除了睡觉的时候,虽然他经常摔得鼻青脸肿。 其二,他瞬间记忆力超强却有严重健忘症。 打个比方,他可以在见到你第一面准确说出你脸上有几颗雀斑,等你转了一圈再回到他面前,他会问:“你是谁?” 同样的,他记不住我和度天涯的脸,而且转瞬即忘,不过我和度天涯都用我们各自的方式让战野成功“克服” 了这道难关。除此以外,他记不住任何人的脸,至今仍未看到例外。战野的瞬间记忆功能在某些方面发挥超强,他可以瞥一眼女生就准确报出人家的三围——所以,我不想让他见到你。 其三,他有随拿随掷,随掷随中的本领——命中率惊人。 其四,他太喜欢《蜡笔小新》了,每天准点收看,雷打不动,而且还录下来以供反复欣赏。 最特别的是他的宠物是自己改良的超先进智能小机器人,有个特别的名字叫“小姐”,小姐管战野叫“公子”。 我发现阿猫、阿狗都中了这小智能机器人的毒,大有倾心相报的意思。 之雾,我怀疑我们三个凑到一起,罗兰德学院从此以后再难平静。 之雾,今天我们学习骑马,如我所料,我、天涯和战野,我们罗兰德三骑士开始掀起学院风暴了。 头一个得罪的就是学生会纪检部部长——我们院长的儿子宇文寺人。 除了战来,他是我见过的第二个清道夫。不!他比战来更厉害,战来只是痛恨黑道分子,宇文寺人势将所有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人都赶出主流世界。 他教条得吓人,按理说我应该讨厌他才对。可……我觉得他跟我很像,我们是两种截然相反的人,我们又有着相同的孤傲、骨气、冷漠、稚气、执著…… 你帮我找到了自己,我想帮他找到他自己。 换作从前,我绝不会过问别人。之雾,是你改变了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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