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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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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倒是很懂得“舍得”二字的精髓所在——有舍才有得。 费明德与费忠贵毕竟不同,舍去费家的经管之权,可以换来费明德的安心科举仕途。 舍去皇商生意中的几个重要份额,将众人盯在费家财产上的注意力轻巧转走,却又保留下皇商名额,维持费家地位不坠。 只做玉石珍宝这项少而精、又不会如吃穿等贡品容易惹祸的生意,省心又省力,当真是一舍而数得。 难得闺中女子也有如此高瞻远瞩的目光与利落手段。 原治之目光幽深,心底却忍不住浮出一点愉悦笑意。 这倒有些意思了。 很有意思。 他与费明兰无意的暗中连手,倒成全了费明德。 费明德这个庶子也算福大运气大了。 费明德不明白原治之为什么会出手帮他,百恩不得其解。其实说穿了,无非也就是因为“庶子”二字。 人同此心,情同此理。 谁又知道,在外人眼中当今高高在上、最炙手可热的、除了皇家之外的第一世家望族的原府三公子,其实也不过是个“母不详”的庶出子而己。 费明兰,明兰,明兰…… 原治之在心中反复念着这个美丽的名字,想着那俯如同这名字一般兰心薰质的女子,心头再次怦然而动。 他毕竟还年轻,知好色而慕少艾,第一次见面时,费明兰出色的外表就让他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而现在,费明兰的行事作为,更是触动了他的心,他喜欢坚强又聪慧的女子。 疾风知劲草,费明兰在父亲骤然去世之后的一连串作为,己足以证明她性格中的坚贞不屈。 他的心头滚热,有一股冲动想要去呵护疼爱那名外表如兰、性格却如梅的女子。 爱,在最初的最初,或许就是缘于这样的一点点冲动。 花期短暂如美人青春。 眨眼间,春兰的花期就要过去,香味和花型都已步入暮年,费明兰准备剪花,为植株发芽贮存养分了。 立春和立夏提前一晚用烧酒浸泡了银剪,清晨起来,在下剪前,又把剪刀在明火上烧烤过,等剪刀不热了,费明兰净手后才亲自下剪。 剪下来的兰花,被丫鬟们小心收起到无味的木盒里,日后或做熏香,或做香重:或制成干花做兰花茶、兰花点心、羹汤配料,皆是美味。总之,兰花尽情缩放展尽美态之后,仍然可用、可食、可入药,好处多多。 旭日东升,站在兰花盆前的费明兰身上一袭水绿长裙,裙角绣着没有开花的兰草,乌压压的秀发束成两根长长的辫子,盘结在脑后,辫子以暗色发箍固定,斜插一支碧玉簪身、下垂蝶戏兰花翠玉珠串的步摇,清新亮丽一如那秀雅动人的极品名兰。 立春春俏声对立夏道:“大小姐真好看,比二小姐美丽多了。” 立夏小小“嗯”了一声,大小姐并不喜下人们多嘴多舌,所以她们只敢背着小姐偶尔小声议论一回。 “那些官家小姐虽然自视甚高,每次来看小姐头都抬得高高的,可她们就算用上吃奶的劲儿打扮,也没小姐动人。” 二婢并非突然产生如此感慨,而是昨日费家二小姐终于出嫁了! 在亡父百日服孝期间匆忙出嫁,并不犯忌讳。有些人家的儿女年龄大了,担心三年守孝会耽误了儿女的婚期,导致婚事生变,所以就有了百日孝期内允许紧急婚娶的特例。 同例,官员的父母逝世后,官员一般要丁忧回老家,为父母守孝足三年。可对于皇帝来说,这其实是大大浪费手下官员的时间,所以皇帝就可以“夺情”,以特例召回能臣干员,继续让他们为自己做牛做马。 人们不会指责费明薰匆忙赶着出嫁,但让丫鬟们忿忿不平的是,明明大小姐还没有订亲,为什么二小姐就已经出嫁了? 这让她们尊贵的嫡出大小姐也太没有面子了吧? 少爷继任了家主,如今已经大权存握,名副其实,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善待太太和大小姐喔? 立春和立夏这两个忠心耿耿的贴身大丫鬟,难免要为自家小姐忧心一二。大小姐今年都十六岁了,守完孝就十九岁,绝对算是大姑娘了,连婚事都没有议定,到时候可怎么办呀? 可是大小姐最近一直表现得平静无出,除了吃斋茹素,为父亲守孝之外,就是陪伴母亲,弄弄花草,好似没有任何心事一样。 正在立春和立夏随侍在费明兰身后,有点忧虑地注视羞她忙碌的背影时,小丫鬟石榴小心翼翼地提着一只鸟笼走过来,说:“启禀小姐,有位原公子给小姐送来一只鹦鹉,少爷要我拿来给小姐过目,问小姐是否收下?” 费明兰闻声转过头来,将手中的银剪交到立春手上,诧异地看着玄铁鸟笼里的鹦鹉,这只鹦鹉看起来还算幼小,鹦嘴鲜红,顶部细毛淡绿,两翼羽毛却是油亮光滑的翡翠色,极为漂亮。 石榴识趣地将笼子举高,道:“少爷说这叫丹巴鹦鹉,是从遥远的天府之国购买的珍禽,是很希罕的品种呢!” 立春、立夏也好奇地盯着看个不停,立夏问道:“人家都说‘鹦鹉学舌’,这只会说话吗?” 石榴从荷包里取出几枚葵花子,放到手心里,却又不让鹦鹉吃到,诱着牠道:“馥馥?馥馥?说‘姐好’” 鹦鹉馥馥高傲地在鸟笼内踱来踱去,就是不肯开口。 “牠叫馥馥?”费明兰间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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