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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天空就要下起雨,赵绯云皱皱比起一般女孩略带英气的眉,拉紧身上的背包,往不远处的公车站牌跑去。

  她一面跑二面在心中祈祷。拜托呀!千万别下雨,别下雨呀!

  她今天不但没有带雨伞,就连背包里也带着她重要的笔记型电脑,她可不想把电脑给淋坏了。

  不过也许是她祈祷得不够用力,也或许是上天的恶作剧。雨突地落了下来,豆大的雨滴打在人的身上还挺痛的。赵绯云“哇”地叫了一声,连忙跑进街旁民宅的遮棚下避雨。

  “真是的,今天早上不下,偏偏等我回家了才肯下雨……”她抱怨了几声,连忙检查一下不防水的背包。“呼,还好没有淋湿。”要是连她的电脑都淋湿了,她肯定咒骂出声。

  赵绯云才如此想着,竟有人比她先出声,幽幽念道:“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箔飘澄独自归……”

  雨,总是灰蒙蒙地下,带着一丝愁,也带着一丝怨,扣紧人心,就和这诗里的孤独一样,让人心情沉重。

  像个旅者,在偶然抬头的时候,才察觉游子的凄凉。

  赵绯云愣了下,先是看看已慢慢细小的两,侧头垂下视线,才见到一个颓废的长发男子坐在地上。

  他就这么坐在肮脏的地上,身上穿着高级的丝质上衣加黑色西装裤,在身前曲起的长腿,让人觉得他的身高很高。微瘦的两手放在膝上,头低着,因此大半的脸庞被乌亮的黑爰覆住,只能勉强看到”点尖削的下巴。

  他是流浪汉吗?

  赵绯云忖度着,但又觉得他身上的气质和修长的手指不太像是以街头为家的人。但是他为什么要坐在这里呢?

  赵绯云好奇心骤起,朝他踱近了一点。

  说老实话,因为她全身没有什么浪漫细胞,因此方才她完全听不懂他在念什么,只知道那是一首诗罢了。

  也许她以前读过,也或者听人念过,但是以她“过人”的记忆力,实在不太可能记得住。

  “你刚刚在念什么?”她不由得开口问道。

  他抬起脸来,迷蒙、苍凉的眼透着一丝绝望,深幽得彷佛要把人拉进他的眼睛中沉溺一般。

  不过他的眼神迷茫,因此苍忧的瞳仁究竟映进了多少景色,根本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赵绯云吞了下口水,因为她这一辈子还没有遇过这么令女人抨然心动的男人,让平常大而化之的她几乎不知所措。

  如果说她公司里的那些大明星都是万中之选的话,那么眼前这位挂着熊猫眼、嘴上满是未刮短发,却帅得令女人甘心为他抛头颅、洒热血的男人,肯定是精英中的精英、明星中的明星了。

  然而他并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迳自盯着她,看得她脸红了起来。

  “咳咳,你是不是没有听到我说的话?”赵绯云掩饰自己的不自在,清清嗓音问道。

  他还是没有回答她,双瞳像是失了焦距般,看不清眼前的风景,悲伤得彷佛连灵魂都遗弃躯壳了。

  他垂放在身旁的两手无力,脸上表情木然如偶……若是行尸走肉,也合该是如此而已吧!她心想。

  赵绯云眨眨眼,突然觉得自己的肺腑和眼,也跟着刺痛起来。

  “搞什么!怎么会有人这么……这么的……”像个弃儿?

  对,就是弃儿。

  明明已经这么大的人了,却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这倒令热心肠的赵绯云不忍了起来。

  于是她自动自发地伸手将他拉起,咕哝着“起来!不要在这里当流浪汉,要发神经也请回家去……”他看起来很瘦,不过却重得很,任她怎么拉,他都不动如山。“喂……动呀!快动!”

  她喘着气,不信邪地继续奋战,直到他身边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突然动了起来,让她吓了一跳,险些跌了个倒栽葱。

  “那是什么?”

  等她稳住了气息,往一团灰色的生物篁去,才发现是一只小狗。

  它因为身上的皮毛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因此成了土灰色,整个蜷缩成一团,悄悄依偎在他的身旁。

  它提防的眼瞧着她,发出警戒声。

  “这该不会是你的狗吧——”赵绯云啼笑皆非地瞪着他问道。

  但他仍然无视于她,又把视线垂下,彷佛在哀悼什么。

  赵绯云见状,实在是忍无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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