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故事汇 > 燕师卿 > 俏格格撞上镇国公 >


  看著女儿嘴角泛出一抹多日不曾见过的微笑,妇人怔了半晌,最後像是舒了一口气似的道:“出去走走也好,只是,你可要记得,八月十三是你皇伯父的寿辰,你可不要玩疯了,忘了去给他拜寿啊!”

  “这么重要的事,女儿当然不会忘!”如愿以偿的少女,眉眼问都盈满了笑意,原本就出色的五官突然艳丽得赛过天边的彩霞。所以嘛,那泥偶拜来有何用?人,还是要靠自己的好!

  “还有,娘——”少女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那个人,你们都不要去操心,就随他去吧!女儿已经不想跟他再有牵扯了。”

  “你这——”妇人面色惊诧又似有几分尴尬。对那个辜负他们女儿而另娶他人的男人,夫君和她几个儿子瞒著心伤不已的女儿,早在摩拳擦掌准备收拾人了,没想到这会儿女儿竟然会为他求情——

  少女又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撒娇地搂著母亲的臂膀。

  “好啦,放过他吧,女儿自己会过得好好的,让他後悔自己放弃了这么美好的一个女子!”

  “好、好、好!”见女儿是真正释怀,妇人也不禁微笑,“都听你的,行了吧!”

  南阳城外有一座五里亭,它只是个供旅人歇脚避雨的普通亭子而已。

  平日里,这里的人潮并不多,除了固定卖茶和卖小吃的一些小摊贩,很少会有大量的人潮在这里聚集。

  而今天,情况却有那么一点的不同。

  因为,这五里亭多了一道“风景”——

  秦誓端坐在自家带来的太师椅上,头顶上是把比亭子还大的伞,右手边的小几上是几样让小摊贩们抬不起头,自卑得想回去吃老米饭的精致小点,旁边还有一碗喝过一口的冰镇梅子汤。

  站在他後侧的俊秀小厮,命人取来冰凉刺骨的山泉水,随时准备扭上一把巾子给主子散热。

  这等的排场、派头,哪是一般的小老百姓们轻易可见的?但,让他们冒著酷暑、丢下自己的活,呆站在这里的最大原因,实在是因为——

  长眼睛没见过这样的男人!

  修长的脸型,一身嫩白的柔滑肌肤没有丝毫瑕疵,红润得彷佛雪地里一滴血的唇,此刻正轻抿著。

  柔媚的一双桃花眼,水水的、雾雾的,长长的黑睫毛彷佛只要微微一眨,就能眨出好几朵桃花似的,还有一双细长且墨黑的眉,镶在他炯然有神的双眸上方。

  他头後拖著一条从头黑亮到尾的长辫子,飞扬中又带点冷然的气质,更是能够吸引众人的目光。

  好看!真的很好看!不过,他出色的外表仍不是众人聚集在他身边的主要原因。

  他们会聚集在此,实在是因为——唉,那个男人好像太爱美了一点!

  那个男人身上穿的,是真正的蚕丝,即使外面烈日当空,也能保证它的主人一身凉爽。

  那衣裳的样式是最时兴的,简单的款式,复杂的绣工,显示出其主人的不凡品味。

  只是那衣裳的色泽是大红的。真正的大红,那种新娘子最适合的颜色,但那个男人却理所当然地穿著,并且在身上挂满了同样色泽鲜艳的扇袋、荷包和其他配饰。

  男人两只修长洁白的手,从绣满奇怪字样的马蹄袖口中伸出,放置在椅子的两个把手上,上面所佩带的黄金和红绿宝石戒指,几乎能剠瞎人的眼睛!

  而且每过大约一刻钟,那个男人身後的侍从,就会拿出一柄同样亮灿灿的镜子,摆在男子的眼前。

  然後,那个好看的男人就会盯著镜中的自己发呆,再然後,就会对著镜子露出一个微笑。

  天哪!真是天下奇观哪!

  因此,打他坐在那里开始——正确来说,是打从他照镜子开始,五里亭四周的摊贩就停止了手上的活,也没人上前兜售生意,就这么呆呆地看著他。

  几个路过的旅人从他身边匆匆而过,可走过去後又踅了回来;走过去,又踅了回来——

  只要是认识秦誓的人都知道,秦誓是一个男人,一个很好看的男人,更是一个爱美的奇怪男人。

  他爱美,也爱卖弄风骚,更爱引起骚乱,所以,越多的人看著他,他就越高兴。

  可今天,炎炎烈日和久等不到的女人,让他的耐心消失殆尽。

  也之所以,当那几个原本匆忙赶路,连茶都没停下来喝上一口的旅人,在第三次定过去,又第三次踅回来,准备第四次走过去之时,秦誓的眉峰越靠越拢,越靠越拢——

  “该死的!看什么看!没看过啊?”他暴吼出声。

  “轰——”一群人顿时哄然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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