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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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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已经没工作了,你还想连累我关店吗?”雷妈装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模样。 “妈,你以前不是常说,人穷志不短,不要向坏人低头吗?” 雷妈厉声命令。“客人永远是对的,快向客人道歉。” “门都没有。”明莉回房拿枕头,然后气愤地冲出快乐干洗店。 “你要去哪里?”雷妈追到店门口,其实看到明莉拿枕头,她就已经了然于心。 “离家出走。”明莉头也不回,倔强地抱着枕头大步奔跑。 雷妈口是心非地大嚷。“有本事你就不要回来睡觉。” 看到这样的情景,宋冠鸿更加了解明莉——遗传到她妈妈的个性。 天下之大,竟然没有她的容身之处,明莉感叹地在街头游荡。 其实,她并没有生老妈的气,而是责怪自己,不该老是惹老妈生气。 归根究柢都该怪宋冠鸿带来霉气,那家伙八成是撒旦派来带给她不幸的恶魔。 没被录取也好,明莉自我安慰地想。只要跟宋冠鸿同在一个屋檐下,不出一个月她就会被他克死;工作再找就有,小命只有一条,她可不想在没尝到人间最美味的“炒饭”以前,就被牛头马面带到阎罗府。 走着走着,双脚带着她来到夏美所租的房子外面。夏美是她好朋友,人漂亮、心肠好,唯一的缺点是男友不好;夏美的男友是个单耳戴耳环,头发染得像一头枯草似的痞子,明莉不止一次在路上看到他挽着别的女孩,但她从未告诉过夏美。 那个痞子,心眼小、醋劲大,自己风流可以,却不准夏美有任何男性朋友。说实话,明莉早八百年前就看他不顺眼,她想不透夏美喜欢他哪一点;他跟宋冠鸿一样,只不过是长得比较帅一点的男人罢了,像这种只看外表的肤浅爱情,明莉深信是绝对不会持久的。 可是,夏美跟痞子吃过炒饭了,明莉只好祝福他们天长地久。 老妈经常告诫她,保持处子之身的重要性。因为男人很坏,永远都想做每个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却不乐做老婆的最后一个男人;为了避免将来要花钱做人工处女膜,维系婚姻幸福,所以她恪遵母训。 发现门外没有痞子的摩托车,明莉决定今晚打扰夏美。 按了好久的门铃,才等到夏美头上里着毛巾,眼睛红红地打开门。 “你这么晚跑来做什么?”一抹失望的微笑爬上夏美的唇角。 “借住一晚。”明莉把枕头扔到沙发上,她的神经线比电线杆还粗。 “发生什么事了?”夏美叹气,她有心事,但说给明莉听还不如对牛弹琴。 明莉打开冰箱门,拿出一颗又红又大的苹果。“我被我老妈轰出家门。” “你又做了什么事惹你妈生气?”夏美已经习惯她们母女三天两头吵架。 “我把客人轰出去。”明莉狠狠地咬了口苹果,仿佛在咬人肉。 夏美公正地说:“这就是你的不对。” “问题是,我妈不该骂我猪扒。”明莉一脸的委屈不满。 “伯母真可爱,不过是骂得过分了一点。”夏美拿出吹风机,边吹头边说。 吹风机的声音笼罩着不到十坪大的套房,吵得明莉没办法接着说下去,只好拿起放在桌上的遥控器,按下开关;此时电视萤幕正好在播放韩剧,明莉霎时愣住,她现在才发现宋冠鸿长得好像张东健,明莉的偶像,只不过宋冠鸿比他再瘦几公斤。 明莉下定决心,回家后要把贴在墙上的海报全撕掉;如果她还能回家的话。 夏美关掉吹风机,观察入微地说:“你也喜欢张东健啊!” “鬼才喜欢他!”明莉羞红了脸,赶紧关掉心视。 “这么说,我是鬼啦?!”夏美感到奇怪。 “有没有空白履历表?”明莉快速转移话题。 “做什么?”夏美从电视柜的抽屉里取出厚厚一叠履历表。 “说来话长,总之我没应征上。”明莉一副不愿意多说的模样。 “以你的条件,去应征模特儿比较好。”夏美又拿出报纸,翻开求职栏。 “要我穿内衣在男人面前晃来晃去,我宁可自杀。”明莉鸡猫子似地尖叫。 夏美开导地说:“傻瓜,做模特儿才有机会当上少奶奶。” “我没那个命。”麻雀不管飞到哪儿还是麻雀,说它会变凤凰是没常识。 明莉嘴巴虽然这么说,但夏美知道事实不是如此,明莉比任何女孩都想嫁金龟婿给她老妈瞧瞧,好证明她绝不是样样不如明华;明华是明莉的姊姊,两个月前嫁了个有钱的老公。“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你不去争取,好运怎会降临在你身上?” “就算嫁入豪门,以我的头脑,肯定会被婆婆虐待。” “我看是你的婆婆会被你的毒舌给毒死。” “我的嘴巴真的很坏吗?” “是不好,不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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