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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金步摇……”似曾相识,戚彤手摀着胸口──扁的,是她的金步摇!原来那一撞,比吃豆腐更可恶,将她藏在肚兜里头的金步摇偷摸走!

  这么说,她被侵犯了……看看他现在的嘴脸,做贼的喊捉贼!她失去的不只清白,还有尊严。

  她一个伸手,想要夺回金步摇,却被他扬掉。

  他还手了,他终于露出狰狞的本性了,他不是一向任由她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吗?

  难道他对她已经失去了兴趣?!

  她感到受伤,只好用不屑武装自己。“懦夫才会打女人出气!”

  “说!她要你做什么?”从他凌厉的眼眸中,流露出深刻的担忧。

  “是要你……负责去请新科状元来她家提亲。”戚彤不敢违背地说。

  “糟糕!”司马乘风如遭雷殛,身子瘫靠着椅背,眼神混乱。

  “有那么严重吗?”瞧他一副胆小的模样,教人瞧不起。

  司马乘风狠白她一眼。“状元早就有妻室了。”

  “我、我哪知道!”戚彤两手一摊,把烫手山芋扔给他。

  “我这就去薛府,回绝所托。”司马乘风拿着金步摇,急急起身。

  “慢走。”戚彤拿起筷子,一点胃口也没有,唤来小二打包,打算送给野狗吃。

  回到房里之后,她不想洗澡,也不想脱鞋,直接上床,眼睛睁得大大的,了无睡意。

  睡不着,不是担心他,是天色太亮,是楼下太吵,是床板太硬,但再硬也比睡钉板好,可想而知,他一定是带着满脸的钉子回来。

  她好不甘心,枉费她聪明一世,居然出现胡涂一时的失误,上了薛宝贝的当!

  这件婚事,难以两全其美,不是得罪薛贵妃,满门抄斩,就是得罪状元,家破人亡。两相比较之下,状元的杀伤力比薛贵妃小得多了,至少仆人可以保住性命,而她将会比仆人更早逃之夭夭,船过水无痕……

  虽然她不认识状元,但薛宝贝会看中已婚之夫,看来这个状元必有过人之处!眼睁睁地看着一名优秀的人才落入虎口,还是她推他的,她无法不内疚。

  害人夫妻离异事小,国家损失栋梁事大,她拿什么脸回将军府?见爹娘?拜列祖列宗?

  在床上翻来覆去不下百次,窗外已黑如泼墨,万籁俱静。

  忽地,一声接着一声,声声沉重的脚步声渐渐逼近。

  跳下床,拉开门,他正拿着油灯走来。

  “怎么样?”烛光黯淡,彷佛被他脸上的阴影吸取光晕。

  “薛府上下,一口咬定你偷了薛小姐的金步摇。”司马乘风说。

  “什么!明明是她送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戚彤百口莫辩。

  “她给我两条路走,一是让你去吃牢饭,二是由我去说媒。”司马乘风叹道。

  “我叫我爹……”戚彤忽地咬住下唇,及时收口。

  大势已去,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可恶!薛宝贝蛇蝎心肠,她早有耳闻,却故意不说,无非是想陷害他,怎么也想不到结果会演变成自作孽。

  她活不下去,薛宝贝也甭想长命百岁!她要报仇,她要雪耻,总有一天,不假他人之手,她要亲手杀了她,以免连累无辜。

  薛贵妃不可能永远高高在上,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天性,何况是可以呼风唤雨的皇上!

  让她担心的是,娘承受不起这种打击。没办法,养子不教,父之过……不不不,不怪爹,爹为国为民,是伟大的,要怪就应该怪老师,教不严,师之惰,只顾着按月拿束修,对她逃学一事绝口不提,是老师误了她一生。

  还有,方果也要怪,每次她闯祸,他都以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用担心,还常常拿将军府的千军万马当靠山,根本搞不清楚状况。军队又不是她家的,就算真能赶来长安救她,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山海关外的敌人不杀进城才怪!

  总不能为了要替她一个人擦屁股,而让生灵涂炭;就算爹肯,她也不肯。

  反正牢饭也不是没吃过,还不难吃,除了饭有点硬,肉有点腥,菜有点酸,汤没得喝罢了。再说,偷不是大罪,坐牢就当闭关,修身养性个几年,出来后照样活蹦乱跳……

  突然一阵酸楚涌上,一想到坐过牢的女人不会有男人要,她就替自己感到悲哀。

  也罢,去跟小舅相依为命。不过,东离寺只收和尚,不收尼姑,这就是方丈的不对了,佛门怎么可以存有重男轻女的观念?幸好她深具佛缘,又深得方丈喜爱,有她加入东离寺,极乐世界,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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