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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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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欢迎——”光临两个字梗在喉中,金珊珊讶异地张大嘴。 “嘴巴张那么大,灰尘好吃吗?”向修华一副存心来找碴的模样。 “灰尘还不是你带进来的!”金珊珊撇了撇嘴唇,反击中带着抹妖嗔。 幸好她迟交电话费,派小青搭公车前往电信总局去缴费,好让他们两人得以独处。 四目相交,从他眸中仿佛看到两颗冰块;他还没有爱上她,这点是可以肯定的,那么他来她店里做什么? 算算日子,五天没见,感觉却像过了五十年那般漫长。 她忙着和商店街的老板们开会,研商要不要参加柏克莱招商大会?会议的结果令人气馁,大部分的老板都决定不战而降,只剩下她和周姐,以及早餐店的张太太坚持奋战到底。 这是当然的,谁会把早餐店开在十一点才开门营业的商业大楼里?再说,女人逛街都会打扮得美美的,有谁见过一头油条的女人跑到商业大楼洗头?至于她自己,向来注重个人风格,要她在制式的装潢下放几个柜子卖衣服,她宁可拿头撞墙。 这年头走狗特别多,他八成是从哪里得到消息,所以专程跑来说服她投降。 她会让他知道,她不只有美丽的外表,还有坚定的意志,我不服输的个性! 越难驯服的女人,男人越喜欢,这是她在男人圈中周旋多年的收获。 “你来干什么,大老板?”金珊珊很想跟他一样冷冰冰,可是却浑身发烫。 “你花了多少钱找人调查我?”向修华蹙着眉,看她像在看廉价的妓女。 “一百二十块。”金珊珊气不过地抓起桌上的周刊,随手一扔。 向修华来不及反应,被打得正着的脸颊通红。“你疯了!” “如果我疯了,会用这个!”金珊珊亮出修指甲的刀。 “你想杀我,就不会花钱调查我。”向修华又骄傲又自大。 金珊珊冷哼了一声。“看清楚,打你的那本周刊以你为封面。” “可恶!说好了不拍照,没想到他们居然失信?!”向修华恼羞成怒。 “去打官司,反正你最喜欢把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金珊珊指出。 “我是来买衣服的,如果你想赚我的钱,最好把嘴巴闭紧!”向修华反击。 金珊珊毒舌地说:“瞎子,我这里卖的是女装,除非你有变装癖。” “我来买女装送我未婚妻,有何不对?”向修华挑了挑眉。 “要买寿衣是不是?”金珊珊挑置地找了件白色洋装。 “我猜你早上从不刷牙!”向修华指桑骂槐。 金珊珊指尖夹着鼻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从不洗澡!”一个口臭,一个体臭,相形之下,毫无疑问地,是她略胜一筹。 这不算什么,口舌之争,输了也不会要人命,他不是那么容易就被激怒的男人。 其实,他原本是来巡视工地的,正好路过她的店,被风格创新的橱窗设计吸引住目光,双腿一时不听使唤,走进来瞧瞧店内的布置。 他不得不承认,他看过无数的店,她的店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灯光、色系和展示方式,通通配合得天衣无缝。 若不是碍于一见面就吵架,他会很有礼貌地问她从哪里找来的设计师? 更仔细地打量后,他发现这里摆列的衣服不多不杂,重点是裙裤和上衣的协调性,再加上一些别出心裁的小饰物搭配,感觉独树一帜,充分展现出她对服装确实有过人之处,比那些完全依赖名牌维生的千金小姐,有主见、有眼光多了。 由于住在巴黎的阿姨,是知名华裔服装设计师,在耳濡目染之下,他对女装也颇有研究。 凭着直觉,一出手正好挑中被她视为非卖品的女装;这件女装是她的心肝宝贝,秉持女为悦己者容的心态,她一直舍不得穿,只为了等待有缘人出现。 “包起来!”向修华一副有钱便是大爷的模样,权威式地命令她。 “包你的死人头!”一想到他要买这件女装去送未婚妻,妒火在金珊珊眸中燃烧,让她心如刀割般痛不可遏。 “难怪你生意不好。”这种毒舌想赚大钱,就算太阳打西边出来也绝无可能。 “滚出去!”金珊珊从来没有这么怨恨过一个人,但此刻这种感觉却很强烈。 “跟财神爷过不去,你脑子有问题是不是?”向修华冷嘲热讽。 “你耳聋了是不是?要我拿扫把来请你出去吗?”金珊珊怒声威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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