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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这么体面俊俏的男人可真少见!

  滕真的冷傲俊美很得这位二十多岁的花坊老板的青睐。

  “我要一束桔梗;送人的。”他仍独钟于那娇柔温婉的桔梗。

  他无视于玫瑰的娇艳、火鸨的热情、雏菊的娇俏,眼中只有柔雅可人的桔梗。

  “重瓣桔梗一枝伍拾元,先生要几枝?”

  “十枝。还有,帮我配一些这种花。”他指著“满天星”说道。

  他不懂得花,更甭说配花了。可是他觉得把这种小白花和淡紫色的桔梗配在一块儿,更能凸颗出它约完美。

  花坊主人对于他运十分知名的“满天星”也叫不出来,不觅觉尔一笑。“这种花叫满天星。”

  满天星?他有趣的打量眼前这繁如天上星斗的白色小花;这花的名字果然其来有自。

  他拿出笔和纸为了个住址,连同一张小便笺递给花坊主人。“麻烦明天早上九点高我送到这所大学给这个学生。”他付了钱、留下地址后便离开了花坊。

  已是十月初了,大学应该都开课了。

  明天当她接到这束花时会是什么表情?

  一直有股想约她出来叙一叙的冲动!能见见面也好。

  他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有些唐突?可是,他并不想抑制住自己对她与日俱增的思念大学四年中,他一直过誓无波无纹的平静日子;并不是他不想谈个懋爱,而是他不轻易付出感情。一旦付出了感情,他就会有始有终,只可惜他头一回就“遇人不淑”!

  大一的时候,他认识了当时的校花宋羽璇。那个女孩在众星拱月的情况下变得骄傲自大、颐指气使。

  交往不到两个星期,他使渐渐疏远了她。没想到宋羽璇竟先发制人,逢人就说是她甩了滕真。

  在她大肆造谣的同时,她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结识了当时系上最有身价的助教李文笙,两人进而亲密的交往起来。

  宋羽璇换男朋友的速度比换衣服还快;大学四年中,他所不经意听人提起的就有四、五人之多。

  对他而言,宋羽璇只是生命中一个不重要的过客,只是在太学一年级时,他为了她饱受流言之苦。

  连他的死党都以为他真的被甩了。

  他足足忍受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同情眼光,直到李文笙成为第二个受害者后,同情他的目光才又一一转向李文笙那里。

  就因为宋羽璇的滥情,他对女人下了个定义——女人招惹不得!

  所以他在学校中一直十分“洁身自爱”,对于女同学们总是刻意保持一段距离,而仰慕他的女孩们也在“屡战屡败”的情况下渐渐死心。

  他对女孩子们的这种态度一直维持到与孟颖容通信。

  通了几封信之后,他因为孟颖容的文采绝佳,加上个性、思想都与他颇为接近,因此才继续书信往来。

  但从来没有想要见她的念头。一直以来,他只想找个可以谈心的朋友,而不见面的笔友可以互相倾谈事情的空间会更广、更无拘束,因为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是谁。

  没想到事与愿违。在阴错阳差的情况下,他们还是见了面!

  他并不后悔彼此见了面;除了不后悔之外,他的心里也十分感谢上天的安排。

  第一次见面,就令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那时她的模样很狠狈;大概也只有她才会为了一张纸而跌个四脚朝天吧!

  第二次的情形也不大浪漫;她仍是不大雅观的跌了一跤。

  也不知道他是否对于容易闹笑话的女孩子特别有兴趣?在身边听不乏美女围绕的情况下,她仍是他心目中的不二人边——这是恋爱吗?

  大四的日子真好混。

  星期二一上午就那么一堂课,一早来到这里晃一晃又要回家了,连椅子都尚未坐热呢!

  “喂!这么早就要回去了?”孙玉薇在她面前的椅子上生了下来。“一起到咖啡厅坐坐如何?”

  “你还会想到我啊?”孟颖容故意往窗外的蓝天一望。“天要下红雨了!怎么,今天刘清华没空陪你?”在这死党面前,她可以肆无忌惮的畅所欲言。

  “说得那么难听!是你把自己贬低了,还是把刘清华的身价抬高了?好像我是个‘见色忘友’之徒似的!告诉你喔!别和晓乔走得太近,我会吃醋的。”

  “你是双性恋者啊?跟她吃醋!”她笑吟吟的站了起来。“不是说要去喝咖啡吗?再不快点就没位子啦!”她拉著她站了起来,正要走出去的当儿,一个手捧著花、年约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在教室门口探头探脑的。

  “小弟弟,你找谁?”孙玉薇问。

  “我是花坊的小弟,请问这是英四B的教室吗?”

  “是啊,你要找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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