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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一听到这两个字,风絮之的脸红得更彻底。“咦?有、有吗?”她怎么完全没有印象?

  “只是你的喝法比较特别。”他走过去拿起她喝了一半的冰开水,啜了一口。

  “特别?”喝法有什么特别?不会别人是用嘴巴喝,她是用鼻孔或耳朵喝吧?

  “你是从我身上喝,一点一滴的舔,不给喝还使用蛮力。现在的女孩子,很恐怖的呢!”

  风絮之一张脸已红成猪肝色,看他促狭的表情,以为他在逗她,又好笑又好气的抡起拳就是一阵追打。

  符晓在闪躲之际,一个不小心又将手中的柠檬汁打翻在身上,他在防止杯子打破的闪神之际,风絮之追了上来,两人跌撞在躺椅上。

  这种感觉……好熟啊!她看着符晓,他脸上的神情是她所陌生的,有些深沉,又很Man,还有明显的欲望,看得她心跳得好快。

  她很自然的伸出手抚摸他的脸,声音沙哑的说:“符晓……那天的我醉了,可你没醉,对不对?”

  “对。”

  “那一夜的癫狂,你记得吗?”

  “当然。”

  “那么请你……请你再带我回味一遍,可以吗?”

  符晓直接吻上她的唇。

  一切尽在不言中。

  “喂,三明治,你的三明治忘了带了!”符晓在风絮之还在玄关穿鞋子时,赶忙把装着早餐的小提袋交给她。

  “谢谢。”

  “外面下了好大的雨,这样的天气还要上工吗?”

  “室内装潢比较没影响,而且建材已经在房子里了,不怕雨淋。杜仲伯很急着要完工。”风絮之穿好了鞋子。“我出门啰,拜拜——”

  “手机有带吗?”他方才好像在电话旁看到它。

  她摸了摸口袋,“好像没耶!”

  符晓走到电话旁,果然看到它,把它交到她手上。“你啊,老是忘了这个、忘了那个的。”

  她不好意思的笑笑。“没时间了,我走啰!”

  “开车小心。”

  “知道了。”风絮之匆匆忙忙往外走,撑着伞走出社区,快步的往停车位置走去。一个不小心,手上的手机飞抛了出去。“完蛋!”她忙捡起它查看情况。

  哇哩咧,年纪过大的折叠式手机断成两截。

  现在没时间送修了,只得等有空再去办一支新的手机。今天到底是什么好日子啊?事事不顺。

  在送走了风絮之之后,符晓习惯打开电视看新闻。遥控器一按,正在播报一则社会消息。待他把咖啡端了过来,坐下的同时——

  “现在为您插播一则死亡车祸。早上八点二十分左右,一辆酒驾休旅车,逆向冲撞红灯等候区的银色劳斯莱斯……休旅车上两名乘客当场死亡,劳斯莱斯的驾驶在送医途中也宣告不治……”

  当符晓看到那辆熟到不能再熟的银色劳斯莱斯时,头皮发麻,再见到镜头无意间拍到被撞飞出去的劳斯莱斯车牌时,他的心整个凉了。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骗人的吧?

  失踪了,符晓就这样连半句话也没留下就失踪了!

  风絮之走出卧房,再往前几步,推开虚掩的门扉走进去。

  书房是符晓最爱待的地方,他常常买了一堆奇奇怪怪的书回来看,大部份是一些打发时间的闲书,像漫画、小说,有时候则是一些外国的商业杂志,或是她连看都看不懂的书。

  她有一个超大的书柜,原本连一层都放不满,可符晓来不到三个月,柜子已满了一半。

  符晓偶尔也上网,有时是玩游戏,有时是找资料。

  转过身,则是造型躺椅。那个躺椅是她喜欢窝的地方,在不久之前,他们在上头甚至有过数回令人脸红心跳的欢爱。

  当初买它是为了自己而买,对符晓而言,躺椅是小了些。

  有好几次她窝在上头,躺着躺着就睡着了,醒来时,身上总会覆了件薄被。还有一次醒来,她发现符晓以着极不舒服的姿势倚着她睡觉。

  “这样不会睡得很难过吗?”她问。

  “不会啊,你是风,你是暖,你是我的四月天。”当时符晓很理所当然的回答,把林徽音的诗改为己用。

  四月天吗?在他心中,她真的是这样美好而温柔吗?

  无论她有多美好、这里有多少符晓喜欢的东西,可在这个空间,已找不到他,看不到他的身影了。

  风絮之拉开椅子坐下,习惯性的又去碰上面空荡荡的翘翘板模型。

  符晓离开快一个星期了,她的手机在他失踪的那一天摔坏,连里头的记忆卡也出了问题,她一向习惯按下设定好的按键就能Call他的手机,如今她的手机坏了,也记不得他的手机号码。

  可符晓的手机没坏啊,若打不通她的手机,还有她家的电话,为什么不和她联络呢?

  刚开始,她以为他是不是出了事?每天紧张兮兮的注意着社会新闻,可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过去了,第六感告诉她,符晓只是离开,离开这里,离开她。

  原因?理由?不知道,完完全全不知道!就如同他的背景一样,她全都一无所知。在她陷入沉思时,楼下有人唤着她的名字。

  “絮之?絮之,你在家吗?”

  她有气无力的站起来,走出书房,往一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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