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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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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冬薇的防卫心墙高筑起来,她只想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其他的,她管不了这么多了。“那只是法律上的说法,我们都知道这个婚姻有多么空虚,除了各取所需外,还剩什么?”她知道该停下来不要再说了,可是她害怕自己变懦弱,害怕承认这个婚姻不空虚、不只是各取所需后,可能会失去更多。“我们不是因为相爱而结婚,我早说过,你自己也接受了,不是吗?”她的情绪激动,眼眶也莫名泛红了。 没想到她会这样说,赫墨言的心像被针扎中,他错愕的盯着她看,像是想透过她的眼确认她话中的虚实。可是她的眼中满是防备,他能看出什么? 许久他吐了口气说道:“原来只有我一个人以为你慢慢在适应‘赫太太’这个称谓,以为你会逐渐的喜欢上它,甚至喜欢有人这样唤你,因为这称谓在告诉别人你是赫墨言的妻子,你之所以喜欢,是因为你喜欢赫墨言这个人……原来,这一切只是我自作多情。” 梁冬薇的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哭她不知道,只觉得自己的心好痛。 深呼吸,缓缓吐气,赫墨言又说:“有人告诉我,你和罗政宇曾经交往过,分手的原因不是不爱,也没有第三者。当年你们分手太过突然,有不少人对原因很好奇。”他在笑,但笑意却没到眼底,那双有型的俊眸透着伤心。 “你曾经对我说过——爱情,谁先动心谁就输了,最大的赢家永远是那个不爱的人。我假设你选择我是因为知道自己不会输,所以嫁了,那么,你当年和罗政宇分手的原因,是否是因为知道自己一定会输,因为怕,所以逃了?”就她的理论来想,只有爱上了才会输。 梁冬薇讶异的看着他:心里狂跳着。不!不是这样的,可她却没法子反驳。她对他一开始的确是抱着如此自私的想法,但是后来、后来… “我、我……我和他没什么,只是朋友。”最后她只能这么说,她的脑袋、她的心一整个混乱,有什么东西像是要呼之欲出,可她很怕,怕去知道…… 赫墨言苦笑,拿起她的素描簿看,“你喜欢由不同的角度去观察事物,什么时候你才会用爱的角度切入来看我这个人呢?冬薇,你在我世界里的步伐总是踩得特别轻,像怕留下痕迹似的,那种感觉彷佛你无意久留,很快会抽身,我怕那种抓不住的感觉,总是努力想去抓紧,最后反而是我深陷泥沼,你依然随时可以抽手。 “你知道透过画我的眼睛可以看到我很多心情,可是你不愿正视这样的我、也不想回应,所以你老是抱怨我的眼睛难画、老是画不好,其实不是它不好画,而是你永远蒙蔽着心在画,你笔下的我的眼甚至连光源都找不到,如何画好?” 梁冬薇的心跳得好快。这是、是他的告白吗? 赫墨言喜欢……甚至爱她? “我曾经传给你的那些天空相片你如果还留着,把它删了吧。”爱情两端的线彼此揽着,她只是轻握,他却是怕掉了似的缠了一圈又一圈。真的无意这缘分的话那就松手吧,他的线缠得多,总是较难放,她至少可以放得轻松。 要放下就由她吧,另一端的线松放了,最后他也不得不放。 “为什么?”她不明白他为何忽然提到这件事。 “有些心情如果你没有同样的感受,又何必问为什么?” 赫墨言出国去了,这是第一次他出远门连提都没跟梁冬薇提,当然她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那天吵了一架后,两人就开始冷战,他甚至当晚就没在家过夜。他拿东西要离开时她很焦急,想阻止他,可最后她日巳聿夕还是连动都不动的躺回床上装睡。 不睡家里他能去哪?回别墅吗?不可能,他怕被赫老知道他们吵架,绝不可能去那里,而德利大楼也有他的套房,再不然……她姊姊梁雪蔷那儿? 梁冬薇摇了摇头,不想凡事往坏处想。 这几天她的心情很糟,脑袋里一堆事情闹烘烘的,她拒绝去想,反而时常注意手机来电。 他出国至今第三天了,连通电话都不曾打给她,甚至连相片也不传,他真的生气了吧?那她呢?为什么不打?其实她打过两通,可他没接,她也就拉不下脸再打第三通了。 他知道她打电话给他吧?为什么不接?就算没接到,有来电号码显示,他为什么不回拨? 这几天瀚海赶进度赶得凶,罗政宇来这里从早到晚已经开了五个会,和她以及另一名设计师开的是第六个会,结束时已近晚上十一点,他提议一起去吃个宵夜,但赶了三天进度每天睡不到两小时的设计师说,此刻他觉得家里的床比任何美食都吸引他。 最后,宵夜只剩罗政宇和她去吃。 都十一点多了,能选择的宵夜有限,罗政宇记得以前和梁冬薇交往时常光顾一家日式烧烤,那家店供夜猫子打发时间,开到凌晨四、五点。 车子距离烧烤店还有一大段距离时,今天上了车后一路沉默的梁冬薇忽然开口了,“这里、这里!” 罗政宇连忙打了方向灯靠边停,不解道:“这里?” “有一家开到很晚的热炒还有生啤酒,车子停这里就好,里头巷子窄,不好找位置。”她跳下车,带着他熟门熟路的往小巷走。 二十来桌数十个位置空位已不多,这家巷子里的小店生意不差,坐下来后,她叫了几样菜,点了杯生啤酒,而罗政宇要开车则不能喝。 “这里不太像是你的风格。”他记得她喜欢安静的环境,这里太吵。“赫墨言带你来的?” 梁冬薇静了下,好一会才说:“什么是我的风格?这种地方以前我是少有机会来,不代表我会不喜欢。那位先生知道不少这种店,口味普遍还不坏。”冰啤酒透心凉,夏夜里来一杯其实还不坏。她环顾了下四周,收回视线,心底有些失落。 明知道这个时间不可能在这里看到赫墨言,她还在找什么?她叹息。 赫墨言口中的“巷子内”才知道的店,有很多都不是什么名餐馆、大饭店,只是一些路边摊或风味小馆。她一直都觉得那些店和他满能划上等号的,至于她,刚开始大多是陪他吃,只怕谈不上喜欢。不过到了后来,她反而越来越喜欢这种平价且食材给得大方,没什么花俏烹调法却摆盘豪迈的地方。 以前来这家店,赫墨言不会开车,也不会给司机载,两人会难得的搭捷运,转“H号公车”从捷运站步行约莫十分钟,就可抵达这里。他怕热,一进门老板总是递上一杯冰啤酒给他消暑。 他爱吃这里的鳝鱼炒面、三杯蜗牛、三鲜汤……大部分的菜色对她而言是陌生的,但接触后,她发现自己并不排斥这些东西,有些甚至是很喜欢。 她还记得他第一次带她来时,半哄半激的让她吃下一块三杯蜗牛的过程—— “我不要吃那个!黑鲁鲁的,长得很奇怪。”她嫌恶道。 “奇怪,你!法式焗田螺不是你最爱的美食之一吗?这也是那个田螺的亲戚,你看不起本产蜗牛喔?而且什么‘长得很奇怪’,法式焗田螺还背了个大壳,其实肉少少的,那叫欺骗消费者,你看这多实在?” “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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